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罪犯生活卫生物资 牛奶制品采购合同公告(河南省第三监狱2024)



一、合同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179-J

二、合同名称:河南省第三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卫生物资采购项目包6合同

三、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179

四、项目名称:河南省第三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卫生物资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河南省第三监狱

地址:河南省禹州市滨河大道280号

联系人:王震

联系方式:03748217115

2.供应商(乙方):禹州市财进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禹州市韩城办远航路与韩城路交叉口向西50米

联系人:张培

联系方式:135989621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500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牛奶制品
沈阳蒙牛
/
1
500,00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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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三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卫生物资采购项目包6合同附件

河南省第三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卫生物资采购合同甲方(全称):河南省第三监狱地址: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滨河路西段280号联系人:王震联系方式:03748217115乙方(全称):禹州市财进贸易有限公司地址:禹州市远航路和韩城路交叉口向西50米联系人:张培联系方式:135699589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河南省第三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卫生物资采购项目6包段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号)招标采购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号)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第二条合同标的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等详见附件《供货明细一览表》2.乙方供应的货物必须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关于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本合同约定和甲方的要求。其中,瓜果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及新鲜度,农药检测合格,无腐烂、霉变、无异味、无杂物:冷冻类及干货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鲜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厂,确保每日新鲜,并提供相关检疫检验证明。第三条合同总价款1.附件《供货明细一览表》列明的货物单价系乙方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达到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质量标准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成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通讯费、交通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等实现甲方合同目的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本合同系固定单价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提高货物单价。2.本项目总预算金额及各包段预算金额不作为合同签订金额,货物采购数量为计划采购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最终供货金额按照供货量据实结算。包6最终供货金额=投标报价*数量。纯牛奶2.48元/盒:酸奶1.4元/盒。3.分项价款在附件《供货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如发生附件《供货一览表》未列明的货物单价,由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控制价范围内报价,甲方审核确认后执行。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合同约定,接收项目成果。2.供货中,如出现一次所供产品质量有问题或服务时间不及时等情况,甲方将给与口头提醒;如出现两次及以上所供产品质量有问题或服务时间不及时等情况,甲方将减少乙方的供货次数及供货量。3.向乙方询问履行合同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4.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工作人员:5.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6.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合同约定收取货款;2.乙方应在货物配送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装卸要求、防潮、防晒、防震和防破损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3.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运输过程中必须防雨、防潮、防暴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4.按照甲方要求的供货时间将全部货物运抵交货地点,达到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质量标准;5.如货物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立即补足、更换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6.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货款结算资料,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完善或提供补充资料予以解释说明。7.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致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支付的款项。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本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3.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4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以约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5.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协助采购人验收。6、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六条履约保证金1.本协议签署后[7]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伍万圆整。2.如乙方提交履约保函的,履约保函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甲方认可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等。履约保证函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合同期内最后一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到期后,保函自动作废。3.如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同时乙方应当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0日内补足。第七条订货、交货和验收1.订货时,甲方将订货信息(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通过微信、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订货信息后2个日历日内(特殊情况时按照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即时送达)将全部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指定人员进行验收。2.货物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双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是否一致。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多交的货物或不合格的货物,并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补足缺少的货物或更换不合格的货物。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或《送货单》,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3.货物验收包括:货物包装是否完好,产地生产厂家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外观质量、检测报告。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4.货物达不到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5.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商品的包装和快递包装验收标准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并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第八条结算及付款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每批次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货物结算单》及相关支持性资料,详细载明该批次货物名称、品牌、规格、数量、价款等。如甲方对上述结算资料有异议的,乙方应提供补充资料予以解释说明或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甲方对结算资料审核无异议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相等金额合法有效的、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上述发票后三个月内按照监狱财务制度完成该批次付款,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到账时间及招标人实际情况为准。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对账无误,一年内付清尾款。3.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户名:[禹州市财进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禹州市支行]:]。账号:[162429010400022524.如上述银行账户发生变更,乙方应当在每次付款15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变更银行账户通知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九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商务服务,以及货物配送和售后等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张培:联系电话:13569958939第十条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有保质期的物资自配送到采购人之日起生产日期至质保期满不得少于2/3时间,因食品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件,由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2.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3.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送达。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应负责货物的配送及不合格产品更换等。7.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指派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并在24小时完成免费更换工作。第十一条分包和转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一经签署,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承诺的行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引起的全部损失。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将全部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价款总额0.5%的迟延履行金,如乙方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该批次货物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3.如货物的数量、质量(感观要求、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等)及包装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乙方立即补足、更换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或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更换工作,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5.因乙方原因导致违约、本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甲方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交通费。6.其他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多第十四条不可抗力销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草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T担责任。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①种方式解决:①向甲方住所地_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②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六条其他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4本合同约定的当事人联系方式和地址作为本合同项下各种文书及发生争议时所涉诉讼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按上述地址进行送达,因无人签收、拒收等原因导致被退回的,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上述地址发生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前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上述地址进行的送达仍然有效。(以下无正文)甲方河南省第三监狱乙方:禹州市财进贸易有限公司A进名称:章名称:(盖章)刘静法定代法定代表人人签字):主表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时间:2024年5月21日时间2024年5月21日中标通知书中标主要内容及条件中标人禹州市财进贸易有限公司禹州市财进贸易有限公司包段包6:(牛奶制品)包6:(牛奶制品)项目名称河南省第三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卫生物资采购项目河南省第三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卫生物资采购项目中标价纯牛奶:2.48元/盒酸奶:1.4元/盒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小时内送达(特殊情况下即时送达)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小时内送达(特殊情况下即时送达)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有保质期的物资自配送到采购人之日起生产日期至质保期满不得少于2/3时间,因食品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件,由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有保质期的物资自配送到采购人之日起生产日期至质保期满不得少于2/3时间,因食品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件,由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规范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规范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179禹州市财进贸易有限公司:你方于2024年05月07日所递交的河南省第三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卫生物资采购项目(包6)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包6中标人。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15日内到河南省第三监狱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特此通知。采购人(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盖章)2024年05月0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罪犯生活卫生物资 牛奶制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