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险采购合同公告(温岭市民政局2024)
2024年温岭市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险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2024
年温岭市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险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11N0268007042024320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温岭市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险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CC024C04073
四、项目名称
:2024年温岭市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险项目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温岭市民政局
地 址:温岭市
联系方式:0576-86258700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359号
联系方式:0576-8852828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温岭市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险项目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291003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险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需求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需求
2.
合同金额(元):2910030.00
3.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10日
附件:
20240603161023783合同-2024年温岭市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险项目采购.docx.pdf
.项目编号:CCO24C040732024年温岭市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险项目采购合同甲方:温岭市民政局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合同签约地:温岭市签订日期:2024年5月10合同条款甲方:温岭市民政局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根据2024年温岭市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险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CO24C04073)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本项目为温岭市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险项目采购。序号采购内容结算单价(元/人年)备注1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险30减轻因意外人身伤害而产生对个人和家庭的负担,结合温岭市老年人的实际情况,为全市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提供人身意外伤害险。1.本项目由温岭市民政局委托相应保险公司完成。2.参保对象:具有温岭市户籍且年龄为80周岁及以上,年龄计算截至1944年05月1日00时以前出生。注:本项目投保人数存在上下浮动,具体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每年结算金额=实际投保人数*结算单价,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每年的合同金额。3.参保险种:人身意外伤害险包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意外伤害医疗费”意外伤害骨折补贴金”三项保险理赔项目。4.参保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由甲方指定。自2024年5月1日00时至2025年4月30日24时且本项目合同遗留保险理赔案件处理完成为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出现严重亏损等原因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5.保险生效时间:保险生效时间自2024年5月1日00时00分。6.结算方法:实际参保人数为47001人。7.保险服务基本要求7.1乙方应设有24小时全天候报案服务热线电话和日常工作日的服务热线电话,派专人负责受理理赔接、报案,并对各类保险事故进行准确、迅速和便捷的理赔服务。7.2建立系统化的安全工作资料库和承保、理赔档案。7.3密切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办提供统一模式、统一质量的全方位的安全管理风险防范服务。8.理赔服务基本要求8.1出险报案可由个人、投保单位经办部门等报案。28.2报案方式可采取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8.3报案时间原则上在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若遇特殊情况可以延期,超出此时限,保险公司不得以通知延迟为理由提出增加勘查、调查等有关费用。8.4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保证投保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派理赔专人在2小时内初步处理被保险人的理赔案件并给予被保险人理赔建议,在24小时内发出《理赔报案回复函》(回复函中须列明理赔所需材料),并由理赔专员直接协助投保方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和提供索赔程序。8.5投保方经办人准备好报案材料后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上门收取。8.6赔付时效:在理赔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如不需进行案件调查,保险公司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并支付赔款,如需进行案件调查,保险公司须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并支付赔款。8.7理赔资料不齐全,保险公司须及时通知客户或服务业务员补齐理赔资料。8.8告知服务:要求保险公司为投保方提供足够数量的《保障告知书》,告知每位被保险人的保障信息及所享受服务。8.9提供简单、方便的理赔程序,开通保险知识咨询、理赔报案等一站式服务,提供医疗费用预付赔款、送赔上门、协助安抚出险家属解释工作等的理赔服务。二合同金额本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3000000元),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壹万零叁拾元整(¥1410030元)。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保密措施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数据。五、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的1%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到期且无异议情况下30日内无息退还。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供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提供。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3七、合同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服务2.履行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确认投保人数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相应人员的保费。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乙方应对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或因其他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为确保保险服务业务办理、理赔方面的便利性,乙方承诺在温岭本地设立服务网点的,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30天内设立本地服务网点,并投入必要的设备及常驻工作人员。乙方逾期10天未能在本地设立服务网点的,甲方要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温岭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三、清廉合作承诺书为秉持廉洁、诚信原则进行合作洽谈及签订相关协议,维护廉洁、诚信、共赢的合作关系,双方同意就此次合作开展廉洁监督。双方郑重承诺:在合作洽谈、合同签订及履行等相关过程中,不会对合作经办人或相关业务负责人有赠送现金或实物等任何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并自觉接受对方监督。十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1.甲乙双方应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合作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双方应确保本协议项下,各类业务的开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要4求,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各项合法权益。本条所指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9号)等。2.当出现消费投诉时,甲乙双方应紧密协作、积极应对,妥善对接和处理合作过程中发生的保险消费纠纷。甲乙双方应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溯源改进提高服务水平,避免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果一方在本业务合作过程中出现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并被监管机构通报,或者拒不配合处理本业务相关的消费投诉,另一方有权终止合作。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如需调整完善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调整完善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甲方的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甲方:温岭市民政局(公章)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公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公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0576-86128991联系电话:0576-816252860576-816252860576-81625286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温岭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开发区支行帐号:33001667135056088888帐号:955885120700046255595588512070004625559558851207000462555地址及邮编:温岭市万昌中路319号,317500地址及邮编:温岭市东辉中路155号,317500温岭市东辉中路155号,317500温岭市东辉中路155号,317500签约地址:温岭温岭温岭温岭温岭签订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0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