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巴塘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33352024000016-1

二、合同名称:巴塘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三批)退化林修复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3352024000016

四、项目名称:巴塘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三批)退化林修复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巴塘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巴塘县金弦子大道311号
联系方式:0836-6679444
供应商(乙方):甘孜川西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巴塘县夏邛镇独角龙村18号
联系方式:159280501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巴塘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三批)退化林修复项目
1(项)
¥337,911.70
¥337,911.70
川西云杉①容器苗 ②苗龄3-4年 ③苗高>30㎝ ④地径>0.5cm ⑤杯径≥10cm ⑥杯高≥8cm 祁连圆柏①容器苗 ②苗龄3-4年 ③苗高>30㎝ ④地径>0.5cm ⑤杯径≥10cm ⑥杯高≥8cm

合同金额: 337,911.7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柒仟玖佰壹拾壹元柒角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12日至2024年06月26日
履约地点:巴塘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巴塘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三批)退化林修复项目合同.pdf
巴塘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06月05日

巴塘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三批)退化林修复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巴塘县林业和草原局供应商(乙方):甘孜川西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巴塘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三批)退化林修复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3352024000016履约地点:巴塘县业和草签订地点:塘县林业和草原局可签订日期:2022年2月12日采购人(甲方)塘县业和草原局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林业和草原局城技有能供应商(乙方):甘孜川西农林科技有限公司U图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夏邛镇独角龙村18号安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e(中华犬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巴塘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三批)退化林修复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株)总价(元)1川西云杉①容器苗;②苗龄3-4年;4.370979305209.71川西云杉③苗高>30cm;④地径>0.5cm;⑤杯径W10cm;⑥杯高W8cm。4.370979305209.72祁连圆柏①容器苗;②苗龄3-4年;③苗高>30cm;④地径>0.5cm;⑤杯径W10cm;⑥杯高W8cm。4.15788032702合计大写:叁拾叁万柒仟玖佰壹拾壹圆柒角大写:叁拾叁万柒仟玖佰壹拾壹圆柒角大写:叁拾叁万柒仟玖佰壹拾壹圆柒角大写:叁拾叁万柒仟玖佰壹拾壹圆柒角337911.7注:价格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包装、运输、上下车装卸、税金、合理利润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①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②需要长途外运的种苗,根系部分要填充保湿物,或在运苗前将苗木根部蘸泥浆或保水剂,用塑料薄膜或草扇包裹。并标记好品种、数量;种苗加挂标签,注明编号、品种、苗龄、种苗等级、出圃日期、本件株数、产地及单位,收货地点及单位;种苗运输中应保证适当通风,严防重压、日晒和风干。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苗木交货验收后止4其他要求:①在项目实施中需提供苗木成活养护培训。②乙方提供的苗木需满足苗木规格执行相关标准要求,并且供苗时随苗提供两证一签(“苗木检验证书”、“植物检疫证书”、“苗木标签”)。③供货要求:乙方提供的苗木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均衡供货,且种苗到货存活率100%。④乙方提供的苗木来自非病虫害疫区并适宜在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生态区域种植,如苗木来自于病虫害疫区或不适宜在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生态区域种植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安全责任:项目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三、合同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付款方式:分期付款①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有效票据等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②苗木到场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有效票据等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①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②交货地点:巴塘县(采购人指定地点)③交货方式:苗木到货后由甲方自行验收后交货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和服务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提供的苗木要求替换,直到验收合格为止。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各项条款。引发的合同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通过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甲方:(盖章)中光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巴塘美夏2镇渔村18号。地址:室子大33A开户银行中恒设银轩伤有司开户银行:中以广康定炉城账号40005账号:55,0501803800600059签订日期:2024年5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