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活动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4)
一、合同编号: N5107262024000039-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绵阳“文化三推”活动——青岛行
三、项目编号: N5107262024000039
四、项目名称: 2024年绵阳“文化三推”活动——青岛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 永昌镇云盘北路21号
联系方式:15882819133
供应商(乙方):绵阳日报社报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经开区群文街
联系方式:0816-23898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绵阳“文化三推”活动——青岛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898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89.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1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6-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绵阳日报(青岛行).pdf
绵阳日报(青岛行).pdf
20240605041917817.pdf
202406050419178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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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的2024年绵阳“文化三推”活动——青岛行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绵阳“文化三推”活动——青岛行,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绵阳日报社报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3,079.8万元(大写:叁仟零柒拾玖万捌仟元),资产总额为1,104万元(大写:壹仟壹佰零肆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绵阳日报社报业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16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2024年绵阳市“文化三推”活动青岛行服务合同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供应商(乙方):绵阳日报社报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4年绵阳“文化三推”活动——青岛行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7262024000039)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2024年绵阳“文化三推”活动——青岛行二、服务要求(一)主题馆及展场氛围搭建。含策划创意、展陈设计、制作搭建、展品布置、场地租赁、现场安保等。主题馆搭建范围不低于100个平方米。根据北川县元素,进行策划创意、设计主题馆效果图,主要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新颖,构思独特,色彩协调、大方,总体格调高雅,设计能产生良好的视觉效果。设计方案重点对展区进行总体方案设计和展品布置效果展示设计。(二)文旅资源招商推介会策划执行。含会场舞台搭建、活动物料、场地布置、流程设置、活动人员配置服务、宣传推广等。结合北川县元素及少数民族文化,制定详细的策划1方案,包括活动主题、流程安排、宣传推广、配合采购人进行文旅方面的相关嘉宾邀请等。(三)城市文旅品牌宣传。活动宣传分前、中、后3个阶段进行,宣传稿件根据宣传推广需求,由乙方自行撰写,类别分为活动报道、深度报道、融媒报道3类。三、合同金额、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2024年绵阳市“文化三推”活动青岛行策划执行费用为:人民币小写898000.00元(大写:捌拾玖万捌仟元整)。2、付款进度: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项目实施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支付方式:每次支付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进行支付。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验收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并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要求进行验收,具体由采购人组织。2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73.延期违约的责任:因乙方原因延期,须向甲方支付5万元/天的违约金。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按第1种的方式1.法院诉讼: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仲裁方式:2.1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2.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47m冠AI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24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特乙方:绵阳日报社报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绵阳市经开区群文街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绵阳涪城支行账号:2308412109024933780签订日期:年5月17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绵阳活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