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白蚁综合治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湖州市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7844172602024801
二、合同名称:湖州市衣裳街历史文化街区白蚁综合治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浙中采字(湖)2024-010-1
四、项目名称:湖州市衣裳街历史文化街区白蚁综合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湖州市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莲花庄路137号3号楼、4号楼
联系方式:0572-2037752
供应商(乙方):湖州瑞邦病媒生物防制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联系方式:139672691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湖州市衣裳街历史文化街区白蚁综合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4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瑞邦.pdf
11湖州市衣裳街历史文化街区白蚁综合治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项目名称:湖州市衣裳街历史文化街区白蚁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浙中采字(湖)2024-010-1合同号:BY2024-011甲方(招标人):湖州市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乙方(中标人):湖州瑞邦病媒生物防制科技有限公司本次采购的服务项目名称为湖州市衣裳街历史文化街区白蚁综合治理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一、服务内容1.服务区域:B区标段:北起妇保院南侧仓桥巷,东沿保健巷、团结巷、浮霞墩、四新桥,南抵甘棠桥小区至金婆弄,西北侧沿告溪、苕溪,总治理面积约3万平方米。2.湖州市衣裳街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所有白蚁危害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普通建筑、构筑物及古树名木、行道树、草坪灌木等园林植被的白蚁综合治理,凡白蚁危害的对象均为治理对象。二、服务期限1.治理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之日为项目开工日,工期共120天。2.包治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每年复查不少于4次。在包治期内若街区内出现蚁患,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防治工作,并在48小时内完成灭治。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款项,乙方也不得向街区内商户(住户)另行收费。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一)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大写:肆拾万元(¥:400000元)。该费用已包括实施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付款方式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2.工程款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8%,其余42%为包治期内的复1T查费,每年支付合同价款的14%,分3年支付。3.包治期内的工程款支付均需由甲方审核确认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4.乙方收取每期款项时应开具同等数额的正规发票作为付款的前提。5.本项目包治期内每年的复查费用拨付与当年的复查考核分挂钩,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交的台账资料、复查工作方案、应急响应能力等,结合实地检查对服务质量进行评分:(1)考核分在95分及以上的,拨付当年度100%的项目复查费。(2)考核分在90分及以上的,拨付当年度80%的项目复查费,剩余20%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完毕不予支付。(3)考核分在80分及以上的,拨付当年度60%的项目复查费,剩余40%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完毕不予支付。(4)考核分在80分以下的,视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白蚁防治包治服务,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通过验收,当年项目复查费不再予以支付。凡包治期内复查费不予支付的,均计入白蚁防治机构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四、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1%,计大写:肆仟元(¥:4000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扣罚相应金额后,剩余部分一次性无息退还;若无扣除,如数无息退还。五、施工质量和管理要求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按审核后的历史文化街区白蚁综合治理技术方案、《浙江省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白蚁防治技术导则》、《建设工程白蚁危害评定标准》(GB/T51253-2017)、《房屋白蚁监测控制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33/T1108-2018)等开展各项工作。(一)精心组织施工,采用适当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白蚁防治施工人员和公众的安全,并认真开展工程质量自查自检工作。(二)建立施工方案反馈修正机制,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及时对方案做出调整,确保施工质量。(三)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员,落实施工安全责任、做好岗前安全教育,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环境安全管理。(四)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收集蚁情初查、蚁情调查、白蚁2防治实施、效果验收、回访复查等台账资料,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五)建立仓储及药物管理制度,设立仓库管理员,如实填写白蚁灭治药物进出记录。白蚁防治药剂的废弃包装物和废液、废渣等的处置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六)制订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措施,确保高峰期灭治服务正常开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相关资料、街区管理责任主体联系方式等,为乙方开展服务提供工作便利,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不负责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或工伤事故。(二)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编制的综合治理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组织对综合治理效果进行预验收和最终验收。(三)甲方负责按服务进度,提前通知乙方进场,避免项目因过程不能衔接而影响服务质量或进度。(四)甲方有权不定期组织质量抽查,监督指导乙方的工作,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配置及到位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履职不到位的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天内,将人员更换到位。(五)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承担甲方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及时告知乙方。(六)指派姚卫东、张王超为甲方代表,负责对白蚁综合治理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应立即开展历史文化街区白蚁蚁情初查,初步掌握整个街区的白蚁危害情况。