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考古勘探采购合同公告(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24)
一、合同编号: 2024zfcg00295-HT-001
二、合同名称: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县新庄坪遗址考古勘探项目(2024-2025年度)
三、项目编号: 2024zfcg00295
四、项目名称: 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县新庄坪遗址考古勘探项目(2024-2025年度)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地 址: 无
联系方式:无
供应商(乙方):洛阳信合文物勘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无
联系方式:无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县新庄坪遗址考古勘探项目(2024-2025年度)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拟对新庄坪遗址所在台地进行全面勘探,勘探范围东至多多山根,西至银川河西岸,南至西沟,北至尕寺根,勘探面积约90万平方米,计划分2年度完成。
主要标的数量: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县新庄坪遗址考古勘探项目(2024-2025年度):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县新庄坪遗址考古勘探项目(2024-2025年度):单价4689000元;
合同金额: 468.9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开始日期:2024-06-05;履约截止日期:2025-06-05;计划验收日期:;履约地点: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首付款金额:140.67万元;首付款截止时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0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6-07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20240607171526720.pdf
202406071715267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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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2024zfcg00295-HT-001项目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县新庄坪遗址考古勘探项目(2024-2025年度)项目编号:2024zfcg00295甲方: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乙方:洛阳信合文物勘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县新庄坪遗址考古勘探项目(2024-2025年度)合同本着“既有利于国家基本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两利原则,为保证“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县新庄坪遗址考古勘探项目(2024-2025年度)”工作顺利实施,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考古发掘管理办法》、《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等规定要求,就“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县新庄坪遗址考古勘探项目(2024-2025年度)”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签署本协议书。一、合作双方甲方: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乙方:洛阳信合文物勘探服务有限公司二、项目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县新庄坪遗址考古勘探项目(2024-2025年度)三、工期:计划分2年度完成四、项目建设地点及勘探面积拟对新庄坪遗址所在台地进行全面勘探,勘探范围东至多多山根,西至银川河西岸,南至西沟,北至尕寺根,勘探面积约90万平方米。五、技术标准考古勘探技术服务的实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田野考古工作规程》(2009)、《考古发掘管理办法》(1998)、国家文物局2017年新颁布的《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中标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增强责任心,保证考古工作符合科学要求,确保考古工作质量和文物安全。1、考古勘探技术服务(1)考古勘探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内(含5万平方米)的,在20个自然日内完成现场勘探工作;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不足15万平方米的,在45个自然日内完成现场勘探工作。如遇不可抗因素,工期顺延。现场考古勘探工作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协议供应商应当将工作报告提交采购人,工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勘探范围图、勘探过程1描述、地层遗迹描述、主要收获(价值初判)、遗迹定位测量图、工作过程照片、相关建议等。(2)按照相关规定勘探,重要遗迹现场应重点卡探,进一步掌握遗迹形制,探明堆积范围和厚度,了解遗迹堆积和叠压状况,钻探深度为天然原始土层以下20厘米。(3)勘探确定的遗迹分布范围与遗迹实际分布范围的水平偏差>20厘米,深度误差>20厘米,均视为小型质量事故;偏差>30厘米,深度误差>30厘米,均视为中型质量事故;偏差>40厘米,深度误差>40厘米,均视为大型质量事故。(4)不得发生漏探,不得对地下文物造成破坏。漏探率达1%,视为小型质量事故;漏探率达5%,视为中型质量事故;漏探率达10%,视为大型质量事故。(5)小型质量事故,招标人提出书面警告,并扣除项目总金额的1%;中型质量事故,招标人提出严重警告,并扣除项目总金额的5%;大型质量事故,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退还已收到的项目金额,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处罚等),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到的所有损失。(6)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地下遗存漏报、地下文物被严重破坏并由此造成重大影响的;因消极怠慢严重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中标人应退还已收到的项目金额,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处罚等),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到的所有损失。中标人以后不得参与招标人项目。2、交付成果标准中标人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所有科研成果、文件知识产权归属招标人,中标人所提交的文件须保证著作权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个人、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3、考古勘探报告03(1)勘探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出具详细、准确的勘探资料和正式勘探报告7份及电子版资料1份。