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维修采购合同公告(东北农业大学2024)



东北农业大学20万以内小型工程维修项目全年施工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20万以内小型工程维修项目全年施工

三、项目编号:SC[2021]0449

四、项目名称:20万以内小型工程维修项目全年施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北农业大学
地址:香坊区长江路600号
联系方式:55191755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农垦恒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新农街92-1号红旗农场新建职工住宅整体搬迁1栋1单元1楼2室
联系方式:188451437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万元以内小型工程维修项目全年施工服务
1(项)
¥557,269.67
¥557,269.67

合同金额: 557,269.67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柒仟贰佰陆拾玖元陆角柒分
履约期限:2022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22日
履约地点:长江路600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3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施工合同 .pdf
东北农业大学
2024年06月05日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名称:东北农业大学-20万元以内小型工程维修项目全年施工发包人:东北农业大学承包人:黑龙江农垦恒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3月22日合同编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维修装修)采购单位(甲方):东北农业大学采购计划号:黑财购核字2021103620号供应商(乙方):黑龙江农星恒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C202110449签订地点:哈尔滨签订时间:22022年3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东北农业大学-20万元以内小型工程维修项目全年施工2、工程地点:东北农业大学院内3、承包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工期合同服务日期:自2022年3月23日起,一年。单项工程工期自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算起。6、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7、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全年施工总金额上限为200万元,单项工程合同额不超过20万元(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以施工预算金额为依据)根据《东北农业大学20万元以内小型工程维修项目全年施工》中标优惠率90%,管理费和利润取值区间为中线的10%。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2份,并向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施工中使用的水费、电费在结算时予以扣除。提供存放所用材料的场地。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甲方办理的消防等申请、批件手续或委托乙方代办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高强峰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本工程质量、材料、工程进度等2、指派尚合同履行监督检查、认证工作,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如乙方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代表指出后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严重的停止执行合同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监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3天内交甲方审定。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乙方办理的工程质量检测等报批手续和支付费用。2、本工程项目班子成员包括:项目经理:吴楠工长:毕显明技术负责人冯万龙质检员:张喜春安全员:王艳琦。其中项目经理姓名:吴楠级别:级建造师、职务(职称):工程师。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增减项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提供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变化清单。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5、施工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工程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四条材料供应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本工程项目所用材料、设备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尤其是胶粘剂、涂料等产品必须是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甲方指定材料种类、品牌、规格、型号和单价等,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并承担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费。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用于本工程,不准挪作他用。3、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明,甲方应予签字认可。第五条工期保证1、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保证该工程按时竣工。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提前竣工费用另签协议。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因甲方责任,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可顺延。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未按本合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期可顺延。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六条工程质量和验收1、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质量,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检测手续,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报告。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3、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1)除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按时报验之外,本项目采取阶段验收,验收主体为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2)所有隐蔽工程隐蔽之前、钢结构材料进场、安装过程、安装之后,所有材料合格证、见证取样、复检、现场检验、施工过程影像资料均应齐全备查。(3)材料复检单位应由建设单位指定。(4)设备进场、安装之后,须有合格证、现场检验、施工过程影像资料均应齐全。(5)承包人因佐证材料不齐全,且无法证明工程质量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返工。承包人需自行承担返工损失并向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工期和生产损失4、工程竣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约请甲方和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可采取全面验收和抽检验收方法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由:里方承担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在验收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3日内及时予以解决。造成工程顺延由乙方承担责任。5、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工程竣工20日内:提供竣工图纸时间和份数为:工程竣工20日,2份。6、政府采购中心参与组织的工程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应向财政部门建议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第七条付款方式和结算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承包人在配合发包人办理完所有竣工手续后,学校审计处完成审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中标单位对上报竣工结算负责,若上报竣工结算与初步结算审计确认结算价误差范围在+5%以外的,超出+5%部分审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注意:中标人的名称、合同签订的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导致的工程款及各项手续办理问题,给建设单位带来的麻烦,由中标人一律承担。3、工程结算形式:采取定额结算。结算依据2019《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施工当年结算文件。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在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论工程内容或工程量如何调整,工程结算时保证不能超出单项台同价格。4、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2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和其他有关工程资料,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如延期递交审计资料,则审计时间顺延。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4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计意见,甲乙双方在不超出预算价格并共同认可的审计额为本工程项目的结算金额。第八条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待终审完成后承包人需缴纳工程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供应商,如出现延期支付,不计取滞纳金。第九条安全生产和防火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第十条工程保修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工程保修期按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执行,(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质量保修期间,由于施工质量等发生的问题,需要维修时,乙方无偿负责保修。乙方收到甲方保修通知3日内,进行保修。3、质量保修期间,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负责支付人工和材料费用:乙方收到甲方维修通知3日内,进行维修。4、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延期开工或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违约金。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拨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3、由于甲方提供或确定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本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5、甲方未办理验收手续,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6、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应补偿甲方因逾期竣工所造成的损失。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负责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8、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和现场堆放的物品及工程成品,如保管不当造成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0、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11、乙方拒不执行保修期责任和服务承诺,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2、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3、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采取以下(B)种方法解决,A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向人民法院诉讼。第十四条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可根据需要另外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章)业2022年3月23之付乙方(章)明2022年3月23日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印强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新农街92-1号红旗农场新建职工住宅整体搬1栋1单元1楼2室法定代表人:付强法定代表人:卢庆明委托代理人:带至委托代理人:电话:55190114电话:0451-51057201电子邮箱:电子邮箱:henghui07100163.com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黄河路支行账号:171450715430账号:23050186673700000114邮政编码:150030邮政编码::150088采购办归档备案年月日采购办归档备案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型工程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