道路工程 地形测量、施工图设计采购合同公告(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人民政府2024)



新会区古井镇市场北路道路工程

采购项目名称:

新会区古井镇市场北路道路工程

采购项目编码:

4407050070714852405151349

项目业主: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科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新会区古井镇市场北路道路工程

合同编号:

4407050070714852405151349

合同总金额:

¥66,116.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5月3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6月01日至2024年06月15日

服务内容:

地形测量、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

合同附件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市场北路合同.pdf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人民政府

2024-06-03

GF-2000-021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新会区古井镇市场北路道路工程工程地点:新会区古井合同编号:KSZS2412(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市政行业(道路)乙级发包人: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人民政府设计人:科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24年月31日签订日期: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人民政府设计人:科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新会区古井镇市场北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①、甲方委托要求②、国家有关规范。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发包人要求3.3其他组成部分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4.1项目名称:新会区古井镇市场北路道路工程4.2建设规模:建安工程费1672638元4.3设计阶段: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4.4勘测设计内容:地形测量、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1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5.1合同生效后三天内,提供有关委托要求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6.1合同生效并获得上述基础资料后2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和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文件;6.2发包人改变合同内容或提交基础资料不及时,设计人将视影响设计进度的程度顺延交图时间。第七条费用7.1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包含两部分:①、地形测量、②工程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其中:地形测量面积为4.35万平方米,按国家标准最低应计为19935元;(详见计算书)工程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按国家标准应计为:1672638*4.5%*0.9*1.0*1.1=74516元;两部分费用合计人民币94451元,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按国家标准下浮30%优惠计算,计为人民币66116元(大写:陆万陆仟壹佰壹拾陆元整)7.2上述费用包含税费。第八条支付方式8.1本合同生效三天后,发包人支付费用总额的30%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勘察设计费)。8.2设计人提交全部相关文件后10天内,发包人支付全部费用余额。8.3设计人委托科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代为收款并开具发票。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2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3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江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发包人二份,设计人二份。12.8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人民政府科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公牛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签章)(签章)住所住所电话:电话:0760-88368688传真传真:0760-88368688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歧支行银行帐号:9550880221609400108账号:日期:2024年S月3日日期:2024年5月3|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 地形测量、施工图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