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益林日常养护服务 公益林养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47375X20214608

二、合同名称:新桥镇2022年G60高速东侧、西侧及沪杭铁路沿线公益林日常养护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SHXM-00-20211128-1001
四、项目名称:新桥镇2022年G60高速东侧、西侧及沪杭铁路沿线公益林日常养护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360号
联系方式:021-57641106
供应商(乙方):上海昊骏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费屹明(男)
地址:
联系方式:1358580234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沪杭铁路沿线公益林养护 
   数量: 1.00 
   单价(元): 416997.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养护期一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
416997.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新桥镇2022年G60高速东侧、西侧及沪杭铁路沿线公益林日常养护服务的合同(11N00247375X20214608).pdf

新桥镇2022年G60高速东侧、西侧及沪杭铁路沿线公益林日常养护服务的合同绿化养护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00247375X20214608甲方(发包方):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新桥镇绿化和市容管理所乙方(承包方):上海昊骏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园林绿化养护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新桥镇2022年G60高速东侧、西侧及沪杭铁路沿线公益林日常养护服务。第二条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1.养护范围及面积:新桥镇2022年G60高速东侧、西侧及沪杭铁路沿线公益林日常养护服务,G60高速以东公益林养护218221.09㎡、G60高速以西公益林养护211221.06㎡、沪杭铁路沿线公益林养护131947.33㎡,合计561389.48㎡。2.养护内容:公益林养护。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告知乙方,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4.乙方超出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第三条养护期限养护期限为养护期一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第四条养护质量和考核1.养护质量(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G/TJ08-19-2011)、,1《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05)、《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DG/TJ08-2105-2012)、《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35-2014)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专业鉴定。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b.双方指定机构:。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2.养护考核新桥镇生态公益林养护工作考核标准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按照《生态公益林养护技术规程》,根据《加强本市生态公益林市场化养护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本单位公益林管理实际,制定以下考核标准。一、考核范围及内容1、考核范围为本单位所属养护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2、考核内容包括林地保护、林地日常管理和林地专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3、项目清单。项目类别养护面积(㎡)2022年G60高速东侧、西侧及沪杭铁路沿线公益林养护服务G60高速以东公益林养护218221.092022年G60高速东侧、西侧及沪杭铁路沿线公益林养护服务G60高速以西公益林养护211221.062022年G60高速东侧、西侧及沪杭铁路沿线公益林养护服务沪杭铁路沿线公益林养护131947.332022年G60高速东侧、西侧及沪杭铁路沿线公益林养护服务小计561389.48二、考核形式及时间新桥镇绿化和市容管理所每月对管护林地进行巡查,查验管护单位林地管护质量;由本单位组织考核小组,每季度对承包方生态公益林养护工作开展1次考核。,2三、考核标准(一)林地保护(25分)1、林地、林木保护(10分)开展日常巡护,加强林地保护,发现未经审批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现象且为未上报上级管理部门的,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5年以下新建林地重点考核林木保存率,保存率85-94%的扣l分,75-84%扣3分,75%以下扣5分。2、森林防火(10分)配备必要的森林防火设备和工具,未配备的扣3分;开展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无巡查记录扣2分。及时清除林下可燃物,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发现防火隐患(堆积易燃物品〉的1处扣1分。确保全年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发生森林火警的(过火面积l亩以下),每起扣5分,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亩以上)扣10分。3、野生动物保护(5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巡查,林地内有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现象及时清理和制止。发现有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现象的1外扣1分;发现野生动物集中死亡(3只以上)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未上报扣2分。(二)林地日常管理(45分)1、沟渠清理与排灌(15分)做好沟渠的清淤、边坡整理工作,确保林地内排灌系统畅通。