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加油服务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



一、合同编号:SCHT-2024-047282

二、合同名称: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车辆加油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405510401047281

四、项目名称: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车辆加油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市辖区攀枝花市东区公园路6号
联系方式:15881296681
供应商(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
地址:大渡口街道
联系方式:133307141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1(项)
¥3,000.00
¥3,000.00
-

合同金额: 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车辆加油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市文联-中石油:石油买卖合同.pdf
市文联-中石油:石油买卖合同.pdf
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06月05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30720510101000001征集人: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合同名称: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车辆加油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4-047282甲方: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合同金额(元):3000.00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服务名称金额(元)备注1车辆加油服务3000.00合计(大写):叁仟元整(小写):¥¥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小写):¥¥3000.00元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四、支付方式和条件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支付条件:采购人应按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支付,并应严格按照供应商参-第1页-与本项目承诺的报价进行结算。五、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页-甲方: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单位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公园路6号2024年05月20日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攀枝花市五十一支行银行账号:23023233090225023392024年05月20日-第3页--第4页-合同编号买卖合同(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合同)买方: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买卖合同(成品油年度零售)买方: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住所:四川省攀枝花市市辖区攀枝花市东区公园路6号营业执照注册号:1351030000832363X8单位负责人:王猛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住所:攀枝花市东区互通路11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91510400204350985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康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4年度成品油购销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标的物(下称“油品”):卖方销售的成品油有92号汽油(VIB)、95号汽油(VIB)、98号汽油(VIB)0#柴油(V),以上油品中,买方需要在卖方购买的有:92号汽油(VIB)、95号汽油(VIB)、98号汽油(VIB)、0#柴油(V)。2.质量标准:本合同中的油品质量执行国家现行标准。3.油品购买量:在本合同期内,买方自愿在卖方所属加油站购买油料,预计购买量为375升/年,最终购买量按实际购买量计算。4.执行价格:4.1油品单价:按照买方实际购油(加油)之日,卖方所属的加油站的当期挂牌零售价格计算。4.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卖方所属的加油站开展价格优惠活动,买方有权享受相应的价格优惠。4.3如买方以中国石油IC卡方式进行油款结算,则有权享受3%的汽柴油挂牌价优惠折扣优惠。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按照新折扣执行。4.4油品总价款(元)=买方购油数量(升)×油品单价(元/升)5.相关费用采购油品金额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合同价款(含税)3000元,税率13%不含税金额2654.87元,增值税税额345.13元。6.付款结算方式:核花:光6.1买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在卖方购油:专6.1.1由买方以银行转账等方式将足额货款支付给卖方指定收款人,卖方在确认货款江行五330902到账后,由卖方所属的加油站按照卖方的有关制度规定为买方提供加油、开票、IC*9040卡充值等服务。6.1.2在买方预付油款余额不足的情况下,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续付油款;如买方预付油款用完,卖方有权停止为买方供油。6.2买方以中国石油IC卡方式在卖方购油:6.2.1买方提供相关资料给卖方办理中国石油IC加油卡,买方有权根据卖方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IC卡折扣优惠;6.2.2买方应及时为IC卡帐户充值,确保IC卡账户余额能够满足加油需要;IC卡账户款项用完后,买方不能继续凭卡加油,且不能享受IC卡折扣优惠;6.2.3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IC卡消费清单。IC加油卡方式。在以上付款结算方式中,买方自愿选择6.3卖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收款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收款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五十一支行账户:23023233090225023396.4如买方未按本合同中卖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油款,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与卖方无关。7.油品交付:7.1买方车辆的用油,由买方车辆自行到加油站持IC卡加油。7.2买方机具、工程设备所需的用油(仅限柴油)无法到加油站加油,双方协商一致,可由卖方安排小额配送油罐车免费配送到买方指定位置(限加油站周边30公里范围内)。8.合同附件:如买方属组织机构的,应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进站加油车辆(机具)明细表》等资料给卖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买方属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给卖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9.油品数量验收及标准:9.1卖方保证加油站的加油机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且有效,计量精度在国家规定范围内。9.2买方实际购油量以卖方加油站加油机的加油量为准。9.3在交付地点,如买方认为卖方加油站交付的油品数量不足,双方指定由攀枝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加油机计量精度检定,并以检定结果作为确认油品数量是否足够的依据。10.油品质量验收及标准10.1买方须在卖方交货时当场对油品的质量进行验收。如买方对油品质量提出异议,应立即通知卖方。