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科能力提升采购合同公告(康乐县妇幼保健院2024)



康乐县妇幼保健院康乐县妇幼保健院超声科能力提升项目

合同编号:LXZC11820240222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02008JH622922001
项目名称:
康乐县妇幼保健院超声科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人:
康乐县妇幼保健院
代理机构:
甘肃方普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6-06
供应商:
甘肃华谊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业:
妇幼保健院(所、站)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康乐县妇幼保健院超声科能力提升项目中标公告

签订日期:
2024-06-06
合同总金额:
37.68(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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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028需方:康乐县妇幼保健院供方:甘肃华谊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设备采购合同需方(采购人):康乐县妇幼保健院供方(中标方):甘肃华谊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一、项目编号:LXZC11820240222二、采购内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见附件:医疗设备采购清单)三、中标总金额:(大写)叁拾柒万陆仟捌佰元(小写)376800.00四、质量和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见合同条款。五、交货期或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安装至验收合格。六、交货地点和方式: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七、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1)本合同不预付货款。(2)供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及安装调试完成后,经需方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由需方支付95%的合同货款,即:357960.00元(大写:叁拾伍万柒仟玖佰陆拾元整),剩余合同货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即:18840.00元(大写:壹万捌仟捌佰肆拾元整)。(3)设备质保期1年,待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设备质保期结束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需方将质量保证金支付供方。八、售后服务:见合同条款。九、违约责任:见合同条款。十、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解决。十一、其它事项: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十二、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第1页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合同备案:合同一式伍份,供方一份,需方贰份,招标代理机构贰份。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6月6日需方:(章)康乐县妇幼保健院地址:康乐县城东街7号联系电话:18793032775供方:(章)甘肃华谊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供方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创新园支行供方账号:62050110050700001103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西岔园区西岔镇九龙江街2033号楼S006联系电话:1815201356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第2页附件:医疗设备采购清单序号名称型号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M6深圳迈瑞台1376800376800质保1年合计大写:叁拾捌万元整大写:叁拾捌万元整大写:叁拾捌万元整大写:叁拾捌万元整大写:叁拾捌万元整大写:叁拾捌万元整376800*在备注里注明产品质保期第3页合同条款根据采购项目编号LXZC11820240222招标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供方投标文件,供需双方就此次医疗设备采购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一)合同内容:需方向供方购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一套。(二)价格及支付:1.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37.68万元。2.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三)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质量与检验:1.供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5.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证签收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6.需方应在货物运到并接到供方通知后及时按照招投标文件的约定组织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及其他问题,需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第4页提出异议并向上级部门反馈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立即整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7.需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五)交货条件:1.交货日期(或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安装至验收合格。2.供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需方。3.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4.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5.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1.供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2.供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3.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4.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5.需方如要求供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供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它服务,其费用另定。6.供方提供的免费质保服务,应免除包括更换配件、人工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及系统软件升级等一切费用。质保期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第5页经需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算。质保期内,发生设备故障时,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排除故障。在质保期内,如需更换涉及到不在保修范围内的器件,乙方必须以市场价的5%优惠提供。7.供方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需方全部文件、资料、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擅自披露、泄露、使用或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目的。(七)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2.如供方逾期交货且未经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供方全部返还;且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3.供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供方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4.由于供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需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需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供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5.质保期内,供方未能按约履行质保义务,每发生一次,应当向需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第6页6.供方未能按约履行保密义务,应当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7.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8.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9.如果供方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提出解除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经上级部门见证后即生效。2.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可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5.本合同的附件具有补充、解释或修改合同的作用,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其他事宜按投标书承诺执行。第7页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中标编号:LXZC11820240222甘肃华谊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贵公司参与的2024年5月29日康乐县妇幼保健院超声科能力提升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贵公司为中标供应商。请收到通知书后于2024年6月8日前到采购单位商签合同事宜,具体中标内容如下中标供应商甘肃华谊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甘肃华谊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甘肃华谊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招标内容全数字化全身型高端便携式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系统1套(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全数字化全身型高端便携式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系统1套(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全数字化全身型高端便携式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系统1套(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价(大写)叁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叁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叁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中标价(小写)376806.00元376806.00元376806.00元项目业主单位(盖章)负责人:704年5月30日招标代理单位(盖章)负责人:2020年了月30日行业监管部门(盖章)负责人:年月日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负责人:2024年月30日1.本中标通知书壹式伍份,项目业主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行业监督部门、中标单位、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壹份。2.此件涂改无效。3.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超声科能力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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