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食堂食材 香芋 土豆 莴笋采购合同公告(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211-WXZW-G2024-0009001
二、合同名称:镇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胡埭镇政府食堂食材采购(畜禽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211-WXZW-G2024-0009
四、项目名称:镇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路2号

联系方式:13861722975
供应商(乙方):无锡腾之锋生鲜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2号
联系方式:182615878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镇政府食堂食材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联系方式:18261587870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40000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2月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6-03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04 09:00: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pdf

合同书项目名称:镇政府食堂食材采购委托方(甲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受托方(乙方):无锡腾之锋生鲜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06月03日有效期限:2024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2日合同书(格式文本)甲方(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乙方(成交方):无锡腾之锋生鲜有限公司一、采购内容:镇政府食堂食材采购。二、成交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万元;人民币(小写)2400000元(中标费率80%,即优惠率20%)三、质量和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四、服务期限:一年五、服务地点和方式:胡埭镇政府食堂六、款项支付步骤和办法:按月支付,以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供货后无质量问题,结合考核情况,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甲方进行支付。每月支付款项=市场价*折扣率(中标费率为80%)*供货数量-考核罚款七、违约责任:详见合同条款八、解决争议的方式:详见合同条款九、其它事项:详见合同条款十、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成交通知书,乙方在报价、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合同备案: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成交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2024年06月03日乙方户名:无锡腾之锋生鲜有限公司见证方:无锡轴网建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开户银行:39920188000825546(盖章),乙方帐号:光大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见证人:2024年06月03日合同条款(格式)委托方(甲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受托方(乙方):无锡腾之锋生鲜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由乙方承担镇政府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配送任务:乙方负责甲方2024年胡埭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供货、配送及后续相关服务,配送品种:购包括畜禽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二、配送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食堂三、服务期限:12个月四、合同价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合同价为大写:贰佰肆拾万元(小写:2400000元),中标折扣费率为80%(即优惠率20%)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以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供货后无质量问题,结合考核情况,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甲方进行支付。每月支付款项=市场价*折扣率(中标折扣费率为80%)*供货数量-考核罚款3.食堂原材料价格每月定价一次配送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市场价定价价格依据:优先按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专题专栏中民生价费近期公示价格的平均价格(“专题专栏”-“民生价费”-“农副产品”-“农贸市场主副食品价格”栏中公布的平均价),如遇网站上没有该食品,则按江苏无锡朝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零售价格,如遇江苏无锡朝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没有该食品,则按无锡市天惠商城官网或大润发官网的平均价格,如遇以上官网均没有该类食品,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确认,原则上按寻找到的其他市场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配送价格为乘以折扣率后的价格。如遇到需去其他市场询问价格的商品,由甲方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到其他市场进行询价,乙方可派遣相关人员参与。(如乙方未派遣人员或者派遣人员不到场,则由甲方安排的工作人员进行询价)。询价得到的商品净重单价,作为本价格执行周期该商品供货价格核定的基数*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六、本项目质量及验收标准:1.质量标准:(1)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每天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且品质不低于甲方当天在各大蔬菜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2)蔬菜类:序号货物种类质量要求标准其它要求1叶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开具正规发票,按要求送货上门,必须每天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送货质量,诚实守信。2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采购人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开具正规发票,按要求送货上门,必须每天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送货质量,诚实守信。3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开具正规发票,按要求送货上门,必须每天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送货质量,诚实守信。4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连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塌,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农药残留不超标。开具正规发票,按要求送货上门,必须每天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送货质量,诚实守信。(2)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3)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4)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5)水果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连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塌,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农药残留不超标。(6)牛奶产品须是标准号GB-25190全脂灭菌乳;2.验收: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七、服务要求:1.采购计划的确定(1)甲方每周五下午16:00前向乙方下达下周的订单,甲方以传真或电话方式直接通知乙方,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内及时知会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2)原则上,采购计划与实际下达的订单偏差控制在20%以内。(3)双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食材品种和数量。乙方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甲方选择。(4)如有特殊原因,甲方有权取消订单。(5)包括非正常工作时间段在内,甲方因特殊情况或任务需要临时增加订单时,乙方应提供应急配送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3小时内将新增的食材保质保量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2.交货要求(1)乙方每天早上7:30前将订单内所有蔬菜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多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6-9月份,晚餐食材具体配送时间与甲方协商确认。(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3)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由甲方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3.数量、质量、品质要求(1)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要求乙方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5%,叶菜类的品种及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乙方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份由乙方补足。