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社工站运营项目服务 工作服务站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长安区斗门街道办事处2024)



一、合同编号:HT-西咸新区本级-2024-00111

二、合同名称:2024年斗门街道社工站运营项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西咸新区本级-2024-00246

四、项目名称:斗门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长安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安区斗门北街34号
联系方式:02986380600
供应商(乙方):西咸新区一嘉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钓台街道
联系方式:1383004017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斗门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服务
1(年)
¥250,000.00
¥250,000.00
斗门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服务

合同金额: 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29日至2025年04月2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斗门街道社工站运营项目服务合同.pdf
西安市长安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2024年06月04日

2024年斗门街道社工站运营项目服务合同甲方:西咸新区斗门街道办事处乙方:西咸新区会工作发展中心2024年4月服务合同甲方:西安市长安区斗门街道办事处乙方:西咸新区一嘉社会工作发展中心2024年西安市长安区斗门街道社工站运营项目由西咸新区斗门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确定西咸新区一嘉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乙方”)为该项目的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合同价款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固定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250000.00元)。拾伍万元整((¥61委托工作内容乙方向斗门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派驻社工3人,并建立合理的组织框架和内部责任分工;建立规范的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行流程和标准,遵守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平安建设、乡村振兴等领域中的2个以上重点服务内容,开展事务性工作和服务项目,探索示范性品牌化发展经验。甲方提供斗门街道社工站场地及硬件设备,并协助乙方开展斗门街道社工站运营服务项目。三、款项结算(一)结算方式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以7:3的比例拨付。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拨付70%的资金;乙方需于2025年5月10日之前提交项目结项报告,甲方收到项目结项报告后拨付30%的资金。乙方需向甲方出具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直到乙方开具合格发票为止。(二)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收款信息如下:收款账户名称:西咸新区一嘉社会工作发展中心银行账号:2604035009200177936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洋西新城支行(三)结算单位:由甲方负责结算,乙方开具合同总价款(含税)的全额发票交甲方。(四)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斗门街道办事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0010079747734XW地址、电话:斗门北街34号85908326四、服务地点及服务期(一)服务地点:西咸新区斗门街道(二)服务期:2024年斗月29日--2025年4月28日五、质量保证(一)乙方提供的成果文件必须保证符合国家相关程序和相关规定。(二)乙方提供相关成果文件确保真实性、可靠性。六、服务要求(一)在服务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作任务再委托其他个人和机构,否则甲方有权当面解除合同。(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派驻3名驻站工作人员,(其中站点负责人需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证书中级以上及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从事具体工作。社工站负责人每周一在斗门街道办参加机关例会,同时汇报上周工作内容和本周工作计划。在服务期间,随时接受甲方检查派驻人员的资质和出勤情况。若派驻人员工作水平不能达到甲方的工作任务要求,甲方可要求更换人员。确因特殊原因有调整的,须经甲方确认团队服务人员资格后方可参与工作。(三)在服务期内,乙方若发生足以影响服务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具体解决方案。(四)乙方应当对社会工作服务工作质量负责,甲方业务科室社区服务办公室有权对乙方的成果文件进行复核,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核实、更正等相关工作。(五)乙方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的社会工作服务过程和结果,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乙方在提供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完整地归档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方案、社会工作服务工作底稿、社会工作服务报告等社会工作服务资料,包含纸质版、电子版资料。(六)在服务期内,乙方的登记、注册及乙方承诺配备项目组人员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5日内向甲方申请更新。七、成果交付要求(一)提供不少于90人次个案服务、60次小组服务和20次社区服务活动的完整记录(服务记录格式参照《社会工作方法个案工作》(MZ/T094-2017)和《社会工作方法小组工作》(MZ/T095-2017)等国家标准),在新区年底考核中,考核名次至少保持前6名内。(二)严格按照街道社工站的运行流程和标准,落实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并提供相关工作记录。(三)在“中国社会工作网”中录入社工站、驻站人员等相关信息,及时上传更新开展的各项服务项目。(四)立足社区实际,根据群众所需,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打造特色志愿服务项目不少于5个。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协助指导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在中国志愿服务网发布活动不少于5场次,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100个小时。(五)全年链接社会慈善资源不少于5万元,有条件的设立社区慈善基金会。(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指导5个已回迁社区完成社区社会组织备案不少于12个,其他村(社区)至少备案1个社区社会组织。(七)对驻站人员进行督导和业务培训,并有督导和培训记录(不少于60学时)。推动站室联动,配合甲方对各社区社工室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不少于4次。4(八)2025年4月前出具服务末期结项报告、项目典型案例纸质版及电子版。八、违约责任(一)如一方违约,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二)乙方未按合同要求配备驻站人员、提供服务内容、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或不能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拒绝支付合同价款。甲方已付款项乙方应予退换,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三)第七条“成果交付要求”中的八项任务,其中如有未完成的任务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0%。九、合同生效(一)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二)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一份供备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面)甲方:西咸新区斗门街道办事处(盖章)乙方:西咸新区一嘉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盖章)在玉洋洋法定代表/授权代表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签字)20年4月292024年4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工站运营项目服务 工作服务站运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