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利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铁门关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C2258720242201
二、合同名称:兵团第二师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保验收)合同
三、项目编号:TZGC2024RS02
四、项目名称:兵团第二师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保验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铁门关市红旗街与将军西路交叉口峻特大厦4-5楼
联系方式:19999463503
供应商(乙方):新疆绿疆源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9号五层
联系方式:1811911007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兵团第二师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保验收) 数量:1.00 单价(元):15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负责主持并通过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保工程验收。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水保工程验收通过并取得报备回执为止。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2.合同金额(元):15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第二师铁门关市,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水保验收合同.pdf
兵团第二师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乙方:新疆绿疆源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签订时间:2024年5月合同名称:兵团第二师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合同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乙方:新疆绿疆源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兵团第二师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服务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1服务内容:调查兵团第二师38团二期水利工程的水土保持投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并对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做出评价;调查已建成的水土保持措施的数量;通过现场查勘,结合查阅施工报告和分部工程、单元工程验收的有关报告,评定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及指标体系,开展兵团第二师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协助甲方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通过验收。1.2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内容和深度的有关规定,在不违背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满足甲方的要求。1.3服务方式:工作成果以报告的形式提供。报告名称:《兵团第二师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含附件)3份(含电子版)。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2.1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止,履行地点在乌鲁木齐市和工程项目建设地。第1页/共5页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兵团第二师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3份,乙方协助甲方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通过验收。三、甲方的协作事项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1、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本次服务内容有关的书面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准确性负责;2、邀请工程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配合。四、验收、评价标准4.1验收:本项目成果报告满足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要求,并通过本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4.2标准:国家有关水土保持相关标准和指标体系。五、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5.1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元整(¥158000.00)税率为6%,含税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元整(¥158000.00),不含税价: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零伍拾陆元陆角整(¥149056.60),税金:人民币捌仟玖佰肆拾叁元肆角整(¥8943.40);包含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专家的交通费、食宿费和咨询费及其它相关一切费用。5.2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0%,用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即柒万玖仟元整(¥79000.00元);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验收报备证明时,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50%,即柒万玖仟元整(¥79000.00元)。六、保密义务6.1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只能应用于本工程,严禁他用、或向他人泄露;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只能应用于本工程,严禁他用、或向他人泄露;甲方必须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的成果修改和自行转让第三方。6.2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6.3泄密责任:乙方如有泄密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甲方的资料和经营信息,并视情节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如有泄密情况发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使用,并视情节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七、违约责任7.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期限完成服务项目的,交付时间相应顺延。7.2甲方违反第六条保密条款约定的,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7.3乙方违反第六条保密条款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900接损失。7.4甲方违反第五条支付方式,未按规定时限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支付,承担合同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国进7.5由于甲方原因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完成工作量一半,需支付一半的费用。乙方完成工作量超过一半时,需支付全部费用。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共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对本合同的修以双方同意并签章的书面协议为准。1、如因执行合同需对本合同内容做修改或补充,则须由甲、乙双指定的全权代表签订书面文件方可成立。2、在未得到本合同任一方的书面认可前,任何一方都不可将合同权力及义务转移到任何第三方。(以下无正文)第4页/共5页甲方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盖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盖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甲方联系人及电话刘杰、19999463503刘杰、19999463503刘杰、19999463503甲方通讯地址第二师铁门关市第二师铁门关市第二师铁门关市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长号乙方单位名称限责新疆绿疆源原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盖章)限责新疆绿疆源原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盖章)限责新疆绿疆源原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1(签字)1乙方联系人及电话王福18119110070乙方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于田街水利厅110号院1号集资乙方电话0991-5893267传真乙方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黑龙江路支行乙方账号30002501040009453邮政编码830000面言027第5页/共5页廉政合同根据水利部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兵团第二师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新疆绿疆源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兵团第二师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1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话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5)承包人不得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损害业主或第三方利益,不准与第三方串通,为其谋取非法利益。(6)承包人对业主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要求有权予以拒绝;对业主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业主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或上级机关及司法机关举报和投诉。(7)承包人在施工或机械、设备、材料购销活动中,不得聘请、聘用业主及其工作人员作中介人,承包人不得在工程施工和机械、设备、材料购置中,以任何形式吸收业主单位及其个人参股。(8)承包人应积极参加业主组织的廉政建设检查工作,督促本单位人员自觉严守本规定。(9)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规定的,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并根据建设单位要求,限期将直接责任人清除出场。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水利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1至3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水利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2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兵团第二师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JIN盖单位南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代理人:(签字)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3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兵团第二师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新疆绿疆源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施工单位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监督施工单位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施工单位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总监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监督施工单位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兵团水利部门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审核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审核施工单位现场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监督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施工单位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单位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水利部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6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3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5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福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6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TZGC2024RS0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兵团第二师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保验收)兵团第二师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保验收)兵团第二师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保验收)项目概况项目编号TZGC2024RS02TZGC2024RS02TZGC2024RS02项目概况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11:30分(北京时间)2024年4月29日11:30分(北京时间)2024年4月29日11:30分(北京时间)项目概况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项目概况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拓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拓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交单位单位名称新疆绿疆源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绿疆源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绿疆源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交单位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9号五层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9号五层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9号五层成交单位联系人冶荣联系电话15099096957成交内容负责主持并通过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保工程验收。负责主持并通过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保工程验收。负责主持并通过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保工程验收。负责主持并通过38团二期水利工程水保工程验收。中标金额小写:158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捌仟元整小写:158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捌仟元整小写:158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捌仟元整小写:158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捌仟元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水保工程验收通过并取得报备回执为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水保工程验收通过并取得报备回执为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水保工程验收通过并取得报备回执为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水保工程验收通过并取得报备回执为止。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备注1、贵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请在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本通知书一式八份,抄送各有关单位。1、贵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请在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本通知书一式八份,抄送各有关单位。1、贵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请在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本通知书一式八份,抄送各有关单位。1、贵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请在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本通知书一式八份,抄送各有关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盖章),,2024年5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盖章),,2024年5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盖章),,2024年5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盖章),,2024年5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盖章),,2024年5月日采购单位:(盖章)i12024年5月日采购单位:(盖章)i12024年5月日采购单位:(盖章)i12024年5月日采购单位:(盖章)i12024年5月日采购单位:(盖章)i12024年5月日说明:本成交通知书一式八份,复印无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利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