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线服务 云计算服务 信息化服务 互联网专线采购合同公告(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31101000012342145
五、合同编号:4532300HT202400585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专线服务/云计算服务/信息化服务
详见附件

1.0
37200
372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人:殷绍波
联系电话:13638777767
传真:/
地址: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互联网专线业务服务协议.pdf
数据专线业务服务协议(先票后款).pdf

合同编号:【】互联网专线业务服务协议甲方: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云南·楚雄甲方: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地址:云南省楚雄市永安路696号经办人:杨开明联系电话:15891803530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349号经办人:王菊萍联系电话:13908785699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在充分协商和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就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事宜签订本协议。第一条业务描述互联网专线是针对集团客户接入互联网络的需求,依托中国移动在国内骨干网及城域网的资源,通过传输电路连接CMNET,满足集团客户互联网访问需求。IP地址包括IPv4地址和IPv6地址。使用中国移动分配的IP地址,通过静态IP路由方式接入CMNET,独享恒定传输速率的互联网接入及访问服务。第二条资费标准资费包括互联网专线月租费、IP地址使用费。项目类型(互联网专线/IPv4地址/IPv6地址)带宽(M)数量资费(元/月)合计(元/月)互联网专线300125002500总计总计总计总计2500总价:3000元/月,税:169.81元/月,价:2830.19元/月。□其他:详细描述一条300M数据专线每月使用费为2500元,包含五个IP地址,一年使用费为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不计时长和流量,壹年合同总金额为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备注:接入方式和接入地址等信息详见附件2:互联网专线业务受理单。第三条交付及计费方式(一)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业务建设时,采用以下勾选确认的方式将业务交付甲方:(选择请:“√”)☐单条交付,指业务建设完成后即向甲方交付使用,并开始计费,计费时间以验收报告的签署时间为准。若多条专线交付时间不一致的,以单条专线交付验收报告时间为开始计费时间。☐分批交付,指业务建设完成后,按甲方指定的批次向甲方交付,以批次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开始计费时间。整项目交付,该合同所含业务全部开通,达到整项目交付验收条件后,按整项目交付验收,以整项目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开始计费时间。(二)自业务交付甲方之时起,通过按月计费☐按日计费方式统计业务使用费,费用账单以乙方系统记载的金额为准。如果甲方对于金额有异议,可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提供收费依据双方进行核对,如甲方未对乙方费用账单提出异议,视为认可。按月计费,每月计费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日(即一个自然月),首月和末月按月资费计费,整月停机不收取专线月资费,非整月停机按月资费计费。按日计费,月资费折算为日资费,按使用天数计费,整日停机不收取专线日资费,非整日停机按日资费计费。第四条付款方式(一)甲方应自业务开通之时起,通过预存☐后付方式向乙方及时交纳使用费,以保障业务正常使用。(选择请:“√”)(二)甲方在缴纳费用时将使用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托收(甲方开户银行:,甲方银行账户名称:甲方银行账号:)☐现金☐其他方式向乙方进行付款。若甲方实际缴纳费用时的方式与此约定不一致的,以甲方缴费时双方确认的方式为准。(三)乙方收款信息如下: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账号:8888015200004548(四)缴费周期:☐月/☐季度/年/☐其他为保证甲方顺利正常使用业务,甲方应在协议约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业务使用费。缴费时间:每年6月30日前。(五)甲方业务正式在乙方业务系统开通时,乙方业务系统会为甲方自动生成甲方专属的集团账户(又称“缴费识别码”),甲方可通过缴费识别码进行账单查询、缴费及发票打印。若合同签署期间暂未生成缴费识别码的,乙方客户经理后期会另行将缴费识别码的查询方式告知甲方。缴费识别码仅便于甲方办理相关业务,账单的最终数据以乙方业务系统为准。第五条发票说明(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票。按照国家相关增值税政策,乙方结合甲方需求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请:“√”)。(二)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勾选确认的方式交付发票:☐先款后票,即乙方在收到甲方合同约定的款项后方可向甲方开具符合合同约定的发票。先票后款,即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预先开具符合合同约定的发票。甲方领取发票后,应按照发票金额全额付款,并按合同约定或在领取发票后30天内完成付款,如前期费用未支付,则未支付金额累计计算。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的,最终以银行转款凭证或支票兑付凭证为付款依据。发票的交付不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及甲方的付款凭证。(三)原则上乙方向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开具发票,若甲方实际付款时,付款单位名称与本合同甲方名称不一致但存在组织关系时,乙方可按照协议中约定的付款方名称审核通过后开具发票。但须进行协议注明,甲方付款单位全称为: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四)若甲方需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向乙方提供完整、准确的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1、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需知:(1)只有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集团客户可以向乙方申请增值税专票;(2)甲方如果需要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票时,需以集团单位名义发起申请;乙方不向甲方单位中的个人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甲方指定专人(1-2名)领取增值税专票,需携带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身份证明。