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药饮片及代煎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4)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药饮片及代煎服务合同公示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药饮片及代煎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药饮片及代煎服务
项目编号:FJTHQZ-03202402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雯、林旭丽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681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柯女士 0595-227626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古雯、林旭丽0595-22168126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一、采购项目内容

现对中药饮片及代煎服务项目编号FJTHQZ-0320240201的项目,中标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服务合同进行公示,合同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为模板自动生成字眼,特此澄清说明,本公示为中标(或成交)的合同公示。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药饮片及代煎服务

品目
货物/物资/医药品/其他医药品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行政区域
泉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14:53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09:00

预算金额
¥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古雯、林旭丽

项目联系电话
0595-22168126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泉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柯女士 0595-22762617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古雯、林旭丽0595-22168126

附件:

附件1
1_扫描全能王 2024-06-07 09.02.pdf

合同编号:XSLC-YL0001-20240513-01241-01中药饮片采购及配送服务合同采购单位(甲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供货单位(乙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及2024年4月30日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药饮片及代煎服务招标结果,现用户福建医科大7学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药品供货及相关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1、乙方根据每次甲方要求的采购计划供货,采购计划包括: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2、药品采购数量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向乙方实际采购的药品数量核算。3、乙方应按甲方的采购计划及时组织供货,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用药。.4、对临床用量较少的品种,乙方能够提供单次采购量。5、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中标价格低、送货频率高等)不履行采W购计划。若不履行采购计划,采购人将执行①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②由其他中标人供货。(二)质量要求1、乙方所提供中药饮片必须为正品,质量符合2020年版《中国药典》1部中药饮片相关标准、2012年版《福建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其它地方标准相关规定,品种规格等级为一级或精选,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2、乙方每批次配送的中药饮片必须附有合格证(品名、规格、等级、产地、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相关中药饮片检验合格报告书(品名、产地、规格、等级、检验结果等),生产批号为1年以内。3、乙方必须保证长期提供与投标样品同质量等级的中药饮片,供货品种应为该公司被授权销售的同一家饮片生产企业。合同编号:XSLC-YL0001-20240513-01241-014、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大小厚薄均匀,异形片不得超过10%,药屑杂质小于3%。品种的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无虫蛀、霉变、走油、酸败及非药用部位掺杂等质量问题。5、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应确定中药饮片的质量和重量,若中药饮片的质量、数量、重量方面出现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相关损失,乙方供给甲方的中药饮片,在质量上应严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福建省中药饮片标准为依据,重量、数量及应严格执行国家技术监督局质量零售商品计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准斤足两。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价格严格按投标响应执行,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质量要求的中药饮片。6、乙方需按我院招标目录内提供所需的大、小包装规格的中药饮片,且同种中药饮片的大、小包装每公斤单价一致。包装应严密,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每袋配挂标准吊签,方便识别、储存、运输和使用。7、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甲方在使用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配合处理相关事宜,如有纠纷,所有赔偿由乙方承担。8、在合同期内,如国家颁布新标准、新办法、新细则,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使用管理中应执行新的法律、法规。(三)根据采购计划确定的内容及交易习惯,由乙方负责配送上门,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下列服务:1、实施或监督所供的药品现场搬运或上架等服务,服从甲方安排,不得以快递形式配送。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进货开箱时发现破损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应及时更换。4、在医疗机构为所提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5、乙方应定期征询甲方对饮片质量和服务质量意见,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售后跟踪服务。(四)供货期限:一般乙方应自接到甲方订货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交货,最长不超过72小时,加急供货药品配送不应超过12小时。(五)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合同编号:XSLC-YL0001-20240513-01241-011、供货价格:合同期内合约品种执行中标价格,不得变更。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配送及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价格至少一年不得上调。一年后如需涨价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我院,并提供2家以上三甲医院品种供货证明。经双方协调统一后再执行调节价,且涨价品种不得超过总中标品种目录的的10%。2、供货数量:按当月实际采购数量结算。3、结算方式:甲方直接与乙方进行货款结算,一般每月结算一次,按中标产品单价×实际数量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及发票后90天内经财务科将该批货款支付到乙方账户。(六)、药品验收及异议1、乙方在保证中药饮片质量的前提下,按约定的饮片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不断档。2、甲方通过查看中药饮片外包装、产品合格证、注册商标、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产品有效期、生产厂家、药检报告书等项目查验中药饮片质量。3、乙方必须交付与投标样品质量相同的中药饮片,入库验收时,采购、仓管对饮片进行验货确认,如发现与留样不相符的有权拒绝接受,并选择其他中标人供货。4、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严格的验收确认,以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在3天内进行更换、补充、并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对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5、如果甲方在临床使用中发现药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含出现严重的临床反应时),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要求通知乙方。如果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3天内进行更换、补充、并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对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药品质量检验在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进行。6、药品出现质量问题(包装、标签、等级、内在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收回并更换合格药品:由于药检部门抽检出现药品不合格的,乙方必须付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因药品质量问题引起药政管理方面的问题,由乙方负连带责任:由于药品质量引起医疗纠纷,乙方必须负连带责任。(七)、退(换)货合同编号:XSLC-YL0001-20240513-01241-01乙方承诺无条件免费退换货。退换货及时,能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八)、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根据甲方订单要求及时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并保证产品符合药检报告、生产批号、有效期等质量标准:若甲方订单所列品种乙方暂不能提供,乙方应在接单当日内通知甲方。2、乙方对甲方提交的异议应在收到异议通知起3日内复核并回复甲方:经复核属实的应在核实后3日内补发或调账。(九)、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在收到货物及发票后,须按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清货款。2、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十)、不可抗力1、乙方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的3日以内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相关证据向甲方通报,并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是指那些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药品停产、政府规定不得销售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但不包括违约及疏忽。(十一)、合同的变更,转让及解除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变更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条款不得有任何修改或变化。.2、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以书面的形式通报并提供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合同,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合同。(十二)、违约终止合同1、甲方在下列情况下可乙方提出赔偿违约金或终止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药品的。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合同编号:XSLC-YL0001-20240513-01241-01(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双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进行的合同附件内的药品交易事项均受本合同的约束。(十五)、合同的效期★三年(1+1+1年,一年期满后,经甲方考核,中标人服务质量达标,双方续签下一年服务协议,否则终止本协议,以此类推,最多续签两年)。项目总金额不超过560万元,若在服务期内结算金额达到项目总金额,甲方将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有效期从2024年5月20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止。(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持三份,乙方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园甲方(盖章福建医科太学附属第二医院乙方(盖章):严以尔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或被授权大)签约日期:2024年5月20日签约日期:20240年55月20日2024年5月20日10015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饮片及代煎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