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抚州市临川区民政局2024)



[FZCT-2023-0010-1]临川区六类人群居家上门、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

临川区六类人群居家上门、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
一、合同编号:
抚临购2023F001032143
二、合同名称:
临川区六类人群居家上门、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
FZCT-2023-0010-1
四、项目名称:
临川区六类人群居家上门、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抚州市临川区民政局本级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金山大道才子酒店西(民政大楼)
联系方式:13879482115
供应商(乙方):抚州市中科慧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大道56号(抚州市民政局大院内)
联系方式:19979499944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临川区六类人群居家上门、配套服务项目
有抚州市临川区户籍且有固定住所的各乡镇(街办)、村(社区)的六类人群居家上门、配餐服务
要求积极响应采购人的需求,提供主动、便捷、高效的服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等
签订合同之日起提供3年服务,合同三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如供应商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或补偿责任
第三方考核

临川区六类人群居家上门、配餐服务项目
有抚州市临川区户籍且有固定住所的各乡镇(街办)、村(社区)的六类人群居家上门、配餐服务
要求积极响应采购人的需求,提供主动、便捷、高效的服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等
签订合同之日起提供3年服务,合同三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如供应商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或补偿责任
第三方考核

合同金额:13994352.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签订合同之日起提供3年服务,合同三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如供应商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或补偿责任。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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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条款执行;13.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13.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3.4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乙方(盖章)甲方(盖章)!国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双方签订日期2024年5月31日个月服务期结束之日后,甲方将第二个月服务款项付款至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以此类推。乙方在按甲方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并考核合格之后,甲方将剩余全部合同金额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注:以上所有合同金额的支付均参照下列原则:1、无息。2、付款时子间均以收到发票之日起计算。)中5.2上门服务结算标准:按实际服务人次据实结算本项目居家上门服务预计6000人次/月,服务单价40元/人次。助餐结算按《临川区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方案》规定标准执行;5.3配餐服务结算标准:每人每天补助两餐,农村老年人每人每餐最高3.5元、城市老年人每人每餐最高4.5元就餐补助。“六类”人群687人为预测人员,实施过程实行动态管理,按实际用餐人次据实结算。具体服务名单,合同签订前由甲方提供。5.4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至下月3号前乙方向各街道(乡镇)、社区(村)民政所或村委会工作人员提供对应的当月上门服务与配餐服务的汇总数量与清单,甲方安排各街道(乡镇)、社区(村)民政所或村委会进行查验,如有异议及时向乙方提出,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通过,对查验通过上门服务与配餐服务,甲方即安排次月5日前按程序支付给乙方对应服务款项。5.5乙方收款信息开户名称:抚州市中科慧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抚州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605018501560000075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3MA390T4B5J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大道56号(抚州市6000人次/月,服务单价40元/人次。“六类”人群6000人次只是预测人次,实施过程实行动态管理,据实结算)。具体服务名单,合同签订前由甲方提供;乙方承接助餐服务,必须获得当地卫健、市监等部门相关手续(如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方可开展助餐服务,助餐补助标准参照《临川区发展老年助餐工作方案》规定标准执行。备注:以上所列标的服务人群、服务内容、服务次数、服务时间与结算标准按最新的政策进行同步更新调整执行。第三条协议期及续约本协议暂定叁年,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签订合同之日起提供3年服务,合同三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如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或补偿责任。第四条服务方式4.1上门服务:到老人住所为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每月1次,每次60分钟。本项目具体结算以临川区政府后期文件为准。临川区政府文件单价如高于本项目控制单价,则服务时间也相应增加。时间增加比例按金额增加比例一致(如增加20元/人次,则增加20÷40×60=30分钟)。乙方要确保对经济困难失能对象每月进行一次上门服务,名单由甲方提供。4.2配餐服务:为有用餐需求的老人提供堂食或送餐服务。第五条费用结算与支付5.1乙方在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服务后,第三个月服务期结束之日后,甲方将第一个月服务款项付款至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第四9.1本协议中所列配餐服务包含午餐与晚餐两餐;9.2每餐配餐的标准为:1荤2素1汤1主食;9.3如涉及送餐服务则另计算服务费用。