2、电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及对应税率为:(1)基础电信服务、安装服务(税率9%)(2)增值电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税率6%)(3)移动通信设备(税率13%)互联网专线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及对应税率为:增值电信服务(税率6%)。(五)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税率,则按国家统一标准执行,双方无需另行约定。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享有互联网专线业务服务及客户服务的权利。(二)甲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电信主管部门及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监控、检查和管理。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需签订并遵守《集团客户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的全部内容。(三)为保证乙方对甲方的服务质量,甲方应如实提供相关客户资料及资质,凡因客户资料或资质不准确等原因使得乙方无法或不能完全向甲方提供业务功能及客户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应遵守国家实名制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真实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使用人身份证等。(四)甲方若拥有可通过乙方网络资源而进行互联网访问的网站,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相关法令履行备案手续,由乙方负责代为备案,甲方应提供相关备案资料,备案完成后方可按照工信部相关规定开通使用。若不符合工信部相关规定要求,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中断网络接入。(五)为保障业务开通办理效率及服务质量,甲方有义务配合如实提供相关客户及业务资料,为施工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包括协调施工建设过程中归甲方所有的场地、电源、管道、布线槽道等使用事宜,和配合业务开通后的维护、抢修工作。(六)以甲方数字电路端口为界,甲方负责自有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包括涉及本项目的所有硬件设备、系统维护、日常管理等。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接入设备,甲方有责任维护其安全,并配合乙方开展日常巡检,在未经过乙方授权同意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替换乙方设备或更改相应设备参数配置。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乙方设备损坏,甲方需赔偿。甲方应在有效期届满时返还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接入设备,如有毁损、灭失的,则按成本价进行赔偿。(七)甲方在进行互联网专线业务开通及变更时需填写业务受理单,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甲方公章,乙方收到此表单后,方可为甲方办理业务开通使用及变更。(八)甲方需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的联络员,负责与乙方集团客户经理的沟通和业务联系。甲方如变更名称、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应在变更前提前10日将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九)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业务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十)乙方提供的业务开通以后,甲方因自身原因需要设备搬迁时,须及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配合业务迁移保障业务正常使用。如迁移地点与现有地点非处于同一建筑内,即视为异址迁移,甲方应根据甲乙双方协定的业务资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十一)甲方每月产生的互联网专线业务使用费用须按照缴费周期及时缴清,否则乙方有权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欠费违约金。若甲方长期欠缴费用,乙方可以停止服务。(十二)甲方不再使用互联网专线业务时,应在结清相关费用后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取消业务。(十三)甲方不得通过带宽汇聚等手段将互联网专线用于CDN分发、PCDN经营、IDC等业务。(十四)甲方同意订购乙方集团产品,包括集团新V网、企业视频彩铃。甲方订购集团产品后新增产品成员时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业务受理单》并向乙方提供成员明细,由集团成员二次确认后开通。甲方订购成功后,乙方按照集团成员实际开通使用情况计收费用,集团成员未开通的不产生费用。企业视频彩铃功能费为6元/人/月,新V网对应的资费以办理业务时甲乙双方确认的业务受理单为准,可选择集团付费或个人付费,具体支付方式以《业务受理单》约定为准。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专线业务及相关客户服务。(二)乙方提供的服务具体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并保证接入设备的适用性和线路的畅通性。(三)乙方收到甲方签字盖章的业务受理表单后,方可为甲方办理互联网专线业务,并须经甲方签字确认验收。(四)乙方有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的义务,乙方在对管内设备升级、网络调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专人。(五)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网络及专线的使用制定相关的管理要求,并严格按照管理要求对甲方使用产品的情况进行管理。(六)乙方应在甲方使用服务前,充分宣传告知甲方该服务的价格、内容及服务提供的方式、收费方式等,并向用户提供清晰明确的收费标准,如有变动需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七)除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调查或查询外,乙方将对甲方资料和传送的信息严格保密。(八)甲方可通过客户经理进行故障申报,也可以通过1008688或13908785699进行业务故障申报,乙方支持7*24小时故障申告,乙方在承诺时间内进行处理。业务故障恢复与业务保障等级相关,业务保障等级包括AAA级、AA级、A级和普通级。第八条保密条款(一)“专有信息”指双方合作过程中从另一方得到披露方开发、创造、发现或转移至该披露权方的,对该披露权方具有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商业机密、知识产权。(二)双方应该注意保护自身和对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商业机密等“专有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必须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且不得将对方涉及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专有信息”透露给第三方。