在蚁情初查结束后,填写蚁情初查评价记录表,完成街区的白蚁危害程度评价。(二)乙方应在蚁情初查的基础上,开展蚁情蚁害普遍调查,全面掌握区域范围内所有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及其他普通房屋建筑(包含构筑物)、园林植被的白蚁危害情况。评定重点保护的房屋建筑和古树名木的白蚁危害等级,做好普通房屋建筑(包括构筑物)及园林植被蚁害率统计。蚁情调查结束后,填写房屋建筑、园林植被蚁情调查记录表。(三)乙方应在蚁害全面调查基础上,编制综合治理施工方案,经审核修正合格后实施综合治理。3P(四)乙方应做好甲方交办的所有灭治项目(包括历史文化街区治理期和合同包治期内)的台账资料,每年汇总整理一次,并提交甲方一份,不得遗失或拒交资料台账。(五)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具体事务,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六)乙方应积极组织技术力量配合甲方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开展相关服务工作;工作过程中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七)乙方应承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责任。(八)对工作质量检查考核中存在问题,甲方书面通知责令限期整改,乙方应无条件整改至符合要求。(九)项目人员要求相对稳定,指定项目负责人1名,原则上不作调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乙方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十)乙方及项目人员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形象、弄虚作假、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职业道德不良等事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十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用于与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之外的任何项目。(十二)本项目自白蚁综合治理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确保本项目在包治期内不受蚁害,如出现蚁害,乙方须跟踪灭治。(十三)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四)指派陈红杰为乙方项目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八、治理效果及验收约定本项目以审核后的历史文化街区白蚁综合治理技术方案、《浙江省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白蚁防治技术导则》作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一)治理效果:治理范围内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白蚁危害等级按《建设工程白蚁危害评定标准》GB/T51253评定不高于I级;治理范围内的其他房屋建筑、园林植被白蚁危害率下降90%及以上。(二)验收约定:1.乙方递交项目竣工资料后,甲方组织开展竣工预验收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竣工预验4收,预验收检查不合格的将责令整改,直到合格为止。2.预验收合格后,甲方组织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对历史文化街区白蚁综合治理效果进行最终验收。3.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按《浙江省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白蚁防治技术导则》的规定提交历史文化街区白蚁综合治理工程验收报告。4.若采用白蚁监测装置动态监测的,验收点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在验收前三个月确定。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监测装置实物和投标样品不一致的,视作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直至合格为止,同时甲方有权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九、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费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天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乙方已完成部分的白蚁综合治理费用并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白蚁综合治理项目,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未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未履行或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其他约定条款的或违背投标承诺的,每发生一项扣2000元。(三)乙方工程质量及服务未达到要求,造成甲方或街区内各房屋产权人(含商户、租户等)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或各房屋产权人赔偿,包括另行委托第三方施工发生的费用及对甲方或各房屋产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倒塌等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甲方或各房屋产权人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五)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形象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责任,有权向乙方索赔,并取消其备案资格。(六)因乙方企业法人注销的,无法按照合同继续履约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责任。同时可另行委托第三方履行剩余的包治任务。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一)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出现任何争议,双方应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二)若该争议在起始后的15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一方有权向本合同履约5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申请费、诉责险保险费、鉴定费、律师费等)概由违约责任方承担。(三)除提交诉讼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十一、其他(一)招标文件(编号:浙中采字(湖)2024-010-1)、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三)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可续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但补充合同的内容不能实质性修改本合同的主要条款。甲方单位名称(章)乙方单位名称(章):湖州瑞邦病媒生物单位地址:湖州市莲花庄路137号防制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外溪路委托代理人:如266号主楼C170堂用电话:法定代表人:陈红杰开户银行:委托代理人:账号:电话:13967269188邮政编码:313000开户银行: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签订日期:20245.有限公司凤凰支行账号:201000089248272邮政编码:313000甲方单位名称(章)乙方单位名称(章):湖州瑞邦病媒生物单位地址:湖州市莲花庄路137号防制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外溪路266号主楼C170堂用委托代理人:如电话:法定代表人:陈红杰开户银行:委托代理人:账号:电话:13967269188邮政编码:313000开户银行: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签订日期:20245.有限公司凤凰支行账号:201000089248272邮政编码:313000签订日期: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白蚁综合治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