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办代办、窗口运行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5340042024201

二、合同名称: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帮办代办、窗口运行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8252024CCS00033
四、项目名称: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帮办代办、窗口运行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地 址:新绛县北环路南
联系方式:0359-7530011
供应商(乙方):山西恒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丽华苑小区北门2号商铺
联系方式:1361069866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帮办代办、窗口运行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853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主要包括1年的帮办代办、窗口运行服务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853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帮办代办、窗口运行服务项目合同(11NMB15340042024201).pdf

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帮办代办、窗口运行服务合同书甲方: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乙方:山西恒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帮办代办、窗口运行服务项目采购合同采购方(甲方):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供应方(乙方):山西恒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甲方因工作需要,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一、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自2024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3日。二、服务内容1、服务人员数量:帮办代办、窗口运行服务工作人员25人。2、服务地点: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3、服务范围:帮办代办、窗口运行服务,包括主动服务办事群众及企业,指导、协助其办理事项;承接全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咨询业务;维持工作秩序;向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贯彻宣传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等服务。三、服务标准1、甲方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工作场所。2、乙方服务人员要认真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务。四、服务费用结算与支付1、服务费用的构成:服务费用为853800元/年(大写:捌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服务费用清单见附件。2、结算时间和方式:服务费用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全年费用,甲方应将服务费用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每月提供各项服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3、乙方账户信息:名称:山西恒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新绛支行账号:0511035109024552572地址: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丽华苑小区北门2号商铺电话:13610698666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使用服务人员必须明确告知服务内容和要求。2、甲方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基本的服务条件和岗位服务保护。服务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予以配合。3、甲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相关服务费用。4、甲方有权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服务人员进行考勤考核。5、甲方有权查询合同期限内乙方发放服务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若发现合同期限内乙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赔偿。6、甲方参照本单位工作时间安排服务人员工作时间,需要加班的,可适当调整工作时间。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乙方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退回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1)严重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服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5)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根据甲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签定后10天内为甲方输送服务人员,乙方在10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2、甲方将相关服务费用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为服务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服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乙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3、乙方服务人员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岗位安排。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4、乙方应负责对服务人员进行输送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甲方情况。5、乙方负责服务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负责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负责处理服务人员因在甲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被终止服务工作的事宜。6、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甲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乙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赔偿、补偿等费用由乙方及其已缴纳相应保险费用的保险机构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国家相应机构认定服务人员负有过错应承担相应损失的,服务人员也应承担相应损失。甲方与服务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七、合同纠纷处理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新绛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2024年6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帮办代办、窗口运行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