(三)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第九条特殊情况责任承担(一)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缴费期内结清互联网专线业务使用费。甲方超过约定缴费日未交足费用的(以下称“欠费”),乙方有权按照《电信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暂停、终止提供服务(以下称“欠费停机”),并自欠费之日起以欠费金额为基数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暂停一个月后甲方仍未结清欠费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取消为甲方开通的业务,并有权继续追索甲方所欠的全部费用及其违约金。甲方应承担因其逾期支付费用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税收损失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个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的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四)若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有权终止协议。第十条免责条款因为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的是不可控制、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1)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雷击、火灾等;(2)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骚乱等;(3)政府行为等)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提供有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第十一条特别事项(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共12月)。如本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与用户实际使用期限不一致,费用应当自实际使用之日起算(有免费试用期的除外)。(二)期满后双方均没有提出终止合作的,本协议自动延期1年,延期期满后依次类推。任何一方欲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或存在异议,需提前30日将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对本协议相应条款进行变更或者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欲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应当提前30日向另一方提交书面说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变更或解除。单方面终止协议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对于因为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诉讼到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五)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本协议如果与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冲突,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六)本协议一式共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合同附件附件1:集团客户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互联网专线业务受理单(以下无正文)(合同签字页,本页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日期:附件1:集团客户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客户接入中国移动的移动通信网、中国移动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行业网关、物联网、短/彩信网关、WAP网关、400业务、语音/互联网/数据专线接入设备等,以下统称网络与业务平台)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二、客户在接入中国移动网络与业务平台时,需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证照、业务接入资质、业务接入使用用途等信息进行登记查验,对冒用身份登记或经查验确认为虚假信息登记的,中国移动有权拒绝或终止业务接入。三、不得利用中国移动的网络与业务平台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及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四、不得利用中国移动的网络与业务平台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的信息。五、客户须对其发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客户责任单位的系统应保证可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法令的敏感内容进行拦截、过滤;发布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不得发布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2、“九不准”:即原信息产业部《关于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电【2007】231号)定义的九不准信息标准:①政治性新闻信息;②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③泄漏国家机密的信息;④与国家现行政策、法律和法规相抵触的信息;⑤涉及色情淫秽的信息;⑥涉及封建迷信的信息;⑦开办赌博的信息;⑧内容虚假或已失效的信息;⑨有损社会公德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3、“五大类”:即***(公通字【2005】77号)文件规定严格禁止的五大类信息:①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进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信息;②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信息;③非法销售枪支、弹药、爆炸物、走私车、毒品、迷魂药、淫秽物品、假钞假发票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的信息;④发布假中奖、假婚介、假招聘,或者引诱、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信息;⑤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以及含有其他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内容的信息。