10.2在当场验收时,如卖方未接到买方对油品质量提出的异议,应视为卖方所交付的油品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10.3如买方在当场验收时,对油品质量提出异议,双方指定由攀枝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加油站油品进行取样检验,并以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是否合格的依据。11.合同变更与解除:11.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11.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11.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1.2.2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1.3合同解除后,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对解除合同前已执行的油品购销仍然有效。12.违约责任12.1卖方保证供给买方的油品计量准确。如买方认为油品计量不准,可以按照第9条规定进行检定。如果检定结果正常,由买方承担检定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如果检定结果不正常,由卖方承担检定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并将误差油量如数补给买方。四分理12.2卖方保证供给买方的油品质量合格。如买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502339可以按照第10条规定进行检验。如果检验结果符合本合同约定,检验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果检验结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由卖方承担检验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此给买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12.3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13.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等社会事件。13.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7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4.争议解决:如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取由利益受损方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15、合同效力及其它15.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生效。15.2本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15.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5.4本合同一式肆份,买方执贰份,卖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5其他约定: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般份有限公司买方: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企业负责人单位代表或委托代表人:或委茶新海T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204年月3日合同编号:中国石油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服务商、合作商、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我单位(公司)保证在与中国石油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业务合作的事前、事中、事后过程中,加强规范运作与廉洁管控,预防和遏制双方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特作以下承诺:本单位(公司)与贵公司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决不损害双方企业利益。二、本单位(公司)(含单位、公司工作人员,下同)决不向贵公司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亲属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及贵重物品等)。三、本单位(公司)决不向贵公司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亲属提供宴请、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高尔夫球、会所等)消费。四、本单位(公司)决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亲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五、本单位(公司)发现贵公司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行为及倾向的,应及时向贵公司纪委举报。六、如本单位(公司)违反承诺,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一)本单位(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同意将本单位(公司)列入贵公司服务商、合作商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贵公司取消本单位(公司)合作资格。(二)本单位(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违法的,同意贵公司永远取消本单位(公司)合作资格。七、本协议作为与中国石油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签订2024年度所有合同的补充附件,一式二份,加盖本单位(公司)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便于监督检查。艺术果F承诺方(盖公2024年合同编号买卖合同(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合同)买方: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买卖合同(成品油年度零售)买方: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住所:四川省攀枝花市市辖区攀枝花市东区公园路6号营业执照注册号:1351030000832363X8单位负责人:王猛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住所:攀枝花市东区互通路113号营业执照注册号:91510400204350985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康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4年度成品油购销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标的物(下称“油品”):卖方销售的成品油有92号汽油(VIB)、95号汽油(VIB)、98号汽油(VIB)0#柴油(V),以上油品中,买方需要在卖方购买的有:92号汽油(VIB)、95号汽油(VIB)、98号汽油(VIB)、0#柴油(V)。2.质量标准:本合同中的油品质量执行国家现行标准。3.油品购买量:在本合同期内,买方自愿在卖方所属加油站购买油料,预计购买量为375升/年,最终购买量按实际购买量计算。4.执行价格:4.1油品单价:按照买方实际购油(加油)之日,卖方所属的加油站的当期挂牌零售价格计算。4.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卖方所属的加油站开展价格优惠活动,买方有权享受相应的价格优惠。4.3如买方以中国石油IC卡方式进行油款结算,则有权享受3%的汽柴油挂牌价优惠折扣优惠。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按照新折扣执行。4.4油品总价款(元)=买方购油数量(升)×油品单价(元/升)5.相关费用采购油品金额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合同价款(含税)3000元,税率13%不含税金额2654.87元,增值税税额345.13元。6.付款结算方式:核花:光6.1买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在卖方购油:专6.1.1由买方以银行转账等方式将足额货款支付给卖方指定收款人,卖方在确认货款江行五330902到账后,由卖方所属的加油站按照卖方的有关制度规定为买方提供加油、开票、IC*9040卡充值等服务。6.1.2在买方预付油款余额不足的情况下,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续付油款;如买方预付油款用完,卖方有权停止为买方供油。