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人民政府2024)
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A001035964003
公告内容
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35964003 ),确定 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 的合同,现公示如下:
招标人: 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人民政府
一、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 北京乾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91110115102911139X )
合同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期限: 150 (日历天)
价款形式: 金额
合同金额: 4803834.47 元
合同签署日期: 2024-03-06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 81298599
2024年06月05日
附件列表:
长子营镇高标准农田(施工合同).pdf
通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发包人: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北京乾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3月6日合同协议书编号:发包人(全称):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周放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长思路1号承包人(全称):北京乾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啸天法定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1号院3号楼12层1206发包人为建设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且(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地点:北京大兴区长子营镇工程内容:1灌溉与排水工程:洗井30眼,新建玻璃钢智能井房30座,配套13kw变频模块30个,安装水泵30台,离心过滤器、叠片过滤器和水肥一体施肥机30套,井房围栏30处:铺设喷灌输水干管15125米,DN65钢竖管772米,三通55个,弯头8个,变径三通597个,变径46个,法兰片1286个,DN75铸铁上阀体287个,DN75铸铁下阀体287个,76×6000移动铝管12根,76×3000移动铝管4根,钢制摇臂喷头16个,支墩732个,过路套管128米:铺设管道灌溉输水干管6786米,DN90钢竖管278.4米,三通28个,弯头13个,变径三通232个,法兰片232个,法兰盘232个,铸铁给水栓232个,支墩273个;配套卷盘式喷灌机4套:新建泄水井42座,新建闸阀井38座:清淤排水沟7353米。2)农田输配电工程:埋设低压电缆6975米。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一)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京兴政农发(2023)82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的全部内容。详细承包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3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六、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肆佰捌拾万零叁仟捌佰叁拾肆元肆角柒分(人民币)(小写)¥:4803834.47元七、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韩金国;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京2112013201436151。建造师执业印章号:京2112013201436151(0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京建安B(2014)0105709。八、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3十二、本协议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六份,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两份,剩余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北京乾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6日签约地点:43、承包人负责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或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工程施工前专职安全员应当对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4、承包人须负责对其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入场三级教育培训管理,并具体负责经理部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施工队(班组)级安全教育进行监督、管理。5、承包人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1988年7月1日京政发第61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京政发第12号令修改),《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卫生防疫管理规定》以及其它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人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6、发包人须持有北京市劳动局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并按发包人要求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对复印件再次复印]。7、承包人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北京市实施细则》、《北京市建设工现场管理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8、承包人必须制定并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管理制度①承包人必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承包人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甲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②承包人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2)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①承包人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等施工管理人员须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②承包人一般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队(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准进入施工现场。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③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经考核合格者换领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④承包人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承包人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3)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0①承包人必须接受总包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②承包人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③承包人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④承包人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4)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①承包人必须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②承包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监理验收。③承包人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须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④承包人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设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甲方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承包人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检验收制度。(5)承包人必须执行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采购制度。凡重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甲方指定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网、漏电保护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等。(6)承包人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7)承包人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8)承包人必须严肃执行员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①承包人员工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②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承包人通知发包人代表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代表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组织合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③承包人要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④承包人须承担因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承包人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发包人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承包人应当承担因为承包人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发包人工作的事件给发包人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9)承包人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本分包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范、标准。严格执行甲方的“项目管理手册”。9、承包人要对所有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妨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建筑工地81的所有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10、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需要时提供手体式照明设备。