4、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六、客户在接入中国移动网络与业务平台时不得擅自更改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或双方约定的业务形态(如机卡捆绑)、使用地域、号码、位长格式规范使用;不得对相关业务超约定用途使用、异常超频呼叫、违规外呼及非法转租转售;不得利用中国移动网络及业务平台开通非法VOIP电话。非法VOIP电话是指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的VOIP电信业务,具体表现形式有:利用语音中继连接平台进行呼叫接入或长途话务疏散;利用互联网专线在平台间联络或作为语音网络的承载;利用非业务合同约定的主叫号码进行通信;利用普通用户号码或利用400、800、95、96开头的呼叫中心码号以及为上述非法VOIP和改号提供便利及通信资源转租转售及其它违法使用情况等。经相关监管、执法部门通报或较多用户投诉,一经确认核实,中国移动有权终止业务接入。七、客户责任单位在使用中国移动的网络与业务平台时,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包括垃圾邮件、垃圾短信息等。八、不得向任何网络发动任何形式的攻击。九、客户有责任对自身系统的安全状况负责,并定期对其系统进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十、客户应承担如下责任:向所属员工宣传国家及电信主管部门有关使用因特网的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使用者档案,加强对使用者管理、教育工作;有健全的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十一、对出现来源自用户的网络攻击,中国移动将通知用户限期进行处理,对未按照要求及时处理的,中国移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安全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当出现紧急事件时,为保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中国移动有权在事先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十二、客户应积极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和中国移动进行网络安全事件的跟踪,并提供相关的、合法的资料。十三、客户利用中国移动网络资源开通互联网网站,应严格遵守《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客户要确保提交的所有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申请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中国移动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如拒不备案及故意拖延备案时限,或者屡次不配合执法部门对行业监管和查处工作,中国移动在通知后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终止服务,同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十四、客户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十五、客户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接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十六、客户单位内部的短信发送只能限定在客户单位内部特定的用户,未经中国移动公司书面同意不能发送给除内部员工及其客户之外的其他用户。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使用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网络与业务平台向其发送商业性短彩信(商业性短彩信,是指用于介绍、推销商品、服务或者商业投资机会的短彩信)。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短彩信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客户单位请求用户同意接收商业性短彩信的,应当说明拟发送商业性短彩信的类型、频次和期限等信息。用户未回复的,视为不同意接收。用户明确拒绝或者未回复的,不得再次向其发送内容相同或者相似的短彩信。集团客户单位用于发送业务管理和服务类短信息的端口,不得用于发送商业性短彩信。十七、本责任书是客户服务合同(协议)的补充条款,与主体合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力;本条款的生效日期从该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签订起到客户服务协议期满为止。十八、若违反上述规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关闭相关客户接入通道,情节严重者中止合作业务,并解除服务协议。同时,我公司保留追究客户单位相关责任的权利。此责任书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负责保管,客户可自行留存备案。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互联网专线业务受理单受理日期:年月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分公司*集团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客户经理王菊萍王菊萍王菊萍*客户经理电话13908785699139087856991390878569913908785699*客户单位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业务经办人*姓名杨开明杨开明杨开明杨开明杨开明*联系电话15891805350*集团证件类型*集团证件编码*业务类型□业务开通□业务取消□业务暂停□业务恢复□业务变更(□资费变更□业务参数变更(资源变更、带宽参数等)□其他)□业务开通□业务取消□业务暂停□业务恢复□业务变更(□资费变更□业务参数变更(资源变更、带宽参数等)□其他)□业务开通□业务取消□业务暂停□业务恢复□业务变更(□资费变更□业务参数变更(资源变更、带宽参数等)□其他)□业务开通□业务取消□业务暂停□业务恢复□业务变更(□资费变更□业务参数变更(资源变更、带宽参数等)□其他)□业务开通□业务取消□业务暂停□业务恢复□业务变更(□资费变更□业务参数变更(资源变更、带宽参数等)□其他)□业务开通□业务取消□业务暂停□业务恢复□业务变更(□资费变更□业务参数变更(资源变更、带宽参数等)□其他)□业务开通□业务取消□业务暂停□业务恢复□业务变更(□资费变更□业务参数变更(资源变更、带宽参数等)□其他)□业务开通□业务取消□业务暂停□业务恢复□业务变更(□资费变更□业务参数变更(资源变更、带宽参数等)□其他)□业务开通□业务取消□业务暂停□业务恢复□业务变更(□资费变更□业务参数变更(资源变更、带宽参数等)□其他)□业务开通□业务取消□业务暂停□业务恢复□业务变更(□资费变更□业务参数变更(资源变更、带宽参数等)□其他)□业务开通□业务取消□业务暂停□业务恢复□业务变更(□资费变更□业务参数变更(资源变更、带宽参数等)□其他)□业务开通□业务取消□业务暂停□业务恢复□业务变更(□资费变更□业务参数变更(资源变更、带宽参数等)□其他)□业务开通□业务取消□业务暂停□业务恢复□业务变更(□资费变更□业务参数变更(资源变更、带宽参数等)□其他)*业务内容互联网专线互联网专线互联网专线互联网专线互联网专线互联网专线互联网专线互联网专线互联网专线互联网专线互联网专线互联网专线互联网专线*业务内容序号带宽(M)带宽(M)IPv4/IPv6数量IPv4/IPv6数量IPv4/IPv6数量接入地址业务保障等级(AAA、AA、A、普通)业务保障等级(AAA、AA、A、普通)业务保障等级(AAA、AA、A、普通)资费(元/月)备注*业务内容1300300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普通普通普通2500*业务内容2*业务内容3*业务内容甲方在乙方共订购使用上述规格的1条300M互联网专线2500元/月,五个互联网IP地址0元/月,合计2500元/月。