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采购合同公告(任丘市水利工程站2024)
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任丘市)
发布时间: 2024-06-04
一、合同编号:WAWRQ-SG 二、合同名称: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任丘市) 三、项目编码:HB2024043320010178 四、项目名称: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任丘市)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任丘市水利工程站 地址:任丘市裕华东路1号 联系方式:刘建兵 供应商:河北省水利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裕华区 联系方式:王立新0311-860132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任丘市) 规格型号: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任丘市)项目包含分 区隔堤修建堤防1.005km;南隔堤修建堤防0.29km;新建杨屯北穿堤闸、任河大干渠防洪闸;拆除 重建杨屯泵站及杨屯桥等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2228407.43 合同金额:62228407.43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期限:2025年12月30日前完工 地点:文安洼蓄滞洪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6-03 八、合同公告2024-06-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施工合同扫描件
发布时间:
2024-06-04 采购人:
任丘市水利工程站
合同协议书任丘市水利工程站(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任丘市)(项目名称),已接受河北省水利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任丘市)(项目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约定(1)协议书、补充协议及其附件。(2)中标通知书(3)专用条款(4)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洽商等文件(5)招标文件(6)图纸(7)工程量清单(含电子版)(8)通用条款(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有效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陆仟贰佰贰拾贰万捌仟肆佰零柒元肆角叁分(¥62228407.43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湛影超。5.技术负责人:杨佳楠。6.工程质量符合优良标准。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工期为2025年12月30日前完工。10.本协议书一式十二份,合同双方各执六份。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招标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合同及其附件抄送财政等相关部门。13.承诺13.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职责、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13.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3.3.承包人承诺在发包人指定地点开立本工程委托监管账户,单独进行核算。对委托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均专项用于本工程,绝不挪作他用。自愿接受发包人及有关单位的监管,如有违背,自愿接受发包人及有关单位的任何处罚并承担一切后果。发包人:任丘市水利工程站盖单位章)承包人:河北省水利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饰(字)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6月3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