11、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12、承包人应提供和实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还需配戴面罩、眼罩、护耳、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13、承包人应在合同签定之后15天内,呈送安全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承包人的安全责任。14、承包人应按规定每30人(低于30人按照30人计算)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检查、安全方案和措施并执行。15、承包人施工时应穿戴整齐,文明施工,绝不允许发生偷窥、偷盗等现象,如有发现,施工单位立即退出施工,并赔偿发包人所有损失。三、消防保卫方面1、承包人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承包人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人的安全检查:对发包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发包人有权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2、承包人需配备足够的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加强施工现场防火、防电保护,配备相应的器材及各种警告、警示标志。3、凡由于承包人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承包人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承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4、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及其人员管理(1)严格遵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承包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人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3)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4)承包人应建立工地章程,订立在工地执行工作时需遵守的各项制度,工地章程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规章,但不限于此。a保安;b施工安全;82c门卫制度;d卫生;e防火、其它保护临近的规章;(5)承包人在现场的人员中,应配足合格的安全员,专门处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劳务人员发生事故方面的问题,此人应有权发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6)承包人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住处确保配有医务人员和急救设备等,并且采取适当的安排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卫生条件。(7)承包人应配足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并指定专门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整个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工具。(8)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和库房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四、违约责任1、因为承包人疏于管理、违反操作规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合同约定或施工不当,造成的施工现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它责任事故,由承包人承担责任。2、对于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处以工程总价2%-3%的违约金。对于法律规定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追偿费用包括相应的赔偿费用、诉讼费用金及律师费用等。五、文明施工方面1、施工时间:星7:00至中午11:30,中午13:00至晚18:30,夜间施工按北京市规定要求不超过22:00。施工过程中,应提前通知物业单位和居民扰民施工时间,做好宣传工作,取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2、承包人施工中对于施工现场周边绿地、树木、楼顶的防水层以及居民室外财物包括汽车、空调室外机等设备设施要进行防护,由于施工造成损坏,承包人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承包人如需移动或拆除设施要提前取得发包人、物业单位和居民同意。3、承包人施工期间材料应堆放在发包人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并做好防尘防砂措施:施工期间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卫生,产生的生活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由承包人随意堆放建筑材料所引起的安全事故、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承包人负全责。4、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对工人的管理,严禁随地大小便,注意语言文明,禁止员工之间或与外单位、学校人员发生矛盾和冲突,要加强对工人组织性和纪律性的教育,当遇到居民询问要态度良好,文明礼貌。5、承包人应严格要求施工队伍文明施工,如在平时施工时,发包人、监理单位巡视现场发现不文明施工的情况,对承包人将处以200元/次的违约金。不文明施工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随地大小便。832)在施工现场抽烟,或现场发现烟头。3)剩饭剩菜随地乱倒。4)现场施工人员不带安全帽。5)进入施工现场着装不整。6)浪费水电。7)施工现场不整洁或作业面脏乱。8)建筑材料随意堆放。6、若承包人出现本款所列的行为,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承包人处以每次200元的违约金。1)承包人各工作人员未保持其留给甲方、监理的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导致发包人、监理无法在需要的时候与之取得联系。2)发包人、监理确认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已发生24小时,而承包人无足够证据证明在发包人、监理发现此问题前已经发现该问题并已给予恰当的处理。3)承包人对发包人、监理要求回文的文件未回文或回文延期的。4)对在每周的监理例会上提出的问题未进行跟进处理,导致问题重复发生。六、其他1、协议书的份数本协议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副本五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贰份,监理单位执一份。七、有效期本施工协议之有效期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承包人所有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时止、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长思路1号法定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1号院3号楼12层1206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2024.3.6签订日期:2024.3.684附件五: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文明施工协议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文明施工协议发包人: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北京乾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它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就承包人在进行项目(工期)施工期间的安全、消防、保卫以及文明施工等方面事宜,签订本协议。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明确的安全责任目标1、杜绝责任伤亡事故;2、杜绝机械事故及急性中毒事故:3、杜绝火灾事故及火灾伤亡事故;4、一般事故频率力争为零。二、安全生产方面(一)发包人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对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或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依法查处和纠正。2、承包人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由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按规定检查、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承包人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承包人负责。3、发包人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4、发包人有义务对承包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5、发包人有义务对承包人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6、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立刻撤走任何现场被甲方认为是没有适当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二)承包人权利和义务1、承包人须认真贯彻国家、地**府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法规、制度、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承包人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主抓安全生产的领导,配备专职安全员。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79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人民政府1.1.2.3承包人:北京乾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1.2.6监理人:北京正宏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1.2.8发包人代表:姓名:杨丹职称:无联系电话:80265022电子信箱:zzynb@bjdx.gov.cn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长思路1号1.1.3工程和设备1.1.3.2永久工程:本招标工程。1.1.3.3临时工程:临时性道路、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等。1.1.3.10永久占地:本招标工程占地。1.1.3.11临时占地:临时设施和临时道路。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12个月。1.1.8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57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人民政府(公章)承包人:北京乾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公章)法定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长思路1号法定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1号院3法定代表人或其号楼12层1206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监督单位:(盖章)监督单位:(盖章)承包人:北京乾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公章)(公章)法定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长思路1号法定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1号院3号楼12层1206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监督单位:(盖章)监督单位:(盖章)78附件四:廉政责任书格式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北京乾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7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