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新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科技大学2024)



一、合同编号: JSZC-320000-JYGS-C2023-0027001
二、合同名称: 江苏科技大学梦溪校区粮食学院B1北楼内出新工程梦溪校区粮食学院B1北楼内出新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000-JYGS-C2023-0027
四、项目名称: 江苏科技大学梦溪校区粮食学院B1北楼内出新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江苏科技大学
地 址: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梦溪路2号
联系方式:13705282451
供应商(乙方):镇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南山路61号
联系方式:1815191784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粮食学院B1北楼内出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粮食学院B1北楼内出新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169200.00
合同金额: 316.92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60天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0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6-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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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SGZ2024工程Q04号00060施工合同江苏科技大学(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镇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组成下列关于江苏科技大学梦溪校区粮食学院B1北楼内出新工程磋商文件、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均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还包括:(1)合同条款;(2)投标一览表;(3)报价明细表;(4)成交通知书;(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2、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江苏科技大学梦溪校区粮食学院B1北楼内出新工程2.2工程地点:梦溪校区B1幢楼宇2.3承包范围:图纸及清单内所有工作量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5工期:60天(时间不得大于承诺的工期)。2.6工程质量:合格。2.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陆万玖仟贰佰元,¥:3169200元(含预留金6万元)。3、甲方权利义务3.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驳点、乙方自行接水电并套表计量(三方签字确认),结算时按计量量和市场价将施工用水电费结算给业主。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3.2指派舒建平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3.3委托镇江市华普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良;00067司任命秦琼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监理公司壹份。3.4委托镇江华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跟审,乙方需及时按要求申报和办理工程联系单、签证单、变更、认质认价等资料,应乙方原因不及时申报的,已隐蔽项目及无法取证的将不予认可或由甲方单方面确认。3.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4、乙方权利义务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14.2指派张巍为乙方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江4.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4.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4.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5、税费5.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6、关于工期的约定6.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6.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6.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idc error#00068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6.4业主要求项目施工(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2024年1月18日-2月4日(17天)(满足第一批实验室搬迁条件);项目施工(第二阶段):2024年2月25日-4月7日(43天)。工期如无法保证,将按每滞后一天1000元予以处罚。7、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7.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最新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7.2所有材料进场前须进行环保检测。竣工后对成品进行甲醛检测。如果检1验合格,检验费由甲方负担;如果检验不合格,则检验费由乙方负担。7.3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最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7.4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7.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7.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乙方竣工日期。7.7本工程应符合国家环保质量要求,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7.8工程交付尚未使用期间凡属工程遗留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天内组织整改。逾期甲方将组织整改,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7.9通过验收后5个日历天内乙方必须将施工队伍、施工机具、周转材料等全部撤清,所有建筑垃圾等必须清运,保持施工现场平整、整洁,塔吊、井架基础等清理完成,如不清运,甲方委托清运,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决算中扣除;甲方提供的现场设施应完好,损坏需赔偿。8、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8.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8.2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0%合同款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5%,竣工资料提放、00063交且结算审计后,甲方在7日内向乙方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质保期满(两年)之后付清(无息)。每次支付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本工程质保期为防水部分5年,其余2年。付款结束,不代表免除乙方的质保责任。8.3关于结算审计的约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省属高校工程项目管理审计的意见》(苏教审【2019】1号)和《江苏科技大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江科大校【2019】170号)文件要求:和8.3.1对核减率5%及以上的单项工程,向施工单位收取一定的审计费,施工T单位应按下列规定支付审计费用:(一)单项工程核减率超过10%(含10%)的,其审计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由建设单位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下同);(二)单项工程核减率在5%-10%(含5%)之间的,其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70%,建设单位承担30%;(三)单项工程核减率在5%以下的,其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审计费用支付标准为全部审计核减额的6%(全部审计核减额=施工单位申报的结算额一审计最终核定额),核减率=全部审计核减额/施工单位申报的结算额。8.3.2为控制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的准确性,一个年度内,施工单位在学校承接所有工程项目综合核减率达10%(含10%)-15%的,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给予施工单位黄牌警告;综合核减率达15%(含15%)以上的,取消施工单位两年内在我校参与投标及承接项目的资格。9、关于材料及配件供应的约定9.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及配件、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9.2工程项目中所用所有主材必须征得甲方认可,甲方保留主材甲供的权利。710、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0.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10.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录0007010.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10.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10.5本建筑安装施工工程必须达到现行版的国家及江苏省的一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若本工程实施期间有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出台,则仍应满足新的标准要求。10.6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由承包人按规范施工并对安全生产负全责,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经常进行安全学习、安全教育,全部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制定详细、可靠的应急措施,配备专职安全人员。10.7承包人应为现场包围提供足够的保安人员及相应设施,确保已进场的材料、设备安全,如发生盗窃、丢失、损坏,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1、违约责任11.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如有),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的0.02%支付滞纳金(学校因假期和审批流程影响的除外)。11.2本项目时间紧,乙方应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并做好相应资金准备。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00元违约金,逾期竣工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否则每更换项目经理一次,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1万元;项目管理班子其它人员每更换一次,或项目经理月到位率不足80%的,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5000元;项目班子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外)月到位率达不到90%的,每人次罚壹仟元。11.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11.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晨0007111.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1.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11.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1.9甲乙双方应严格履约,如违约,由违约方承付本合同标的总价5%的违约金给受损方,并赔偿受损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2、履约保证金12.1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汇入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满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申请,15天内等额无息退还。如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将根据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12.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甲方取得补偿后有权要求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13、不可抗力13.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出现上述情况不受合同有关逾期责任制约;13.2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30日以上时,甲乙双方及时解除合同;13.3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及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等。14、纠纷解决办法1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通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14.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Q#idc error#0007215、破产终止合同15.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6、分包和转让16.1本合同不得转让。16.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7、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应在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7.2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肆份、乙方贰份。17.3本合同服务实施期间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进行处理。17.4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随项目的深化,如合同内容需修改或追加补充,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7.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7.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工程资料,如无特殊原因,每逾期递交一天按1000元处罚。17.7该项目结算审计将由校方国资处一审、审计处二审,最终以审计处审定为准。17.8招投标文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计价部分如与本合同前款有和磋商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招标清单约定为准;其他如矛盾,则以本合同约定为准。17.9如实际施工过程中涉及到投标以外的工作内容,乙方需先行申报价格,得到认可后方可施工。17.10结算价不得超合同价的110%,请乙方注意工作量的实施,如存在超&#idc error#00073的情况请得到业主允许后方可实施,否则结算时超过的部分业主不予认可。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装法定代表人或其(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签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起徽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1月17日S#idc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出新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