第十条又双方权利及义务10.1甲方应按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款项则按每日偿付当月服务采购费总额的1%的滞纳金给到乙方直至付清为止;10.2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内容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10.3甲方若因故需要调整采购服务,须向乙方提前60天提出,服务调整期间本协议依然有效;10.4甲方应对乙方展开服务时给予积极配合,协调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工作人员与乙方共同对服务人群进行服务宣传与引导;10.5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10.6乙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内容的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11.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经多次提醒后仍旧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第十二条不可抗拒因素如遇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及重大流行病情,立即暂停一切服务和资金支付但不影响乙方已实际完成的服务与甲方费用支付。第十三条其他13.1合同条款未提的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民政局大院内)第六条服务对象有抚州市临川区户籍且有固定住所的各乡镇(街办)、村(社区)的六类人群。上门服务六类人群指:60岁以上失独困难老人、60岁以上优抚军人、70岁以上低保家庭老人及经济困难失能老人、70岁以上散居特困老人、70岁以上经济困难空巢(独居)老人、80岁以上高龄困难老人。助餐服务六类人群是指:6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60周岁以上优抚老人;60周岁以上散居特困老人(五保户);60周岁以上独居、空巢、失能、重残老人(残疾等级一、二级);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第七条服服务质量的标准7.1上门服务工作人员需统一着装,经过培训之后方可上岗。7.2上门服务时应有事前、事中、事后的服务照片和纸质资料以供查询、审核。7.3服务机构不定期对接受服务的老人进行回访,严禁没有到上门服务的谎报有到上门服务,如有查实将扣除相关费用。7.4为更好地服务老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满足老人合理要求的情况下对上门服务内容进行调整。7.5考核以不定期随机每月抽取80名被服务对象,甲方或乙方委托机构对服务对象进行电话回访或上门回访,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作为考核主要指标,满意度将与乙方上门服务单位的项目结算费用挂钩。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告知乙方单位责任人,并督促限期整改,被服务群体主动反馈对于服务不满意的,将及时告知乙方单位责任人,并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后被服务群体仍不满意的直接计入被抽取名单中。临川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与配餐服务政府采购协议书服务采购方:抚州市临川区民政局(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提供方:抚州市中科慧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公正、诚信可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协议背景为鼓励引进社会力量,参与临川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务,加快推进临川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甲方将临川区六类人群的上门服务与配餐服务采用向乙方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给乙方着手进行服务,由乙方按照有关内容、流程与要求进行运营管理与服务。第二条协议标的2.1甲方代表临川区各街道(乡镇)、社区(村)与乙方签订整体六类人群(上门服务“六类人群”60岁以上失独困难老人、60岁以上优抚军人、70岁以上低保家庭老人及经济困难失能老人、70岁以上散居特困老人、70岁以上经济困难空巢(独居)老人、80岁以上高龄困难老人;助餐服务“六类人群”:6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60周岁以上优抚老人;60周岁以上散居特困老人(五保户);60周岁以上独居、空巢、失能、重残老人(残疾等级一、二级);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的上门服务与配餐服务的委托协议,并分别按以下标准进行服务费用结算上门服务:按实际服务人次据实结算(本项目居家上门服务预计成交通知书抚州市中科慧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抚州创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抚州市临川区民政局本级的委托,对临川区六类人群居家上门、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ZCT-2023-001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抚临购2023F001032143门、配套服临川区六类人群居家上务项目年1养老服务抚州市中科慧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13994352.0000抚临购2023F001111954临川区六类人群居家上4门、配餐服务项目年2养老服务抚州市中科慧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13994352.00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单位机构(盖章):抚州创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市临川区民政局本级日期:2024年05月22日日期:2024年05月22日(注:如有5名被服务对象反馈不满意,整改后仍不满意,则抽取75名被服务对象,5名先计入不满意,以此类推。)7.6实际结算原则:满意度大于90%(不含),将据实支付服务费用给乙方;如满意度为70%(不含)90%(含),将在应据实支付乙方的费用基础上乘以实际满意率支付服务费;如满意度小于70%(含)的,将在据实支付乙方的费用基础上乘以实际满意度支付服务费,并终止合同。7.7每发现一起虚假服务的扣除当月实际开展服务费用的10%。7.8如上级民政部门对助餐服务和上门服务提供了统一管理平台,乙方必须接受统一化管理,使用上级管理平台。7第八条乙方提供上门服务的具体内容8.1基本生活服务:包括且不限于为老人打扫卫生、洗衣、做饭、理发、洗发、助浴、修剪指甲、掏耳朵、助浴、助洁等。18.2基本护理服务:包括且不限于为老人量血压、按摩、生活能力训练、协助老人就医、煎药等。8.3精神慰藉服务:包括且不限于陪伴老人谈心、陪同散步、心理疏导、读书读报等温暖关爱老人。8.4基本代办服务:包括且不限于为老人代办社保、医保事项、代缴水、电、燃气等费用,代购米、面、油等食品,代寄、收快递等。8.5节日庆祝服务:包括老人生日庆贺和中国传统节日庆祝。具体详见乙方的【上门服务服务项目清单】。为更好地服务老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满足老人合理要求的情况下对上门服务内容进行调整。第九条乙方提供配餐服务的具体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