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登封采购-2024-54-A
二、合同名称: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登封市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三、项目编号:登封采购-2024-54
四、项目名称: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登封市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登封市少林路26号
联系人:李会端
联系方式:0371-62862108
2.供应商(乙方):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海路2811号电商园2号楼1-5楼C区
联系人:崔雅鑫
联系方式:13803911444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4898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4年登封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部完成;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2024年登封市食品安全抽检
符合国家、行业及专业现行标准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4年登封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部完成
符合国家、行业及专业现行标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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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4年度登封市食品安全抽检项目委托协议甲方: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登封市食品安全抽检项目(项目编号:登封采购-2024-54)”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周期、服务地点及质量要求1.服务内容: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登封市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第一包段。详见招标文件《登封市2024年各标段监督抽检品种和项目》。2.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4年登封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部完成3.服务地点:登封市境内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专业现行标准二、合同价款1.本合同价款为:大写:肆拾捌万玖仟捌佰元零角零分1小写:489800.00元2.合同价款包含本次招标服务内容及与之相关的各种采样费、安装费、运费、装卸费、检验检测费、质量监测费、人工费、机械费、各项税费、保险费、意外事故、验收等全部费用。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向中小微企业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全部抽检任务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3、提交检验报告书时间:自收到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且内出具检验报告。若延期提交检验报告书,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提交检验报告书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三、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承担抽检工作。2.按照所中标包段的食品安全抽检品种、项目、批次和采样区域制订抽检计划。检测周期为20天左右,抽检地点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抽样环节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抽检产品应覆盖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等。23.根据甲方认可的抽检计划采集样品。在组织抽样检测过程中,检测产品的种类、项目、抽样地点及样品处理不得随意调整;如因客观情况必须进行调整的,需征得甲方同意。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检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少检或漏检,不得将委托检测的产品交由其他机构检测。5.食品安全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信息,乙方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并不得泄露抽检数据。6.每个抽检周期结束前报送食品抽检检测结果,每半年报送所抽检的食品品种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报告。乙方对报告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负责。7.规范备样品收集储存。不合格食品样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至少保存6个月有特殊需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最后由检验机构自行处理,并备有处理记录;合格样品保管期限不得少于异议期,异议期满后全部交甲方处理。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指定一名抽检工作联系人,确保通讯畅通,每日24小时开机,代表甲方处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的有关事宜。2.向乙方提供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和要求。检测产品的种类、品种、项目、抽样地点及样品处理由甲方提前3日通知乙方。33.对乙方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完成情况予以审核确认,如期向乙方支付抽检费用。4.有权利就委托的事项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5.有权利对乙方食品安全抽检行为进行考核。6.有权利派专家和工作人员监督抽检工作,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检测过程和结果。甲方参加监督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出具授权书,并写明参加的具体人员姓名。7.有义务保守检测工作的相关秘密。8.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食品检测规范和制度。9.乙方如不及时报送抽检结果,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检测服务委托协议。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指派专人负责项目联络工作,确保通讯畅通,每日24小时开机,及时响应,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和规范管理,确保检测结果客观、准确,并按照委托时限上报。3.根据甲方要求制订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同时可以根据甲方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o44.根据甲方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每个周期抽检工作结束后可向甲方提出出具书面确认材料。5.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6.可根据需要,就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征询专家意见。7.在委托事项范围内应及时答复甲方的询问和质疑。8有义务保守检测工作的相关秘密。9.在采样过程中不得收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任何费用。10.有权向甲方举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11.应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检测技术规范和相关制度。12.抽检人员必须固定,并到甲方备案,不得随意变更。乙方须现场上传抽检数据,乙方每个抽检周期食品检验种类、品种、项目和批次服从甲方安排。13.乙方若出现抽样单错误,及时修正错误并协调处理,处三倍单批次罚款,若报告书出现错误,处五倍单批次罚款。若出具虚假报告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按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六、抽检工作中产生的费用支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乙方在抽检工作全部结束后向甲方提交法定的结算票据,并按财务结算程序进行落实。5七、违约责任及处理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本协议有关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应如期支付相关检测费用,逾期未支付相关检测费用,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协议如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未按协议规定开展抽检工作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八、合同订立1.签约时间:2024年6月4日2.签约地点:甲方办公室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甲方(盖章):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委代理人土海青电话:0371-628621086开户名称: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户银行:工行登封支行账号:1702026109200277322m单位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26号有乙方(盖章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H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3803911444开户名称: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行民主路支行账号:1709022019200086214单位地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海路2811好电商园2号楼1-5楼C区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抽检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