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采购合同公告(高州市水务局2024)



高州市曹江、格苍河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

采购项目名称:

高州市曹江、格苍河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

采购项目编码:

4409810071323562405171363

项目业主:

高州市水务局

服务机构:

广东世纪辉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高州市曹江、格苍河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

合同编号:

4409810071323562405171363

合同总金额:

¥60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5月3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6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服务内容:

对高州市曹江、格苍河健康状态进行评价,了解曹江、格苍河的真实健康状况,做到快速辨识问题、及时分析原因,为曹江、格苍河河湖管理决策提供支撑,为各级河长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参考。 基于河湖健康概念,从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生态系统抗扰动弹性、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三个方面,从“盆”、“水”、生物、社会服务4个准则层对高州市曹江、格苍河健康状态开展调查评价,编制形成《高州市曹江、格苍河河湖健康评价报告》。

合同附件

高州市曹江、格苍河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合同.pdf

高州市水务局

2024-06-05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高州市曹江、格苍河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委托方(甲方):高州市水务局受托方(乙方):广东世纪辉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2024年5月签订地点:茂名市高州市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高州市水务局住所地:广东省高州市文明路39号法定代表人:何兆茂项目联系人:周波通讯地址:广东省高州市文明路39号电话:0668-6888187传真:0668-6888187电子信箱:13927599611@139.com受托方(乙方):广东世纪辉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10号1210房法定代表人:黄冬梨项目联系人:黄冬梨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10号1210房电话:020-84529686传真:020-84529686电子信箱:18806688028@163.com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高州市曹江、格苍河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进行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根据水利部、广东省河湖健康评价要求,对高州市曹江96km、格苍河13km主河道河湖健康状态进行评价。2.技术服务要求:1(1)根据水利部、广东省河湖健康评价要求,结合曹江、格苍河实际分析确定沙曹江、格苍河河湖健康评价指标及指标测算方法;(2)收集支撑高州市曹江、格苍河河湖健康评价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指标计算和赋分,给出河湖健康综合评价:(3)完成高州市曹江河湖健康评价报告、格苍河河湖健康评价表。3.技术服务的方式:自行组织项目实施,按合同要求提交成果。第二条乙方应当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高州市o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合格合同成果止3.技术服务进度:(1)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任务;(2)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专家评审。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甲方要求。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曹江、格苍河水文、水质及河流岸线等基本情况的资料;(2)曹江、格苍河工程开发及管理保护相关资料;(3)流域规划、社会经济相关资料等。2.提供工作条件:(1)配合乙方完成相关的资料收集等工作:(2)协助乙方开展现场调查及公众满意度调查。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600000.00);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2(1)第一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给乙方,即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2)第二期:乙方提交合格的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里方支付费用前,乙方须提交给甲方等额发票。乙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开户银行:虫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沙珠江街支行银行帐号:44050110143000000967第五条双方确定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履行合同而知悉的乙方技术、商业及相关国家秘密。2.涉密人员范围:项目相关人员。3.保密期限:按国家保密规定执行。4泄密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履行合同而知悉的甲方技术、商业及相关国家秘密。2.涉密人员范围:项目相关人员。3.保密期限:按国家保密规定执行。4.泄密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七条双方确定按照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策方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形式:乙方向甲方提交高州市曹江、格苍河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纸质版三份,电子版一份。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高州市曹江、格苍河河湖健康评价报告通过3专家评审验收。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组织专家组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甲方确定。第八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第九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周波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黄冬梨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协调双方有关工作的责任: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第十条双方确定,当发生不可抗力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高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高州市水务局乙方:广东世纪辉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彩黄冬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高州市水务局乙方:广东世纪辉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黄冬梨2彩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24年5月3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健康评价报告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