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食堂保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E6066520248401

二、合同名称: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食堂保障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HHCZ2024-134
四、项目名称: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食堂保障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华路379号
联系方式:18805728008
供应商(乙方):湖州浙北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红旗路南街口
联系方式:1395726440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食堂保障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79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79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食堂服务合同2024年.pdf

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财政审批编号:[2024]6806号采购文件编号:HHCZ2024-134甲方(采购人):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乙方(成交人):湖州浙北大酒店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杭州建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食堂保障服务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甲方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今给的价格;舞1.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5“甲方”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1.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2.合同金额及内容合同项目: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食堂保障服务合同总价:799000元内容: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分中心食堂日常运营和管理3.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服务地点: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分中心食堂。4.签署合同的要求4.1、乙方必须按照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签订合同;4.2、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3、甲方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乙方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5.知识产权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6.付款方式6.1、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剩余50%在当年11月份之前支付。7.支付: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由甲方转账给乙方。8.服务内容:人员:中心食堂保障人员5人(含厨师长1名)分中心食堂保障人员3人(含厨师长1名)供应商负责食堂餐饮保障工作和餐饮服务工作;食堂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好每日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证食堂收支基本平衡;做好物品的管理,每月底进行库存物品的盘存,避免原材料过期、变质。通过食堂保障服务,确保中心及分中心两个食堂规范、高效、安全运行,满足中心及分中心职工就餐需求。9.服务期:服务期为签订合同后一年。10.履约保证及后续服务10.1、履约保证金:无。10.2、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10.3、如甲方检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服务不符合标准要求,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甲方可根据考核标准中扣除供应商因检查不合格而应该扣罚的款项(扣罚款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10.4、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11.违约责任11.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履行相关义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1.2、乙方在管理服务中出现严重人为责任事故,如火灾和食品安全隐患,造成客户食物中毒和设备受损及员工严重违纪,造成重要客户投诉,给甲方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损失的责任。11.3、乙方托管经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同时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3.争议解决13.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3.2、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13.3、在诉讼期间,除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4.转让或分包1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提供,不得转让和分包他人;15.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5.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4、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人:供应商:、地址:地址矸:法定(或授权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3824年0月31签字日期2024年5月31日..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保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