排灌系统不通畅的发现l处扣l分,排灌系统有损坏没及时修缮的扣2分;林地内积水超过20平方米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前期因地势低洼选择耐水湿树种的除外)。2、杂草控制(10分)林地内无恶性杂草及影响林木正常生长的藤本植物。发现连续面积20平方米以上的l,3处扣3分;其他杂草控制在30cm以下,平均高度超过30cm的扣2分;林地内严禁使用化学除草剂,发现有1处扣4分。3、林地保洁(10分)林地内无垃圾堆放、无乱搭建、无种植农作物、无乱石现象,发现生活垃圾的一处扣1分,20-50平方米单处扣2分,50平方米以上单处扣4分;发现有乱搭建现象的一处扣1分,20-50平方米单处扣2分,50平方以上扣4分;发现种植农作物的一处扣1分,20-50平方米单处扣2分,50平方米以上扣5分;发现有乱石现象的一处扣1分,20-50平方米单处扣2分,50平方米以上扣5分。4、整改情况(10分)1、甲方检查整改未按时完成,有一处扣1分,三处及以上扣10分。2、市、区检查整改未按时完成,有一处扣2分,两处及以上扣10分。(三)林地专项管理(30分)1、林分抚育(10分)抚育措施得当、郁闭度合理。抚育措施合理,森林郁闭度在0.6-0.9之间,郁闭度检查以小班为单位,每出现1个小班因管护不当郁闭度低于0.6或严重过密超过0.9,影响林木正常生长的扣1分,低于0.2扣2分;林地内无明显天窗,单处天窗面积在20平方米至50平方米的扣2分:单位天窗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扣2分;枯立木、倒伏木、病虫害受灾木在3%以上的各扣1分;一级分叉枯枝、拆枝在1%以上的扣10分。2、有害生物防控(10分)无检疫性病虫害、恶性杂草及藤本植物为害,有检疫性病虫害发生扣6分;其他病虫防控措施得当,钻蛙性害虫为害面积5%以上的,扣2分、食叶性害虫为害面积10%以上的,扣2分、刺吸性害虫为害率5%以上扣2分、病害为害率5%以上的扣2分。,43、林地设施维护(10分)路、沟(渠)、隔离网等基础设施保存完好,功能运作正常,道路损坏l处扣l分、隔离网损坏1处扣l分;标示标志完整清晰,标示标志损坏或字迹模糊的扣2分。四、考核结果及责任每月检查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根据检查项目的得分确定考核分数。每月检查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检查分数为季度考核分数。考核分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不扣减合同款;季度考核分低于95分,每差1分扣款人民币500元。连续两次考核低于85分的(含85分),考核方(甲方)有权解除养护合同。合同签订后,预留合同总价的20%作为考核经费,合同到期后,按财务监理拨款建议书支付。新桥镇生态公益林养护工作考核评分表年月日项目内容标准分值评分细则得分备注林地保护(25分)林地林木保护林地面积、林木数量不减10开展日常林地巡护,确保不发生未经审批占用林地、砍伐林木现象,发现1处扣2分。5年以下新建林地林木保存率85-94%的扣1分,75-84%扣3分,75%以下扣5分。林地保护(25分)森林防火配备防火设备,开展防火巡查,排除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做好巡查记录,全年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10未配备防火设备扣3分;无防火巡查记录扣2分;发现森林防火安全隐患1处扣1分;发生森林火警(过火面积1亩以下),每起扣5分,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亩以上)扣10分。林地保护(25分)野生动物保护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5林地内无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现象,发现1处扣1分;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或死林地保护(25分)野生动物保护测巡查5亡及时上报,未上报扣2分。林地日常管理(45分)沟渠清理与排灌排灌系统完整通畅;林地内无积水15排灌系统不通畅的发现一处扣1分,排灌系统有损坏的不修缮的扣2分;林地内积水超过20平方米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林地日常管理(45分)杂草控制无恶性杂草,一般杂草控制在30cm以下10及时清除恶性杂草的,发现面积20平方米以上1处扣3分;一般性杂草控制平均高度30cm以上扣2分;使用化学除草剂发现1处扣4分。林地日常管理(45分)林地保洁林地整洁,无生活垃圾、堆放物和乱搭建、无农作物种植现象10发现有生活垃圾的一处扣0.5分,20-50平方米单处扣2分,50平方米以上单处扣4分;发现有乱搭建现象的一处扣1分,20-50平方米单处扣2分,50平方以上扣4分;发现种植农作物的一处扣0.5分,20-50平方米单处扣2分,50平方米以上扣4分。林地日常管理(45分)整改情况检查未按时完成整改10甲方检查未完成整改有一处扣1分,三处及以上扣10分;市、区检查整改未完成有一处扣2分,两处及以上扣10分。林地专项管理(30分)病虫害防治开展巡查,加强防治,无检疫性病虫疫情10有检疫性病虫害发生扣6分。钻蛀性害虫为害面积5%以上的,扣2分;食叶性害虫为害面积10%以上的,扣2分;刺吸性害虫为害率5%以上扣2分;病害为害率5%以上的扣2分。林地专项管理(30分)林分抚育抚育措施合理,层次分明,无天窗10郁闭度影响林木正常生长的扣1分,低于0.2扣2分;单处天窗面积在20平方米至50平方米的扣2分;单处天窗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扣2分;枯立木、倒伏木、病虫害受灾木在3%以上的各扣1分;一一级分叉枯枝、拆枝林地专项管理(30分)林分抚育抚育措施合理,层次分明,无天窗10在1%以上的扣10分。林地专项管理(30分)林地设施维护林地基础设施无缺损10道路损坏一处扣1分;沟(渠)堵塞一处扣1分;标示标志损坏或字迹模糊的扣2分;隔防网损坏1处扣1分。合计100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指定为本项目联络人。乙方指定为本项目负责人。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范围或清单,供双方进行现场确认。(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竣工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设施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或由乙方配合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接驳点,接驳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4)根据招标文件向乙方提供养护管理用房、场地及机械设备,有权限定所提供标的物的用途,并保留对标的物的监督与回收权。(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7)按照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8)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10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2)建立完善的养护责任制度,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招投标文书或相关规定,配备具备相应技术证书(等级认定)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养护操作人员、安全管理员等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备案。