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堂劳务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2024)
一、合同编号:N5101122024000097-1
二、合同名称:分食堂劳务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122024000097
四、项目名称:分食堂劳务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滨河路12号
联系方式:02884885338
供应商(乙方):成都聚盛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兴龙镇长远村一组
联系方式:151083332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分食堂劳务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批)
¥1,710,000.00
¥1,710,000.00
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合同金额: 1,7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壹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平路555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龙泉街道分食堂劳务及食材配送服务_0001.pdf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
2024年06月06日
长册科长龙泉街道分食堂劳务及食材配送服务合同册甲方(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科乙方(供应商):成都聚盛源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龙泉街道办事处机关分食堂劳务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122024000097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服务内容为甲方位于龙泉驿区龙平路555号分食堂提供食材配送、三餐烹调制作供应、食堂卫生设备维护管理等服务。(一)食堂劳务服务内容1、根据甲方工作就餐人员需要,提供工作人员每日三餐保障,包括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提供节假日值班餐加班餐等。具体用餐人数、时间、标准、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2.1.1项。2、负责餐厅内外卫生管理、各类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管理。3、负责餐厅菜肴质量控制,根据膳食营养搭配,审核制定每周菜谱,做到每天菜谱不重样。4、须保障食品卫生安全质量,每日菜品留样125g不少于48小时冷藏保存并做好留样记录。5、负责餐厅、厨房操作间等区域内的卫生清洁及安全管理。6、负责协助甲方做好食堂区域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需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日常清洁养护,并为甲方提供定期保养及维修。(二)食材配送服务内容-1-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2.2项。第二条服务费用(一)费用组成:费用由就餐人员餐标费用和食堂劳务费用组成。1、就餐人员餐费(1)餐费标准:合同服务期内,就餐人员餐标早餐9元,午餐18元,晚餐13元,就餐人员使用餐前打卡方式统计,乙方须现场查看监管每日每餐就餐情况,次月初由甲方核定就餐结算人数。(2)餐费结算价格:餐标价格×(1一成交下浮比例)×月实际就餐人数一月考核扣款(甲方按照《食材配送服务考核细则》标准对乙方当月服务情况考核,每扣一分扣300元费用)(3)临时新增外来就餐人员按照本单位就餐人员餐标对应执行,公务接待、工作误餐、加班误餐标准按照甲方内控制度标准结算。2、食堂劳务费用(1)食堂劳务费用标准:合同服务期内,每月为4.32万元(大写:肆万叁仟贰佰元整)。(2)食堂劳务费用结算价格:4.32万元/月×(1-9%)-月考核扣款(甲方按照《食堂劳务服务考核细则》标准对乙方当月服务情况考核,每扣一分扣200元费用)。3、费用的结算方式为:月结。4、付款时间及方式:每月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和食堂劳务服务,双方核对就餐人数次月初甲方根据考核结果,通知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结算资料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上月费用。第三条服务期限1、食材配送服务期: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2、食堂劳务服务期:从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第四条服务要求-2-1、食堂劳务服务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2.1.2项要求执行。2、食材配送服务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2.2.2、2.2.3、2.2.4项要求执行。3、总体服务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2.3项要求执行。第五条验收要求1、验收方式:甲方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成立验收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验收方案。2、验收标准: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所有货物须确保感官性状良好;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食材验收由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在服务期内,双方若因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将存在异议的货物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若检验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依照采购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食材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乙方须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组织人员对乙方提供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不定期对食堂卫生、人员配备情况等进行核查,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考核细则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依据考评结果扣除相应服务费。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管理服务费。-3-5、甲方与乙方合同到期或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及所聘人员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营养搭配的原则及季节变化制作每周菜谱,努力提高饭菜质量,并在每周五下班前提交下一周的菜谱至甲方综合办确认,并于每天下班前将次日配送物品清单交甲方综合办,综合办人员有权对乙方所提计划进行调整。乙方应严格控制食堂加工制作成本,烹调出色、香、味、形俱佳,营养可口的菜肴,最大限度的减少浪费。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提供服务,配送食材确保新鲜、生态、卫生、安全。3、乙方需保证食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确保用餐人员健康,不提供过期、腐烂变质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做到食品生熟分开、荤素分开,专案专用、工用具专用,熟肉、卤菜有专人加工,严防交叉污染。4、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食品卫生法》,认真做好食堂清洁卫生工作,作好卫生防疫、定期消毒。餐具必须做到一洗、二清、三冲、四消毒,严禁使用未消毒餐具:乙方应每周1次配合甲方做好鼠、蝇、蚊、蟑螂等的防治工作,预防疾病传播,冰柜每周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清理厨房死角杂物、疏通排水沟、餐厅范围内外卫生,保持确保食堂内物件摆放整洁,用餐环境良好。5、乙方应做好消防、用电、用气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6、如乙方工作人员随意偷带食材等物品,乙方须立即将该工作人员进行调换,不得再行参与本合同所涉工作。7、乙方须做到节约用气、电、水、油,工作中须杜绝浪费使用。8、乙方必须要留取当天每餐各种食品样品125克,保存于专用冰箱48小时,如因乙方烹调问题造成甲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9、乙方所聘人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动或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应自行为其工作人员办理相关社保手续,支付相应待遇。乙方工作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厨师等级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10、乙方保证依法及时给付乙方工作人员报酬及其他待遇,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或影响,均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1、工作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1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就餐,准时提供供餐服务,如遇临时性简易就餐接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备餐工作,积极负责完成好甲方交办的临时就餐任务。13、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管理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合理使用。14、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1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1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1、如乙方原因造成用餐人员中毒或生病、人身损害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甲方对乙方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按月考核,考核每扣一分扣300元费用,若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得分低于80分以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甲方对乙方提供食堂劳务服务按月考核,考核每扣一分扣200元费用,若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得分低于80分以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所有的工作除应按其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甲方或第三方(对甲方环境、卫生进行暗访检查的主管部门和上级机关)的随时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责令整改等情况的,按考核标准扣除相应-5-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和经济赔偿。5、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交通费以及其他维权费用)、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对甲方食堂的食物中毒事件,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食材质量、烹调操作过程中失误、食品保管不善等)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的相应责任,中毒原因以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或相关裁判文书确定的结论为准。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5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3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第十三条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投标文件3、成交通知书甲: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盖章)务间4法定表人或投积人开户银行;账号:电话:签约日期:0年月6日有乙万:成都聚盛源商贸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步户名:成都聚盗源商贸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工业区支行银行账号:22836301040011910纳税人识别号:91510112394628764B电话:204年6月6日签约日期:-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劳务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