甲方在乙方共订购使用上述规格的1条300M互联网专线2500元/月,五个互联网IP地址0元/月,合计2500元/月。甲方在乙方共订购使用上述规格的1条300M互联网专线2500元/月,五个互联网IP地址0元/月,合计2500元/月。甲方在乙方共订购使用上述规格的1条300M互联网专线2500元/月,五个互联网IP地址0元/月,合计2500元/月。甲方在乙方共订购使用上述规格的1条300M互联网专线2500元/月,五个互联网IP地址0元/月,合计2500元/月。甲方在乙方共订购使用上述规格的1条300M互联网专线2500元/月,五个互联网IP地址0元/月,合计2500元/月。甲方在乙方共订购使用上述规格的1条300M互联网专线2500元/月,五个互联网IP地址0元/月,合计2500元/月。甲方在乙方共订购使用上述规格的1条300M互联网专线2500元/月,五个互联网IP地址0元/月,合计2500元/月。甲方在乙方共订购使用上述规格的1条300M互联网专线2500元/月,五个互联网IP地址0元/月,合计2500元/月。甲方在乙方共订购使用上述规格的1条300M互联网专线2500元/月,五个互联网IP地址0元/月,合计2500元/月。甲方在乙方共订购使用上述规格的1条300M互联网专线2500元/月,五个互联网IP地址0元/月,合计2500元/月。甲方在乙方共订购使用上述规格的1条300M互联网专线2500元/月,五个互联网IP地址0元/月,合计2500元/月。甲方在乙方共订购使用上述规格的1条300M互联网专线2500元/月,五个互联网IP地址0元/月,合计2500元/月。*计费生效日期□业务功能开通之日起计费*计费有效期(即合同有效期)*计费有效期(即合同有效期)*计费有效期(即合同有效期)*计费有效期(即合同有效期)*计费有效期(即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计费生效日期□当月办理,次月生效*计费有效期(即合同有效期)*计费有效期(即合同有效期)*计费有效期(即合同有效期)*计费有效期(即合同有效期)*计费有效期(即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计费生效日期□以乙方业务开通和关停为依据*计费有效期(即合同有效期)*计费有效期(即合同有效期)*计费有效期(即合同有效期)*计费有效期(即合同有效期)*计费有效期(即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缴费方式□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托收□现金□其他(支付宝/微信)*缴费周期*缴费周期*缴费周期*缴费周期*缴费周期按☐月☐季度☐半年☐年银行托收/转账客户银行托收/转账客户开户名银行托收/转账客户银行托收/转账客户开户行银行托收/转账客户银行托收/转账客户账号*发票需求客户单位开票全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票*客户对登记内容确认签字*客户对登记内容确认签字*客户对登记内容确认签字签字/签章:签字/签章:签字/签章:签字/签章:签字/签章:签字/签章:签字/签章:签字/签章:签字/签章:签字/签章:签字/签章:注:签署人已仔细阅读本表,对内容无异议,愿意并履行有关规定合同编号:【】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数据专线业务服务协议甲方: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云南·楚雄甲方: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地址: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经办人:杨开明联系电话:15891803530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349号经办人:王菊萍联系电话:13908785699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在充分协商和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就甲方使用数据专线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第一条业务描述数据专线是指依托中国移动覆盖城区和各乡镇的大容量、高密度、高可靠的光纤传输网络和IP宽带城域网,为集团客户提供可靠的数据传送业务,实现点对点、点对多点的数据专网组建,包括数字电路、裸光纤等传输方式。第二条资费标准及支付方式1、资费标准√数据专线月使用费项目内容(本地专线/跨地专线)带宽资费(元/月/条)数量(条)合计(元/月)本地专线100M600.001600.00MMMM其它:总计总计总计600.00总价:600.00元/月。其中,税:600.00元/(1+9%)*9%=49.54元/月。☐其他:详细描述100M数据专线每月使用费为600元,一年使用费为7200元(大写:柒仟贰佰元整),不计时长和流量。协议期为三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大写:贰万壹仟陆佰元整)。备注:数据专线接入方式和接入地址信息详见附件:数据专线业务受理单。2、支付方式:(1)每月计费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日(即一个自然月)。(2)甲方应自业务开通之时起,通过√预存☐后付(☐现金☐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托收(甲方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方式向乙方及时交纳使用费,以保障业务正常使用。(选择请:“√”)(3)乙方收款信息如下: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护国支行账号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账号:9558852502000682247(4)缴费周期:☐月/☐季度/√年/☐其他为保证甲方顺利正常使用业务,甲方应在协议约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业务使用费。缴费时间:每年6月30日前。(5)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统一标准执行。第三条发票说明(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票。按照国家相关增值税政策,乙方结合甲方需求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请:“√”)(二)原则上乙方向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开具发票,若甲方实际付款时,付款单位名称与本合同甲方名称不一致但存在组织关系时,乙方可按照协议中约定的付款方名称审核通过后开具发票。但须进行协议注明,甲方付款单位全称为: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三)若甲方需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向乙方提供完整、准确的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1.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需知:(1)只有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集团客户可以向乙方申请增值税专票;(2)甲方如果需要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票时,需以集团单位名义发起申请;乙方不向甲方单位中的个人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甲方指定专人(1-2名)领取增值税专票,需携带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身份证明。2.