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典型村建设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望牛墩镇工程建设中心2024)



望牛墩镇李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望牛墩镇李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27MB2D540392404281337

项目业主:

东莞市望牛墩镇工程建设中心

服务机构:

东大(深圳)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望牛墩镇李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

合同编号:

441900127MB2D540392404281337

合同总金额:

¥757,4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5月10日至2026年01月31日

服务内容:

设计望牛墩镇李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施工图及施工期配合

合同附件

李屋村设计合同.pdf

东莞市望牛墩镇工程建设中心

2024-06-05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F工程名称:望牛墩镇李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一设计工程地点:东莞市望牛墩镇合同编号:设计证书等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发包人:东莞市望牛墩镇工程建设中心设计人:东大(深圳)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年厂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包人:东莞市望牛墩镇工程建设中心设计人:东大(深圳)设计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开展望牛墩镇李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一设计设计任务,工程地点为东莞市望牛墩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以合同书代替)。弄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现行的市政、公路等设计规范。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本合同书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12999第四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规模及设计内容ZP4.1项目名称:望牛墩镇李屋村典型村建设项目一设计4.2工程地点:望牛墩镇4.3工程概况:位于东莞市望牛墩镇,本工程为李屋村典型村品质提升工程,设计面积约29155m。4.4设计内容:红棉路迎宾轴道路及街道空间风貌提升、村入口节点提升、校车接送点提升等,休闲带品质提升工程,包括口袋公园微改造、文化广场、儿童公园品质提升等,宜居片区立面风貌提升,包括村内主要道路界面及内巷空间提升工程。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1-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相关规划资料1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保证规划资料准确无误21:1000地形图及周边道路等相关资料1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保证资料准确无误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日期、地点有关事宜1施工图设计14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保证图纸清晰、签字盖章合格2修改及变更文件8根据施工进度保证设计文件原件、签字盖章合格3施工图设计电子文件dwg格式(光盘)2提交施工图文本时/本工程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归委托方所有。第七条费用7.1本项目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75.74万元,最终以经财审确定的工程预算价为基数,采用国家发改委及建设部下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计算打8折计取,专业系数取1.0,复杂程度系数取1.0,附加调整系数取1.1,且不超过75.74万元。7.2暂定设计费计费额以建安费估算价2454万元计算。1、暂定设计费计算过程如下:根据工程建安费为2454万元,计费基数区间取值范围:计费额1000万-3000万,收费基价38.8万-103.8万依据插值法公式:设计费收费基数=38.8+(103.8-38.8)/(3000-1000)*(2454-1000)=86.06万元2、各系数取定: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为I级取1.0附加调整系数:1.1设计费为:86.06×1.0×1.0×1.1=94.67万元采-2-打八折后为:94.67×0.8=75.74万元。第八条第八条设计费支付方式8.1设计人方案完成,提交方案成果后,发包人支付暂定设计费总额的30%费用。8.2设计人施工图完成,提交施工图成果后(按规定须审图的,则在提交+经审图合格的施工图成果后),发包人支付至经财审确定的工程预算价为基数、V按第七条计算的设计费总额的80%费用。8.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支付余下全部费用。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9.1.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40%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的80%支付。9.1.3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9.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3、9.1.4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1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9.2.2负责对项目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9.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为甲方经济损失的5%,但不超过本合同设计服务费。9.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3-9.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向发包人赔偿合同总金额的10%。9.2.6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在施工期间,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决。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本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束。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7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一式玖份,发包人陆份,设计人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东莞市望牛墩镇工程建设中心东大(深圳)设计有限公司4(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施见光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住所: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座23A0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8040电话:电话:0755-82997383传真:传真:0755-82997383开户名:开户名:东大(深圳)设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深圳福田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44201503500050203008I-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典型村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