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采购合同公告(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2024)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融汇景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521430880)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3日发布来源: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30140号

二、合同名称 :融汇景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521430880

四、项目名称 :融汇景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地址 :天津滨海高新区日新道188号

联 系 方 式 :022-84806283

供应商(乙方):天津滨海高新区海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塘汉路99号

联 系 方 式 :022-252109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融汇景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85.986(万元)

合同金额: 185.98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滨海高新区海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157401201090223484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天津银行广州道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03638699K

企业办公电话:022-25210957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融汇景苑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合同.pdf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4年06月03日

,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融汇景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甲方: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乙方:天津滨海高新区海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双方根据2024年5月6日关于项目的评审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服务合同:一、服务名称:融汇景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服务总价款:1859860元大写:壹佰捌拾伍万玖仟捌佰陆拾元整二、服务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1.服务具体技术指标见招标文件。2.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与中标时乙方承诺所供服务所示服务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三、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定后,于2024年5月10日开始至2024年7月1日进行服务工作。五、乙方应随服务向甲方交付服务的使用说明书及与服务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六、支付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自合同签订之日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款项的10%,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起验收申请并配合甲方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共同签署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支付至合同全部款项的30%,双方结算完毕共同签署书面工程结算单后一年内支付至合同全部款项的97%,保留3%的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乙方无任何工程质量问题等违约情况后清算。3、如所供服务出现问题,甲方有权在付款期内停止付款,待乙方对该服务消除障碍正常运转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1.1甲方违约的情形甲方违约的其他情形: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1.2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施工工期相应顺延,无其他补充或赔偿,合同价款不做任何调整。(2)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交合格计量进度报表,甲方审核完毕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超过45天,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款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3)甲方违反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甲方单方取消乙方合同内任何工作的,支付取消相应合同工作内容金额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合同内任何工作的,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甲方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不适用。(5)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6)甲方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乙方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无其他补充或赔偿,合同价款不做任何调整。0(7)其他:无。1.3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乙方按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甲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违约2.1乙方违约的情形乙方违约的其他情形: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将按照与乙方签订合同所明确的节点工期,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进行阶段考核。当发现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偏离过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追赶工期。赶工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清偿对外债务导致甲方被牵连的(包括但不限于导致甲方被诉、被采取保全措施或被要求协助强制执行、被要求垫付款项,工期延误、第三方扰乱项目秩序等);乙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2.2乙方违约的责任乙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担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价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将乙方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行为上报建设管理部门,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担不合格品对应清单价格5%的违约金并予重新采购。(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根据质量违约情形承担签约合同价5%的违约金并予整改完善直至符合要求;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违反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承担相关材料或设备对应清单价格5%的违约金并予以运回或重新采购。(5)乙方不得因为甲方付款延期而停工,否则因此导致的工期滞后的费用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但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申请停工。(6)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甲方可交由第三人完成,维修费用按甲方与第三人的维修合同及维修票据直接予以认定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7)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签约合同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乙方应自行解决其外欠债务(包括对材料设备乙方所欠材料设备款,以及农民工工资),如果因乙方未及时偿还债务而导致甲方被诉、被法院执行、要求协助冻结、扣划款项的,以及被要求垫付农民工工资的,则甲方除有权暂停支付款项并将执行、冻结、扣划、垫付款项从工程价款中扣除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执行、冻结、扣划、垫付款项10%的违约金;如因本合同工程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或其他主体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的,甲方有权暂扣所主张数额相应的工程款,待有生效法律文书后甲方根据文书执行或恢复向乙方支付。(9)工程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乙方除按照附件1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3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关于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甲方继续使用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乙方文件和由乙方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甲方承担。八、因服务的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服务质量责任方承担。九、由于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十、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均具同等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甲方(盖章):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日新道188号法定代表人(盖章):王文浩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盖章):天津滨海高新区海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云山道30号法定代表人(盖章):宋兴业委托代理人:魏林电话:25213269开户银行:天津银行塘沽支行开户银行行号:157401201090223484签订时间:0029年5月9日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3:乙方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4: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5:工程安全管理协议附件6: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合同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全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乙方(全称):天津滨海高新区海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融汇景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照国家规范规定。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L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工程保修期为两年,如国家或天津市规定保修期高于上述期限的,以国家或天津市相关规定为准。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甲方应退无息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并且扣除相应的质量保证金。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附件4: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s附件5:工程安全管理协议甲方(全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乙方(全称):天津滨海高新区海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名称:融汇景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认真落实建设要求,提高建设过程安健环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地方承包工程的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定、交通部有关安全环保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为明确双方职责,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双方签订本协议。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1.1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1.2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1.3杜绝重大火灾事故;1.4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1.5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1.6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1.7杜绝重大设备损坏事故。2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执行标准:以下标准双方均应认真执行。2.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2.2国家有关部、委、各级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法规、规定、制度;2.3甲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规定、制度。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工程与其资质相符合;3.2甲方委托工程师在施工前负责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3.3施工前,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其施工人员进行的安全生产进场教育及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应急和急救等要求的培训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的情况进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禁止进入现场施工;3.4对乙方在施工中新增的施工人员,甲方有权按以上要求进行检查;3.5施工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电动工器具、仪表等进行抽样检查;3.6施工期间,甲方设专职安监人员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3.7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义务。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作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到清退出场的决定;3.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3.9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在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配合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乙方需根据现场的实际开工情况,找出危险源,列出《风险源清单》,根据风险的大小,编制《施工现场工作风险评估》;4.2乙方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在施工现场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开工前乙方项目法人代表必须同甲方总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乙方施工人员超过期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的设立安监机构,专职安全人员的数量应按施工人员数量的3%配备,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相应上岗证或资质证书;4.3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制度等;4.4乙方在项目施工开始前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方案(措施)》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5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会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作业,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4.6乙方有关部门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4.7乙方施工人员应经安规考试合格后上岗;4.8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落实整改措施;4.9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施工机械、工器具原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4.10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如脚手架等)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4.11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动;4.12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能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5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责任人,物品堆放做到定置管理,作业面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垃圾应及时清理。乙方不定期清理,甲方组织清理,费用在乙方工程预付款中按清理费的2~3倍扣除;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甲方、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方、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行人等)人员伤亡),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交通部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区等有关部门。乙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7其他7.1乙方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包括安全、健康、环保等措施,并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确保施工安全及当地环境不受工程施工破坏;7.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噪音等排放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7.3由于乙方施工破坏周围环境,造成恶劣影响引发纠纷和社会矛盾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4乙方按月(年)向甲方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告;7.5对甲方组织的安全环境大检查、安全工作会议,乙方应及时派员参加,认真贯彻落实;8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与国家、交通部和地**府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交通部和地**府的有关规定执行;9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违反本协议而造成设备、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方(盖章):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乙方(盖章):天津滨海高新区海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5月9日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6: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合同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合规和廉洁、优质、高效地实施,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以下简称甲方)与天津滨海高新区海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廉洁合同。第一条甲方(全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乙方(全称):天津滨海高新区海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4(二)严格执行融汇景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廉政措施和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及时提醒对方纠正。(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及时向其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举报。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回扣、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和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具等物品。(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不得从事和参与甲方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发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具等物品。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乙方及其相关项目经理停业半年投标、承接业务,以及不得进入建设市场等制裁。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没有纪检监察部门的可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适时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附则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为止。本廉政合同作为工程项目合同附件留存。共1印甲方单位(盖章):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乙方单位(盖章):天津滨海高新区海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J024年5月9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