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昌吉回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4)



一、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中心支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31101000012333745
五、合同编号:11N45775214920248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财产保险服务
详见附件

1.0
10160.7
10160.7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常洪
联系电话:13565606767
传真:/
地址:北京南路6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财产保险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75214920248601).pdf

合同编号:11N45775214920248601采购单位(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服务单位(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中心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昌吉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保险服务”项目-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中心支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保险服务”项目-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中心支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保险服务”项目-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中心支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4]357号财产保险服务--品牌:1项10160.7010160.7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0160.7010160.7010160.7010160.7010160.7010160.7010160.7010160.7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万零壹佰陆拾元柒角壹万零壹佰陆拾元柒角壹万零壹佰陆拾元柒角壹万零壹佰陆拾元柒角壹万零壹佰陆拾元柒角壹万零壹佰陆拾元柒角壹万零壹佰陆拾元柒角壹万零壹佰陆拾元柒角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4]357号财产保险服务110160.7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授权支付三、服务条款11、接报案(1)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95500,可全年365天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2)各投保单位所在地设立24小时理赔服务电话95500,由指定服务专员随时接听,提供全程理赔服务工作。(3)报案中心接到报案时,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专属代码,受理报案后,20分钟内委派出险当地专属服务人员进行查勘,并同时将报案信息以短信方式通知报案人。(4)被保险人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报案人(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被保险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我司规定的时间内报案,我司认可被保险人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22、现场查勘1/233、365365天天无休服务(2)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1)如未按约定时间定损,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应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C.当和被保险人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应指定具有国内保险公估营业许可并经双方认可的B.对于稀缺或稀有车型,应会同被保险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工作日内核定损失金额;民币10000元-30000元,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损失金额;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30000元以上的,在接到报案后,3个A.对于常见车型的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内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损失金额;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4)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及时定损:故,索赔时无需提供维修发票,直接通过银行向被保险人划付赔款。(3)对于“不涉及人伤、物损且责任明确单方或双方事故”的案件,无需提供事故证明。对于损失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事(1)我司接到报案后需要进行现场查勘的,县市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应在30分钟内派专门查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除上述范围外,至少应在60分钟内派专门查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超过该时限的,将视为已到现场查勘,事故车可自行移位。(2)如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以被保险人提供的现场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说明、维修发票等材料作为赔付理算依据。如被保险人当时无法拍照,可不提供现场照片。(3)对于“不涉及人伤、物损且责任明确单方或双方事故”的案件,无需提供事故证明。对于损失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事故,索赔时无需提供维修发票,直接通过银行向被保险人划付赔款。(4)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及时定损:A.对于常见车型的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内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损失金额;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30000元,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损失金额;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30000元以上的,在接到报案后,3个工作日内核定损失金额;B.对于稀缺或稀有车型,应会同被保险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C.当和被保险人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应指定具有国内保险公估营业许可并经双方认可的公估公司进行损失理算,并由中标人负担有关公估费用;(1)如未按约定时间定损,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应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2)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33、365365天天无休服务全年365天无休服务,设立24小时全天侯服务专线95500,受理承保车辆的事故报案。全年365天(包括法定节假日)正常办理承保出单、缴费、接交索赔手续、支付赔款等各类服务,为客户提供方便。24小时全天候受理保险事务咨询、查询、预约承保等服务。24小时接受建议、意见、投诉服务。44、消费者保护条款协议各方在开展保险销售活动时,应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保险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确保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账号:,账号:300480142902310487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产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