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罪犯食堂大米 二级籼米 二级粳米采购合同公告(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34990020240604000028

二、合同名称: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2024年4-6月罪犯食堂大米单一来源采购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24AT49046902763
四、项目名称: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2024年4-6月罪犯食堂大米单一来源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
地址: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
联系方式:18963713326
供应商(乙方):安徽省白湖农场米业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
联系方式:183560817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米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1596000.00元
合同金额:1596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3个月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大米合同.pdf

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2024年4月-6月罪犯食堂大米采购合同采购方: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简称甲方)供货方:安徽省白湖农场米业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就本合同项下(下述为货物或设备)采购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采购范围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罪犯食堂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2024年4月-6月罪犯食堂大米采购合同,采购内容:二级籼米200000公斤,二级粳米200000公斤。同时也包括完成项目所需的货物的供应。所有这些货物都属于招标人的财产,在项目结束后应交给招标人。第二条质量及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在合同约定期限内通过验收的,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如未按期通过,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更改的,由乙方按更改后的标准(规范)更改并确保通过验收。第三条交付3.1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技术规格及要求”的规定。乙方应充分考虑到该供货时间的偏差而带来的仓储货物滞压等因素,并视为已含在报价中。3.2乙方交付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和文件:货物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质检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3.3、乙方应以最适宜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外观、性能等方面)、数量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4、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甲方有关现场的通道、保安、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律及规定;并应遵守可能由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同时,乙方不得以不清楚工地现场的情况为借口而要求延长交货期限。3.5、以产品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日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逾期交货。构成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进行赔偿。对造成甲方损失时,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第四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4.1合同价款:按中标通知书报价附件4.2.付款方式:转账4.2.1货物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按月结算,次月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上月所供货物完备的付款手续后20个工作日付款。4.2.2本合同款项采用转帐方式付款。乙方应于甲方每次付款之前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如因乙方未提前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甲方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2.3增值税发票:乙方要求甲方付款时需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在要求甲方付至合同全款前,应提供合同全额增值税发票,且上述增值税发票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如乙方拒绝重新提供或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五条检验、验收及调试5.1交货前,乙方就产品的质量、规格、型号、性能、数量、重量做出严格和全面的检验,交货时出具产品与合同规定相符的技术资料,该技术资料为收货单据组成部分,还应将质量证明书附在产品包装中。产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如发现其技术规格、性能与合同或投标文件供货单上的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及受损坏等情况,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5.1.1产品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甲方可拒绝接收,由乙方自费运出并重新供应,重新供货的经济支出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延期交货的,按5.1.2条约定执行。单5.1.2因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的,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延误工期损失及其他因此可能发生的损失。5.1.3经甲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该产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的情况,乙方仍应承担重新供货的经济支出并且对于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负责赔偿。5.2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所需产品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技术资料。5.3双方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标准产生争议时,约定由国家规定的合肥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诉讼费由乙方预付,诉讼结果符合约定标准的,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由乙方承担。第六条质量保证及服务根据招投标文件规定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七条包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的保护方式进行包装,应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由于包装不适当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货物说明书、质量合格证及其它与本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任何单证和资料。第八条风风险承担货物验收合格前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保管、保护,发生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第九条违约条款9.1甲方违约责任:不按约定支付价款,乙方可以书面催告支付的,在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仍不支付的,甲方按迟延支付价款0.2‰/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但以此计算的违约金超过合同总价3%时,则不再计算。9.2乙方违约责任:9.2.1迟延交付货物的,按迟延交付货物价款3‰/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赔偿甲方重新采购的全部损失(含差价和工期损失)。交付货物没有通过检验,造成交付迟延,按照上款承担违约责任。9.2.2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标准,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履行更换义务,更换后的货物仍不符合原定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重新采购的全部损失(含差价和工期损失)。如造成其他损失,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9.2.3乙方不及时、全面地履行后期服务的,应立即改正,否则,应按合同总结算价款1%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还应赔偿超过部分损失。9.2.4乙方依据上述约定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的,甲方有权从价款、履约保证金中1240等额扣除。9.2.5甲方在进行阶段检查时,如发现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第十条保密条款乙方应遵守保密义务,保护在为甲方提供货物过程中从甲方获得的任何文件、资料及相关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商业秘密。如发生以上情况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知识产权保护条款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第十二条其他13.1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13.2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如需要)顺序13.2.1本合同文本13.2.2中标通知书13.2.3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关于投标文件的澄清、承诺。13.2.4《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13.2.5若招标文件标准、要求高于投标文件的,则招标文件解释顺序优先于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标准、要求执行。13.3合同文本及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于2024年5月24日签订,自签订之日即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住所:安徽省冾肥市庐汪县白湖米业公司:支》青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入:委托代理人:电话:0551-87526021电话:0551-87527515传真:传真:0551-87527688户名:户名:安徽省白湖农场米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庐江白湖支行账号:账号:223013772731000002邮政编码:231508税号:91340124MA2RNLX32Y附页:1份附页总报价表投标人:安徽省白湖农场米业有限公司(加加盖公章)00序号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0品牌(生产商)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二级籼米公斤20000025kg/包“白湖”3.99元/kg7980002二级粳米公斤20000025kg/包“白湖”3.99元/kg7980003总价总价总价壹佰伍拾玖万陆仟元整(1596000.00)壹佰伍拾玖万陆仟元整(1596000.00)壹佰伍拾玖万陆仟元整(1596000.00)壹佰伍拾玖万陆仟元整(1596000.00)壹佰伍拾玖万陆仟元整(15960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罪犯食堂大米 二级籼米 二级粳米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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