电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及对应税率为:(1)基础电信服务(税率9%)(2)增值电信服务(税率6%)(3)移动通信设备(税率13%)数据专线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及对应税率为:基础电信服务(税率9%)。(四)发票的交付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预先开具符合合同约定的发票。发票的交付不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及甲方的付款凭证。甲方领取发票后,将以发票金额为付款金额,并按合同约定或在领取发票后30天内完成付款,如前期费用未支付,则未支付金额累计计算。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最终以银行转款凭证或支票兑付凭证为付款依据。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1、甲方有权享有数据专线业务服务及客户服务的权利。2、甲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电信主管部门及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监控、检查和管理。3、为保障业务开通办理效率及服务质量,甲方有义务配合如实提供相关客户及业务资料,为施工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包括协调施工建设过程中归甲方所有的场地、电源、管道、布线槽道等使用事宜,和配合业务开通后的维护、抢修工作。4、以甲方数字电路端口为界,甲方负责自有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包括涉及本项目的所有硬件设备、系统维护、日常管理等。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接入设备,甲方有责任维护其安全,并配合乙方开展日常巡检,在未经过乙方授权同意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替换乙方设备或更改相应设备参数配置。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乙方设备损坏,甲方需赔偿。5、甲方在进行数据专线业务开通及变更时需填写业务受理单,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甲方公章,乙方收到此表单后,方可为甲方办理业务开通使用及变更。6、甲方需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的联络员,负责与乙方集团客户经理的沟通和业务联系。甲方如变更名称、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应在变更前提前15日将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7、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业务提供给第三方使用。8、乙方提供的业务开通以后,甲方因自身原因需要设备搬迁时,须及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配合业务迁移保障业务正常使用。如迁移地点与现有地点非处于同一建筑内,即视为异址迁移,甲方应根据甲乙双方协定的业务资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9、甲方每月产生的数据专线业务使用费用须按照缴费周期及时缴清,否则乙方有权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欠费违约金。若甲方长期欠缴费用,乙方可以停止服务。10、甲方不再使用数据专线业务时,应在结清相关费用后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取消业务。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1、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数据专线业务及相关客户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具体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并保证接入设备的适用性和线路的畅通性。3、乙方收到甲方签字盖章的业务受理表单后,方可为甲方办理数据专线业务,并须经甲方签字确认验收。4、乙方有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的义务,乙方在对管内设备升级、网络调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专人。5、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网络及专线的使用制定相关的管理要求,并严格按照管理要求对甲方使用产品的情况进行管理。6、乙方应在甲方使用此服务前,充分宣传告知甲方该服务的价格、内容及服务提供的方式、收费方式等,并向用户提供清晰明确的收费标准,如有变动需提前30日通知甲方。7、除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查询外,乙方将对甲方资料和传送的信息严格保密。8、甲方可通过客户经理进行故障申报,也可以通过10086-8或13908785699电话进行业务故障申报,乙方支持7*24小时故障申告,并在承诺时限48(小时)内进行修复。第六条保密条款1、“专有信息”指双方合作过程中从另一方得到披露方开发、创造、发现或转移至该披露权方的,对该披露权方具有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商业机密、知识产权。2、双方应该注意保护自身和对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商业机密等“专有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必须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且不得将对方涉及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专有信息”透露给第三方。3、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第七条特殊情况责任承担1、甲方按照合同的约定结清缴费期内的所有费用。甲方如未按时交纳,乙方有权暂停为甲方提供服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规定,自甲方欠费之日起至甲方付清欠费之日止每日按全部欠费金额的3‰向甲方加收违约金。暂停一个月后甲方仍未结清欠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的执行,取消为甲方开通的业务,并有权继续追索甲方所欠的全部费用及其违约金。甲方应承担因其逾期支付业务使用费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损失,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2、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个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的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4、若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有权终止协议。