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设计采购合同公告(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1003-SWGC-G2024-0066001
二、合同名称:扬州市蒋王西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设计项目扬州市蒋王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设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1003-SWGC-G2024-0066
四、项目名称:扬州市蒋王西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设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本级
地址:兴城西路180号
联系方式:18912132950
供应商(乙方):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8号
联系方式:139121258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扬州市蒋王西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设计项目扬州市蒋王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设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联系方式:13912125862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090000.00元
合同金额:10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90天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6-06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06 17:35: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pdf
扬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扬州市蒋王西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设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003-SWGC-G2024-0066号甲方:(买方)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乙方1:(卖方1/联合体牵头单位)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2(如有):(卖方2/联合体合作单位)扬州四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见证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蒋王西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设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及货物1.1服务及货物名称:扬州市蒋王西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设计项目1.2型号规格:规划成果包含规划文本、图件(图纸、单元图则)、附件及数据库。1.3数量(单位):(1)纸质成果:阶段成果、评审材料及最终成果均不少于6套。(2)电子文件:全套成果的电子文件1套,包括供汇报展示用的演示文件,供印刷的出版成果以及其他所有成果原件。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零玖万圆(1090000.00元)人民币,具体分配由中标单位内部根据投标文件内联合体协议确定。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及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及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允许中标人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维线向乙方主张索赔。6.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展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逾期退还的,1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4履约保证金收取:无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及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服务期8.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九、服务方式及服务地点9.1服务方式: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9.2服务地点:扬州市蒋王西片区十、货款支付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3甲方付款方式10.3.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详细规划成果批复或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甲方支付余款(以上均不计息)。十一、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2193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十三、交付和验收13.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9天内完成服务事项,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13.2验收标准:按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3.3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213.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相关专家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或者评审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甲方牵头组织验收,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13.5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十四、包装、发运及运输14.1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乙方交付时,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内。14.3乙方在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14.4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款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所交的服务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乙方愿意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扬州市。十八、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乙方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9.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9.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19.3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1、乙方2各执二份;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邢江分局乙方1: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扬州市兴城西路180号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8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97953820联系电话:13912125862年6月6日日期:2024年6月06日日期:2024年乙方2:扬州四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又地址:扬州市邗医城西路20法定代表人或授采联系电话:0S14-8专日期:2024年见证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6月06日日期:2024年4项目需求一、项目背景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是对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1474号)精神以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邗江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扬州市蒋王西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设计工作,优化空间布局,指导建设项目实施。二、规划范围及规划对象扬州市蒋王西片区位于扬州中心城区西侧,东至启扬高速,南至城南快速路及城镇开发边界,西至城镇开发边界及村界,北至沿山河,面积约255.86公顷。三、主要规划依据及参考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4.《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建规(2012)76号);5.《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6.《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7.《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8.《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TD/T1065-2021)专9.《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年版)10.《扬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1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定等。四、总体要求1.对接响应国家、省市层面的新理念与新要求加强研究,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城市双修”、“城市空间特色塑造”、“海绵城市”等国家、省市层面城市建设的新理念与新要求。2.衔接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上位法定规划的内容充分结合扬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上位规划,在总体层面研究确定该区域的功能定位;落实总规确定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重要开敞空间等的布局。3.对接地方管理需求,提高规划成果的可操作性结合规划范围自身特征与扬州地方规划管理需求,研究确定合理的控制指标与控制要求;研究加强规划实施行动计划、政策建议与实施保障机制等相关内容,提高规划成果的可操作性。五、规划主要内容1.基础资料研究中标人自行获取规划范围内现势基础地形图(1:500)。规划应在对区域现状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5出现状城市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确定规划目标。对规划区域内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梳理,总结主要问题,并提出本次规划编制重点。2.区域协调根据本区域的基础条件,注重规划区域与城市整体、周边地区的衔接,合理确定本区域的总体定位与结构,落实市政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开敞空间等的区域对接关系。3.功能分区依据规划范围内用地的周边关系、交通区位、资源特征、开发潜力等条件,合理确定各区片功能。4.土地利用合理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城市建设用地的布局、界线与规模,明确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5.城市设计结合单元目标定位,确定单元风貌特征;优化镇区空间景观系统,提出廊道、节点、特色地段等重要空间要素布局及管控要求;确定单元内建筑高度分布;校核细化单元内开发强度分区,明确单元内各级强度分区对应的基准容积率,作为用地开发通则式管控依据。6.用地控制要求明确城市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的控制界线与控制要求:明确行政办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设施规模、数量和内容,并根据合理的服务半径进行布局;合理确定各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指标的控制方式和强制性规定。7.综合交通明确各级道路红线、断面、控制点坐标及标高、主要交叉口形式:合理安排各种静态交通设施,结合公共自行车规划及步行系统研究,完善区域慢行系统设计。8.低碳生态完善生态空间格局、合理确定绿地规模、优化绿地布局。9、公用设施确定给水、排水、再生水、供电、燃气、供热、通信、环卫管线综合等各类公用设施的位置、建设规模、用地规模、走向和廊道控制等要求。10.综合防灾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抗震防灾规划,优先利用各类广场、绿地、地下空间配置相应的消防、人防、防洪工程,确定各类避灾疏散场地的位置、规模、设施配置要求以及疏散救援通道的控制要求。六、成果要求规划成果包含规划文本、图件(图纸、单元图则)、附件及数据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1.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应当以条文格式准确规范、简明扼要表述规划结论,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2.规划图件主要包括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图、空间潜力分析图、国土空间利用规划图、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绿地水系规划图、公共空间体系规划图、综合交通规划图、城市设计相关图纸(方案平面图、6鸟图、相关分析图等)、公用设施规划图、管线综合规划图、综合防灾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建筑高度分区规划图、“城市控制线”(含道路红线,城市蓝线、绿线、黄线)规划图、街区划分图等。结合实际,可合并或增补图纸。根据需要,提供相应格式的图件。3.规划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4.数据库数据库要求详见《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编制单位需按照统一格式完成数据库入库文件。七、规划成果提交要求(1)纸质成果:阶段成果、评审材料及最终成果均不少于6套。(2)电子文件:全套成果的电子文件1套,包括供汇报展示用的演示文件,供印刷的出版成果以及其他所有成果原件。八、进度安排与验收(1)设计进度安排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规划初步方案;第二阶段:30个日历天形成专家评审稿;第三阶段:30个日历天形成报批成果。(2)成果验收招标人负责按照工作计划书确定时间节点组织召开相关评审会议或组织相应的技术审查,相关评审会或者相应技术审查阶段即为成果验收阶段。中标人根据评审会意见或相应技术审查意见进行调整、完善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提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全部成果,即视为履行完本合同中中标人的全部义务。九、其他要求1、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成果归招标人所有。项目任务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中标人有对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中标人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如存在上述情况,招标人将按违约行为严重程度依法追究机构相关责任。2、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包括人工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加班费、人身意外伤害险等)、调查费、工具设备费、技术服务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其中所有一切与此项目相关的会议、评审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支付。招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包含在响应总价中。3、合同价格不因服务期延长、物价变动及规范性、指导性、政策性文件等发生变化等因素而调整。4、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包含项目负责人)人数须达到6人以上。十、节能产品:本次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各投标人应当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上述品目清7#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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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