(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4)在养护过程中,须安排专人负责养护区域内的自查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7并记录台账,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乙方承担相关费用。(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统一着装、文明施工;并设置养护铭牌,标明养护单位、养护范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6)养护期间,乙方须确保养护范围内的公用设施不受养护措施的影响。(7)根据《上海市管线检查井盖管理和应急处置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设施产权人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确保人身安全。(8)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10)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11)根据相关规定,与甲方共同制定应急抢险工作流程,在规定的时限内响应各类突发事件。第六条养护方案及调整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以及降低用工配备与等级。第七条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1.一般要求(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对其一线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安全教育,在进行风险作业时须落实相应措施,并由安全员监督指导。(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产生的费用。2.安全防范,8(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予以修理或更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设置及更换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承担植物保护工作的,应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并优先考虑生物防治等低公害防治方法。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喷洒药物之前,乙方须将喷洒时间、线路、药物种类提前公开告知。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3.环境保护(1)合同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应按规定处置,植物养护产生的绿化废弃物由乙方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湖泊、沟渠、雨水井等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作无害化处置。(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也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4.事故处理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相关费用。第八条养护施工所需管理用房、场地、材料、器具设备1.乙方自行准备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器具设备(1)乙方应根据养护要求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材料、设备。乙方的配置清单如下:。(2)乙方应保证其自行配备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因不达标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其中:限定用途为,如超出限定用途,甲方有,9权予以收回并追究相应责任。(2)合同期内,甲方提供的标的物的使用权限为以下项:a.有偿使用,费用为。b.无偿使用。(3)双方商定,甲方提供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的交接时间:,地点:,双方签收确认。(4)甲方提供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乙方签收后由乙方负责保养保管,合同履行期间的运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九条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及调整(1)本养护项目,中标合同价为416997(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陆仟玖佰玖拾柒元整)。双方的招投标文件、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2)双方约定,因养护质量、养护工作等因素需调整合同价款,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合同期限内预留养护经费的20%作为考核费用,合同到期后,按财务监理拨款建议书支付。剩余部分按季度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养护经费。连续两次考核低于85分的(含85分),考核方(甲方)有权解除养护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2)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2.乙方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10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法解决。(1)向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360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附则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乙方(公章):上海昊骏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庄军委托代理人:费琼.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益林日常养护服务 公益林养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