第八条免责条款因为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的是不可控制、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1)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雷击、火灾等;(2)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骚乱等;(3)政府行为等)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提供有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第九条特别事项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确认的报告时间为计费起始时间,合同计费周期为计费起始后叁年。多条专线交付时间不一致的,以单条专线报告时间为准。期满后双方均没有提出终止合作的,本协议自动延期1年,延期期满后依次类推。任何一方欲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或存在异议,需提前30日将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计划交付时间:在甲方提供满足施工条件的情况下,计划交付时间为15工作日。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对本协议相应条款进行变更或者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欲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应当提前30日向另一方提交书面说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变更或解除。单方面终止协议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对于因为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诉讼到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5、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本协议如果与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冲突,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6、本协议一式共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签字页)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日期:附件1:数据专线业务受理单编号:受理日期:年月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客户填写资料客户单位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客户填写资料客户单位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市永安路696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75000675000675000675000客户填写资料证件类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客户填写资料证件号码客户填写资料业务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客户填写资料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客户填写资料证件号码客户填写资料业务类型☐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业务受理☐业务变更☐业务取消客户填写资料电路类型☐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本地电路☐跨市电路☐跨省电路客户填写资料带宽☐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2M条☐4M条☐10M条☐100M1条☐其他M条客户填写资料地址☐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数据专线端点A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端点Z地址(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的地址):云南省州市区县☐数据专线接入方式:☐PON☐PTN(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客户填写资料缴费方式☐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集团(预存)☐集团(后付)☐银行托收☐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其他客户填写资料缴费周期按☐月☐半年☐年发票需求☐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票客户填写资料银行托收客户填写开户名开户名开户名开户名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填写资料银行托收客户填写开户行开户行开户行开户行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填写资料银行托收客户填写账号账号账号账号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填写资料客户对登记内容确认签字客户对登记内容确认签字客户对登记内容确认签字客户对登记内容确认签字客户对登记内容确认签字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客户单位公章受理部门填集团编码8784003904受理渠道受理渠道受理渠道受理渠道受理渠道受理渠道☐销售代理商☐客户经理☐营业厅受理部门填客户经理签字王菊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908785699受理部门填业务资费描述(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若条数多,可以附件形式填写)一条100M数据专线使用费为600元/月,7200元/年。叁年合同总金额为21600元。受理部门填受理人签字稽核人签字备注注:签署人已仔细阅读本表,对内容无异议,愿意并履行有关规定附件:集团客户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客户接入中国移动的移动通信网、中国移动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行业网关、物联网、短/彩信网关、WAP网关、400业务、语音/互联网/数据专线接入设备等,以下统称网络与业务平台)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二、客户在接入中国移动网络与业务平台时,需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证照、业务接入资质、业务接入使用用途等信息进行登记查验,对冒用身份登记或经查验确认为虚假信息登记的,中国移动有权拒绝或终止业务接入;三、不得利用中国移动的网络与业务平台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及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四、不得利用中国移动的网络与业务平台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的信息。