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投资工程 某综合改造 某缓冲区建设 某道路工程 某装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苏州市相城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507-SZWK-G2024-0070010
二、合同名称:2024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协审服务(第一批)2024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协审服务(第一批)第八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507-SZWK-G2024-0070
四、项目名称:2024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协审服务(第一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市相城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行政中心11号楼
联系方式:18556970816
供应商(乙方):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滨河路711号北5楼7楼8楼
联系方式:151501539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4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协审服务(第一批)2024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协审服务(第一批)第八标段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完成协审服务
联系方式:15150153960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895800.00元
合同金额:189.5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28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03 09:16: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8标段合同中正JSZC-320507-SZWK-G2024-0070.pdf
WKG政府采购合同JSZC-320507-SZWK-G2024-0070号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SZC-320507-SZWK-G2024-0070号甲方:苏州市相城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相城区行政中心联系人:孙慧君北电话:0512-85182686乙方: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联系人:陆凤电话:15150153960根据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为JSZC-320507-SZWK-G2024-0070号的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等,甲乙双方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2024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协审服务(第一批)第八标段工作,签订本合同书。一、乙方通过招投标获得2024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协审服务(第一批)中标资格,完成中标标段相应项目的协审服务工作。二、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标段所有协审项目完成三、审计费用结算:合同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壹佰捌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招标(¥1895800.00),具体协审费用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计费方式,按具体委托项目考核情况计取。乙方需完成对应标段协审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全部项目协审工作,协审费用超出对应标段预算限额部分不再另行结算。根据《苏州市相城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关于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审计工作的考核和结算办法》明确的各项标准执行。具体协审费用依据参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计费方式,按具体委托项目考核情况计取。四、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即:1.本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单位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招标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4.招标文件。五、税费:1WKG政府采购合同JSZC-320507-SZWK-G2024-0070号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六、双方职责甲方职责:1.按照招标文件及附件要求、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等对乙方服务进行验收并考核管理;2.按时支付协审服务费。乙方职责:1.乙方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审计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协审质量。项目协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有关执业规范及甲方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规范。乙方对协审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2.乙方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具备响应服务驻点办公场所,拟派人员整个服务期应保持稳定,拟派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且数量不低于承诺数量,并服从甲方人员备案、考勤及考核管理,人员考勤合格率应符合考核办法要求。3.乙方的工作必须接受甲方根据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约定开展的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效率、执业质量、服务水平、工作要求等方面,并接受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做出的奖惩。对乙方不同意参加考核以及不配合考核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4.乙方应确保项目协审质量,按时完成协审工作,时间要求以招标文件及具体项目时间安排为准。5.乙方的协审成果只向甲方提供,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对于协审工作产生重大质量误差、协审效率严重拖延、协审工作要求违反各级造价行业规定及甲方相关工作要求,以及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协审成果以及自行对外提供协审成果的,除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按要求进行严格考核并采取必要惩罚措施,包括制发警示书、扣减协审费用、直至终止乙方参与2024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协审服务(第一批)项目。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协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6.因协审工作中需现场核实以及突发应急事件的现场需要,为保证协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协审工作,乙方应投标承诺保证协审工作响应时间。如乙方在服务期内,被发现违背投标承诺的,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制发警示书、扣减协审费用、终止双**府投资工程委托协审服务合同,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七、违约责任1.甲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要求经济赔偿。2WKG政府采购合同JSZC-320507-SZWK-G2024-0070号2.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甲方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罚,可以采取制发警示书、扣减协审费用、终止2024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协审服务(第一批)项目合同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将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3.甲方、乙方可就违反协审服务合同规定或违纪事项向相关部门投诉。4.经甲方及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如情况属实则投诉有效,将作为有效投诉记录在案。5.如乙方在合同履约期间存在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并对因乙方未能完成或完成不到位的协审项目另行安排(1)乙方考勤达不到要求;(2)时效性:协审单位在审项目中有2个或以上项目因协审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出现延期;(3)审计项目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4)其他严重违反廉政协议、协审工作规范的情况。八、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义务的延误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甲、乙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甲、乙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除书面另行要求外,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其相应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审服务义务的协议。九、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擅自转让。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经查实乙方存在行贿或有收受、索要被评审单位提供的各种财物和免费服务等严重违反国家、行业规范行为的;(2)在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3WKG政府采购合同JSZC-320507-SZWK-G2024-0070号(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协审服务商资格的;(4)乙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5)乙方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服务的;(6)乙方不同意参加考核、不接受质量复核监督的;(7)乙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未能在其《协审响应服务承诺书》中承诺的地点设立办公场所或未能按《协审人员备案考勤承诺书》中承诺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配备齐全并完成投入人员的考勤备案登记的;(8)乙方在造价咨询服务中,在工作要求、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上出现严重差错,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时;(9)受政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10)其他未尽情况以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约定为准。5.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任何不正当行为影响、干扰采购单位按规定的办法自主选择服务商的行为(包括回扣、非公众性赠送礼品、贬损其他商家、价格欺诈等)。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建议将其作为行业及政府采购管理和信用评价的依据之一。6.乙方在履行协审公务活动中,涉嫌一般职务违法的问题,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移送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按程序处置。触犯法律的,甲方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协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7.如果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服务的,或发现多家中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乙方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情形,甲方可在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取消其协审服务商资格并解除合同。该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和采购单位已经采取和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和补救措施的权力。8.协审服务合同解除后,中标标段中未开始协审的项目全部取消,协审项目另行安排;已开始协审的项目,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立即安排他人完成:或要求乙方在合同解除后二个月内采取补救措施完成协审工作,如乙方二个月内无法完成的,将取消协审,协审项目由甲方另行安排他人完成。被取消协审的协审项目,协审费用不予计取。十、争议处置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甲方、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有关当事方可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4WKG政府采购合同JSZC-320507-SZWK-G2024-0070号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甲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在表)地址:电话:2024年月28乙方单位:L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地址:电话:2024年5月8E5WKG政府采购合同JSZC-320507-SZWK-G2024-0070号合同附件一:廉政合同廉政合同采购单位(甲方):苏州市相城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成交单位(乙方):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为加强采购单位委托的委托协审服务过程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委托审计项目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委托协审服务协议书,自觉按协议办事。(三)甲乙双方应严守审计纪律,保守审计秘密,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审计法律法规的不正当交易。(四)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审计服务的工作人员,在审计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审计项目实施有关的经济活动。0317eomttr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分包人员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审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6WKG政府采购合同JSZC-320507-SZWK-G2024-0070号(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五)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不得与被审计单位串通,不得有任何损害审核结果公正性的行为,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审计法律法规的不正当交易。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纪检监察部门将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给与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本合同书与委托审计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纪检监察部门各执一份。2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东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迎电话:电话:2024年月28日28日2024年28日7WKG政府采购合同TSZC-320507-SZWK-G2024-0070号合同附件二: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专业类型标段八标段八标段八标段八1某综合项目综合结算审计2某综合改造项目综合结算审计3某中转码头公路结算审计4某缓冲区建设项目市政结算审计5某道路工程市政结算审计6某改造工程绿化核查7某综合项目综合核查8某装修工程装饰核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府投资工程 某综合改造 某缓冲区建设 某道路工程 某装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