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综合事务运行维护 安全防范工作-安全检查能力提升服务 综合事务运行维护项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4)
综合事务运行维护项目安全防范工作-安全检查能力提升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00024210200082086-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综合事务运行维护项目安全防范工作-安全检查能力提升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4210200082086-XM001
四、项目名称: 综合事务运行维护项目安全防范工作-安全检查能力提升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宏安街9号
联系方式: 55578033
供应商(乙方): 北京卓盾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综合事务运行维护项目安全防范工作-安全检查能力提升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1.38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6-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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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能力提升服务工作委托合同.pdf
31综合事务运行维护项目安全防范(安全检查能力提升服务)工作委托合同甲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乙方:北京卓盾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第1页共8页甲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崔彦民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宏安街9号联系电话:010-55578032乙方:北京卓盾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海宁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星河苑一号院16号楼1单元602室联系电话:186112050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综合事务运行维护项目安全防范(安全检查能力提升服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服务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1.协助甲方开展安全检查。由乙方提供相关领域专家,协助甲方机关、直属单位、新型研发机构、实验室等单位,在燃气、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科研试验场所使用管理方面,开展安全检查;2.协助甲方开展人员能力培训。由乙方提供师资力量,通过实地指导和培训的形式,为甲方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能力培训,增强对相关安全管理规范、标准的理解,提高安全检查能力。3.开展安全检查或能力提升服务不少于150人次,并出具相关检查报告和培训记录,配合甲方开展项目验收工作。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三、服务费用1.服务费用:人民币:113800元(大写:壹拾壹万叁仟捌佰元整),即《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金额。该委托费用为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80%的第2页共8页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80%,即¥91040元(大写:玖万壹仟零肆拾元整)。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阶段工作总结和报告,并提供合同金额2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即¥22760元(大写:贰万贰仟柒佰陆拾元整)。2.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北京卓盾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丰台支行大红门商贸城分理处银行账号:0208050103000003524乙方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准确。乙方的上述账户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的错付、无法支付等所有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纳税人识别号:12110000MB1M157146地址电话:北京市通州区宏安街9号开户行及账号:招商银行北京通州分行110949251810588四、甲方权利义务01.掌握项目执行进度,监督乙方完成工作的权利。2.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义务。3.为乙方履行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或便利的义务。4.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进行验收。五、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委托权限在委托期限内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2.处理受托事务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工作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3.处理委托事务应尽忠诚与勤勉义务。4.按照甲方要求报告受托事务处理情况的义务。5.处理受托事务取得的成果与利益转交给甲方的义务。第3页共8页6.处理委托事务时接受甲方监督的义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工作成果进行补充、修改,直至通过甲方验收。7.乙方保证其人员具备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并保证委托期限内乙方人员的稳定性,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更换本项目中的工作人员。乙方人员的工作能力及表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更换。8.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乙方应约束、教育、培训工作人员,按照安全工作规程开展工作。因乙方未采取适当保护措施而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9.乙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10.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六、成果验收条款1.验收条款: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执行。2.验收结果应用:经甲方验收,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且提供的技术服务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服务需求,视为验收合格。若乙方未完全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视情况追回已拨付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同时甲方可视情况按绩效考核等级标准追回相应已拨付费用七、保密条款1.乙方及其人员对于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有关信息及本合同各阶段形成的工作成果等不为公知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不得用于本合同外的其他目的。此保密条款持续有效,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2.乙方保证不向承担本合同项下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披露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信息。乙方应告知并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保证其参与本项目之人员无论是在职中或离职后都能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若乙方人员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应对本方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3.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提供的一切相关资料,同时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资料给予返还或销毁。第4页共8页八、合同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以书面协议进行。双方未签署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的,应认定为没有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九、违约责任1.乙方若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2.若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提供的服务及工作成果未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视情况追回已拨付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乙方提供服务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视情况追回已拨付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阶段性/最终工作成果,每延期交付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延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4.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其他人实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5.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签约付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在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甲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则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十、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的除外。2.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部门证明,同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或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5页共8页3.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十二、其他事项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4.下列材料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成交通知书(2)磋商文件(3)响应文件5.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盖章)代表人:(签字)日期:2024.5.31乙方:北京卓盾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代表人:签字)日期:)2024.5.31第6页共8页附件1综合事务运行维护项目安全防范工作(安全检查能力提升服务)保密协议+甲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乙方:北京卓盾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由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综合事务运行维护项目安全防范工作(安全检查能力提升服务)委托合同,承担甲方两处办公区协助甲方在公共安全领域内开展安全检查,并提出专业意见;协助甲方开展人员能力建设培训,提高甲方安全检查人员能力水平,帮助甲方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相关内部敏感信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一、保密信息的内容和范围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任何涉及甲方的的实施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设备设施信息、地理位置信息等;2、双方就该项目进行合作的重要商务文件、业务函电等。3、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二、保密期限1、甲方涉密单位的信息为永久或被其合法拥有者公开时止。2、工作秘密的保密期限由甲方确定,本项目为项目期间及项目验收后2年。三、保密责任和义务(一)甲、乙双方保密责任和义务:1、甲、乙双方明确保密责任人。2、甲乙双方均应承担对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保密责任,均不得将项目合作相关秘密泄露给无关第三方或他人。甲乙双方如发现保密内容因自身的过失泄露或被对方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的进一步扩大,并通报对方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纪律责任。3、乙方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搜集、查阅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第7页共8页4、甲乙双方均不得泄露对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5、乙方应严格保证,所收到的信息在乙方企业内部能得到谨的使用,只能透露给乙方企业内部参与该项目的雇员,并且该雇员在知晓保密信息之前已经充分了解了本协议的内容。该雇员如不在乙方继续工作,当其泄露保密信息时,仍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四、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一条款均视为违约,乙方应停止违约行为,并按照甲方要求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防止泄密范围继续扩大。2、任何保密信息的泄漏或任何其它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或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受直接损失、丧失相关权利的损失、调查违约行为而支出的费用及仲裁费、律师费等,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以高者为准;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追究乙方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五、争议的解决办法因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双方共同信任委托的第三方调解,经协商无法解决争议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六、特殊条款无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保密内容、范围、期限、乙方责任和义务等进行修改和补充,乙方须同意遵守并履行。甲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盖章)代表人:(签字)日期:2024.5.31乙方:北京卓盾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代表人:(签字)日期:2024、1、31第8页共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事务运行维护 安全防范工作-安全检查能力提升服务 综合事务运行维护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