6.2买方以中国石油IC卡方式在卖方购油:6.2.1买方提供相关资料给卖方办理中国石油IC加油卡,买方有权根据卖方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IC卡折扣优惠;6.2.2买方应及时为IC卡帐户充值,确保IC卡账户余额能够满足加油需要;IC卡账户款项用完后,买方不能继续凭卡加油,且不能享受IC卡折扣优惠;6.2.3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IC卡消费清单。IC加油卡方式。在以上付款结算方式中,买方自愿选择6.3卖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收款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收款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五十一支行账户:23023233090225023396.4如买方未按本合同中卖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油款,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与卖方无关。7.油品交付:7.1买方车辆的用油,由买方车辆自行到加油站持IC卡加油。7.2买方机具、工程设备所需的用油(仅限柴油)无法到加油站加油,双方协商一致,可由卖方安排小额配送油罐车免费配送到买方指定位置(限加油站周边30公里范围内)。8.合同附件:如买方属组织机构的,应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进站加油车辆(机具)明细表》等资料给卖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买方属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给卖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9.油品数量验收及标准:9.1卖方保证加油站的加油机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且有效,计量精度在国家规定范围内。9.2买方实际购油量以卖方加油站加油机的加油量为准。9.3在交付地点,如买方认为卖方加油站交付的油品数量不足,双方指定由攀枝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加油机计量精度检定,并以检定结果作为确认油品数量是否足够的依据。10.油品质量验收及标准10.1买方须在卖方交货时当场对油品的质量进行验收。如买方对油品质量提出异议,应立即通知卖方。10.2在当场验收时,如卖方未接到买方对油品质量提出的异议,应视为卖方所交付的油品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10.3如买方在当场验收时,对油品质量提出异议,双方指定由攀枝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加油站油品进行取样检验,并以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是否合格的依据。11.合同变更与解除:11.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11.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11.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1.2.2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1.3合同解除后,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对解除合同前已执行的油品购销仍然有效。12.违约责任12.1卖方保证供给买方的油品计量准确。如买方认为油品计量不准,可以按照第9条规定进行检定。如果检定结果正常,由买方承担检定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如果检定结果不正常,由卖方承担检定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并将误差油量如数补给买方。四分理12.2卖方保证供给买方的油品质量合格。如买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502339可以按照第10条规定进行检验。如果检验结果符合本合同约定,检验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果检验结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由卖方承担检验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此给买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12.3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13.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等社会事件。13.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7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4.争议解决:如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取由利益受损方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15、合同效力及其它15.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生效。15.2本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15.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5.4本合同一式肆份,买方执贰份,卖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5其他约定: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般份有限公司买方: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企业负责人单位代表或委托代表人:或委茶新海T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204年月3日合同编号:中国石油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服务商、合作商、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我单位(公司)保证在与中国石油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业务合作的事前、事中、事后过程中,加强规范运作与廉洁管控,预防和遏制双方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特作以下承诺:本单位(公司)与贵公司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决不损害双方企业利益。二、本单位(公司)(含单位、公司工作人员,下同)决不向贵公司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亲属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及贵重物品等)。三、本单位(公司)决不向贵公司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亲属提供宴请、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高尔夫球、会所等)消费。四、本单位(公司)决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亲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五、本单位(公司)发现贵公司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行为及倾向的,应及时向贵公司纪委举报。六、如本单位(公司)违反承诺,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一)本单位(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同意将本单位(公司)列入贵公司服务商、合作商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贵公司取消本单位(公司)合作资格。(二)本单位(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违法的,同意贵公司永远取消本单位(公司)合作资格。七、本协议作为与中国石油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签订2024年度所有合同的补充附件,一式二份,加盖本单位(公司)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便于监督检查。艺术果F承诺方(盖公2024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加油服务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