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平台 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器 存储服务器 人脸识别服务器 服务器供电监测器 硬盘 POE交换机 温湿度传感器 辅材 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4)
一、合同编号:JSZC-G2023-081001
二、合同名称:实验室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验室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G2023-081
四、项目名称:实验室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地址: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见公告正文
供应商(乙方):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铃兰路8号院1号楼6层601
联系方式:156516273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平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联系方式:15651627356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80000.00元
合同金额:84.83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50天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9-20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04 15:52:55
九、其他补充事宜:
实验室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pdf
SBZC-XXH-202309-053合同文本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实验室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实验室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项目编号:JSZC-G2023-081甲方:(买方)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乙方:(卖方)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实验室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JSZC-G2023-081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及其更正信息、乙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依据和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实验室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1.2标的质量:合格1.3标的数量(规模):11.4履行时间(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1.5履行地点: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羊山北路1号)1.6履行方式:现场大学二、合同金额长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捌拾肆万捌仟叁佰圆848300元)人民币。X序号113456内容分项服务名称交付期分项单位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平台50天套11800001800002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器50天台131000310003存储服务器50天套13200032000人脸识别服务器50天套154000540005服务器供电监测器50天台325007500南6安全信息采集终端50天套2007801560007硬盘50天块481150552008POE交换机50天台124800576009温湿度传感器50天台20053510700010辅材50天批1180001800011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50天批11500001500009温湿度传感器投标总报价(人民币:848300元)投标总报价(人民币:848300元)投标总报价(人民币:848300元)投标总报价(人民币:848300元)848300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合同签订前,乙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税号:12320000426090824D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京汉中路支行10账号:32050159404400000365地址: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技术大学电话:025-85864184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使用一年后确认无质量、安全和服务问题,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30%。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使用二年后确认无质量、安全和服务间题后,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30%。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使用三年后确认无质量、南安全和服务问题,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40%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2、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的;3、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4、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完全履行的。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货到现场查验合格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8.2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通过审计后,乙方开具审计价剩余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审计价的剩余尾款;8.3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使用三年后确认无质量、安全和服务问题,甲方无息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具体退还方式参照本合同第六项乙方账户:开户名: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基地支行账号:0200151819100037203行号:102100015180交换号:1812网点号:1518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技术大学十、质保期限W10.1乙方为本项目所有产品提供为期六年的整体免费质保期,质保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内的产品可获得免费维修服务,如果无法暂时修复,乙方负责无条件更换。十一、售后服务11.1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售后服务1.2服务时段:7x24小时。33响应时间:确保维保期电话0.5小时响应,12小时内到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乙方承担。11.4质保期满后,乙方负责终身维护。针对系统设备提供终身技术支持。11.5质保期满后的服务是有偿服务,乙方按照所有设备按市场最低价格收取相应费用。十二、备品备件12.1乙方在甲方指定位置存放备品备件以供日常维护使用,其中“安全信息采集终端”、“温湿度传感器”。按照合同数量的1%提供备件备品备件表备品备件表备品备件表备品备件表备品备件表备品备件表序号备品备件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1安全信息采集终端大华DH-IPC-HDBW5443R1-YL-PV-AS套22温湿度传感器大华TC-TH-D1台212.2维保期内,在备品备件消耗使用时,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补齐备品备件,以确保备品备件的数量。12.3备品备件的采购、物流、安装等成本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支付相关费用12.4乙方应确保备品备件的品牌、型号以确保备品备件质量,如遇厂商型号变更、产品退市等情况,乙方应与甲方协商,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变更;十三、软件产品对接章13.1本项目中的软件产品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平台,由乙方提供完整功能的产品;13.2乙方乙方负责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及相关软硬件产品与甲方校园信息化基础数据、业务等平台的对接,包括但不限于信息规范需求、全量数据对接、身份对接、信息集成等,由此产生的软件定制开发工作视作包含在此产品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十四、培训服务14.1为使用甲方人员能够更好的了解、使用的本项目软硬件设施,使乙方需选派资深技术人员,结合甲方的现有资源和需求,进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业技术培训。14.2乙方提供技术培训,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订相应的培训教材并提供培训课程。乙方安排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技术人员,对甲方的使用部门人员进行全流程使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能熟练操作设备、进行设备日常修护保养、普通故障维修;14.3乙方提供设备使用手册和档案。14.4技术培训在具备培训条件的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所有培训费用包含在本次合同中。14.5乙方根据单位甲方指定,培训至少5名能够熟练操作设备、进行设备日常修护保养、掌握普通故障维修的人员。十五、项目验收15.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5.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5.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5.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5.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5.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IE十六、违约责任16.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南16.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壬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6.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7.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7.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7.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八、诉讼18.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实际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9.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9.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9.3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财政监管部门执一份。甲方: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乙方: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羊山北路1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铃兰路8努院1号楼6层613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批年联系电话:联系电话:8911390311签订日期:2023年,签订日期:2023年9月月2日月2日签订日期:2023年9月月2日单位名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单位名称: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税号:12320000426090824D税号:0200151819100037203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京汉中路支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基地支行账号:32050159404400000365账号:0200151819100037203地址: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铃兰路8号院1号楼6层601电话:025-85864184电话:010-578627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平台 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器 存储服务器 人脸识别服务器 服务器供电监测器 硬盘 POE交换机 温湿度传感器 辅材 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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