(2)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3)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乙方必须每天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甲方可以不定期进行抽检,抽检一次不合格的,罚当天食材供货费用的两倍,抽检不合格满三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质量必须达到本标书所列的要求,并且品质不低于甲方当天在各大蔬菜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八、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配送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便利条件。2.甲方每周五下午16:00前向乙方下达下周的订单,甲方以传真或电话方式直接通知乙方,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3.甲方有权对乙方配送食材的质量、数量及品种规格进行验收,不合标准的有权拒收并立即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增补,直至达到验收合格。4.甲方有权按照《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考核表》(详见附件)考核乙方服务质量,并按考核规定进行处理。5.乙方配送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操作,规范服务;配送人员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经卫生防疫部门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6.在合同期内,乙方按甲方订购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准时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提前或推迟送货,甲方有权拒收,并严格按照违约责任约定条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7.乙方配送的食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品质必须达到本合同第六条所列的验收标准,须每天提供所供肉类、禽类及鱼类的检测检疫报告。8.乙方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甲方选择,以满足甲方因季节、天气、市场价格等情况做出的采购计划调整,若遇某商品缺货,需更换品种,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更换。9.甲方因特殊事由或突发情况需临时性送货时,乙方须5分钟内响应,90分钟内送达。10.乙方因日常工作中造成的物品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11.履行供货任务中发生的意外情况及伤害,由乙方负责。九、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将蔬菜送达指定食堂。若到货时间因乙方原因延误,迟到30分钟以内的,甲方给予警告处分,半个月内获警告处分3次或以上的,扣当期货款的1%;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的,甲方按当批货款的5%向乙方扣罚;迟到超过1小时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货物,并按当天应采购蔬菜的金额的30%向乙方扣罚。2.乙方所送个别货物品质不符合本合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增补送到,退货后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增补货物的,甲方按该品种当天货款的30%向乙方扣罚;当批不合格货物累计金额达当批总金额的20%以上的,甲方除退货外,还按当批货款的20%向乙方扣罚,此情况在半个月(一个结算周期内)出现3次或以上的,乙方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因天气恶劣等客观原因导致蔬菜整体质量下降的情况除外)。3.由于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食堂就餐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以防疫部门鉴定为准),除偿付甲方损失外,并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立即终止合同。4.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不得随意变更订单内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如因货源不足或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等因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需求,需调换食材品种时,必须于接到订单后三个小时内及时知会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协商后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将食品于次日7:30前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及时通知到甲方,导致无法及时供货的,乙方须承担当日所有供货食材总金额的两倍罚款,出现三次及以上上述情况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合同总金额的赔偿金。5.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甲方当天下单,乙方在接到当天的采购需求计划后,于3小时之内将所需物资配送到位。双方现场对食材数量、品质进行验收登记。除特殊原因(须提前告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若乙方无法做到,甲方可视作当月一次考核不合格记录。6.合同期间,若乙方价格明显高出市场同类品质产品批发价的10%,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乙方的任何损失。7.甲方将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报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或投标响应文件质量标准不符,甲方有权主张违约金或解除合同等。8.甲方每月按照《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考核表》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有权根据考核情况调整乙方的供货时间和供货量。对经考核不合格且勒令整改、整改不到位严重影响甲方工作秩序的予以淘汰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本甲方食堂招标项目,乙方须无条件接受。9.根据考核情况,甲方有权调整采购量或采购时间。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品种、数量、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若验收人员认定商品与甲方要求不相符合的,当即拒收并将不良供货批次进行记录备案。包装食品无法当场验货的,使用时拆封如发现变质,无条件退货。乙方累计3次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且屡教不改、服务态度差的,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立即单方终止合同。10.由于乙方提供货物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甲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乙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十、争议解决1.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向本协议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本协议其它事项和条款仍继续执行。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协议,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十二、合同签署: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执行期内,各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有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4.合同附件:《开标一览表》、《廉政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日期:2024年06月03日见证方:无锡轴网建设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盖章)见证人:附件廉政合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全会精神,为搞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如期建成并交付使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达到投资效益最大化,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特订立如下廉政合同。项目名称:镇政府食堂食材采购建设单位(甲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中标单位(乙方):无锡腾之锋生鲜有限公司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严禁搞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制度的不正当交易。4、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本方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5、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向中共滨湖区纪委监察机关举报,并有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和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有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为其安排的宴请、娱乐和旅游活动。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肢解、分包乙方总承包工程项目;不得违背工程合同约定,强行要求乙方购买指定的材料和设备。7、甲方人员不得在家里接待乙方有关工程事项的询访。8、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三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支需有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等。5、乙方不得到甲方人员家里询访有关工程建设事项。6、乙方不得随意转包总包范围内的工程。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的,除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及工程建设有关行业规定处罚外,另处罚款2万元;给乙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条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工程款的20%的违约罚款;视情节轻重,建议市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年至三年不得进入市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定后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约日期:2024年06月0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 香芋 土豆 莴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