五、客户须对其发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客户责任单位的系统应保证可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法令的敏感内容进行拦截、过滤;发布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不得发布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2、“九不准”:即原信息产业部《关于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电【2007】231号)定义的九不准信息标准:①政治性新闻信息;②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③泄漏国家机密的信息;④与国家现行政策、法律和法规相抵触的信息;⑤涉及色情淫秽的信息;⑥涉及封建迷信的信息;⑦开办赌博的信息;⑧内容虚假或已失效的信息;⑨有损社会公德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3、“五大类”:即***(公通字【2005】77号)文件规定严格禁止的五大类信息:①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进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信息;②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信息;③非法销售枪支、弹药、爆炸物、走私车、毒品、迷魂药、淫秽物品、假钞假发票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的信息;④发布假中奖、假婚介、假招聘,或者引诱、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信息;⑤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以及含有其他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内容的信息。4、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六、客户在接入中国移动网络与业务平台时不得擅自更改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或双方约定的业务形态(如机卡捆绑)、使用地域、号码、位长格式规范使用;不得对相关业务超约定用途使用、异常超频呼叫、违规外呼及非法转租转售;不得利用中国移动网络及业务平台开通非法VOIP电话。非法VOIP电话是指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的VOIP电信业务,具体表现形式有:利用语音中继连接平台进行呼叫接入或长途话务疏散;利用互联网专线在平台间联络或作为语音网络的承载;利用非业务合同约定的主叫号码进行通信;利用普通用户号码或利用400、800、95、96开头的呼叫中心码号以及为上述非法VOIP和改号提供便利及通信资源转租转售及其它违法使用情况等。经相关监管、执法部门通报或较多用户投诉,一经确认核实,中国移动有权终止业务接入。七、客户责任单位在使用中国移动的网络与业务平台时,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包括垃圾邮件、垃圾短信息等。八、不得向任何网络发动任何形式的攻击。九、客户有责任对自身系统的安全状况负责,并定期对其系统进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十、客户应承担如下责任:向所属员工宣传国家及电信主管部门有关使用因特网的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使用者档案,加强对使用者管理、教育工作;有健全的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十一、对出现来源自用户的网络攻击,中国移动将通知用户限期进行处理,对未按照要求及时处理的,中国移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安全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当出现紧急事件时,为保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中国移动有权在事先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十二、客户应积极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和中国移动进行网络安全事件的跟踪,并提供相关的、合法的资料。十三、客户利用中国移动网络资源开通互联网网站,应严格遵守《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客户要确保提交的所有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申请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中国移动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如拒不备案及故意拖延备案时限,或者屡次不配合执法部门对行业监管和查处工作,中国移动在通知后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终止服务,同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十四、客户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十五、客户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接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十六、客户单位内部的短信发送只能限定在客户单位内部特定的用户,未经中国移动公司书面同意不能发送给除内部员工及其客户之外的其他用户。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使用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网络与业务平台向其发送商业性短彩信(商业性短彩信,是指用于介绍、推销商品、服务或者商业投资机会的短彩信)。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短彩信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客户单位请求用户同意接收商业性短彩信的,应当说明拟发送商业性短彩信的类型、频次和期限等信息。用户未回复的,视为不同意接收。用户明确拒绝或者未回复的,不得再次向其发送内容相同或者相似的短彩信。集团客户单位用于发送业务管理和服务类短信息的端口,不得用于发送商业性短彩信。十七、承诺保证本单位/公司的业务如涉及提供对外网站服务时,严格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及备案。从事经营性信息服务的应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非经营性信息服务的应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备案手续,未取得许可证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十八、本责任书是客户服务合同(协议)的补充条款,与主体合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力;本条款的生效日期从该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签订起到客户服务协议期满为止。十九、若违反上述规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关闭相关客户接入通道,情节严重者中止合作业务,并解除服务协议。同时,我公司保留追究客户单位相关责任的权利。此责任书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负责保管,客户可自行留存备案。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线服务 云计算服务 信息化服务 互联网专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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