地下遗存的资料须有明确分布范围、性质、时代、结构、尺寸、深度等,考古勘探工作报告体例要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2017年新颁布的《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中的规定进行编写,符合《田野考古钻探记录规范》(WW/T0075-2017),编写格式同时要符合采购方的要求。在提交以上资料的同时提2交原始资料。(2)勘探应提供的图纸包括勘探区域区位图、勘探区域等高线图、勘探区域总平面图、勘探区域与相关建设项目施工范围位置关系图(配合基本建设的考古勘探项目提供)、遗存分布图、遗迹现象平剖面图和地层堆积剖线图。照片包括:勘探区域地形地貌全景照、勘探区域正射影像图、地表遗存照、遗迹现象轮廓照片、勘探过程照等。勘探区域总平面图应采用国家地理坐标系统的1:1000地图为底图,勘探报告须将历年来涉及该项目的勘探发掘成果进行整合,形成遗址分布总图。六、合同总额1、合同总额:大写:肆佰陆拾捌万玖仟元整,人民币(小写):468.9万元。2、合同总额包括项目所有服务、勘探、各项税费等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3、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日历日。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进场后,甲方先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金额为:壹佰肆拾万零陆仟柒佰元整(¥:140.67万元);配合甲方完成田野考古勘探工作后,支付合同总价的0%进度款,金额为:贰佰叁拾肆万肆仟伍佰元整(¥:234.45万元);待提交报告经验收合格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完税价),支付乙方合同总价剩余的20%,金额为:玖拾叁万柒仟捌佰元整(¥:93.78万元);付款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具体如下:户名:洛阳信合文物勘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原银行洛阳东花坛支行账号:675410090000006597八、工程总体要求04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田野考古工作规程》以及国家文物局2017年新颁布的《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确保国家文化遗产不受破坏。2、乙方必须对其成果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九、双方的责任与义务31、勘探前,甲方须将现场障碍物全部清除,并提供工程场地内地下设施(包括电缆、光缆、天然气管道及煤气管道等)的走向、深度、宽度及确切位置,以确保地下设施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协助,以保证文勘工作的顺利进行。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以及国家文物局2017年新颁布的《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进行施工,墓葬应加点卡出准确轮廓,加点位置偏差文化遗迹应有明显的地面标记。3、勘探结束15日内,向甲方出具7份详细、准确的勘探资料和正式勘探报告。地下遗存的资料须有明确的分布范围、性质、时代、结构、尺寸、深度等,考古勘探工作报告体例要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2017年新颁布的《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中的规定进行编写,编写格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勘探报告要求双面打印,采用小四字号。在提交以上资料的同时提交原始资料。4、勘探应提供的图纸包括:勘探区域总等高线平面图、地层堆积剖线图、遗存分布图和遗迹现象平剖面图。5、照片包括:总体区域地理位置照片、勘探区域正射影像图、地表遗存照、遗迹现象轮廓照片。6、区域总平面图应以采用国家地理坐标系统的1:1000地图为底图,以以往测绘基点为基点,与以往测绘相拟合。7、应以具备测绘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全部测绘和后期处理工作。8、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将不定期进行现场质量监督。十、违约责任1、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应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计收,每逾期一天扣00除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0.5%的违约金,违约损失赔偿的最高限额为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如乙方不能交付报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3、经发掘验证,勘探发现墓葬遗迹与实际遗迹的偏差>20厘米,深度误差>420厘米,均视为小型质量事故;偏差>30厘米,深度误差>30厘米,均为中型质量事故;偏差>40厘米,深度误差>40厘米,均视为大型质量事故。4、不得发生漏探。漏探率达1%,视为小型质量事故;漏探率达5%,视为中型质量事故;漏探率达30%,视为大型质量事故。5、小型质量事故,甲方提出书面警告,并扣除项目总金额的1%;中型质量事故,甲方提出严重警告,并扣除项目总金额的5%;大型质量事故,扣除项目总金额的10%,以后不得参与甲方项目。6、凡出现地下遗存漏报,造成地下文物被严重破坏并由此造成重大影响的,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总金额,并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处罚等),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7、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单项合同金额的30%赔偿金。8、本合同在履行期间,若甲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未开始实际工作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工作费用。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项目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单方终止或不能按时完成所委托的工作,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回已先行支付的经费,并保留索赔的权利。十一、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若对勘探数据有异议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十二、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5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税费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合同生效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十六、其它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4、未尽事宜双方协议约。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甘肃省交易局一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mt16甲方(公章):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平路165号电话:0931-2138656邮编:730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4年月日经办人:程茗娟签字日期:2624年6月5日开户行:账号:乙方(公章):洛阳信合文物勘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渡河回族区白马寺镇白马寺路492号院电话:0379-65199657邮编:471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腾签字日期:2024年6月日经办人:孙更更签字日期:202年6月5日开户行:中原银行洛阳东花坛支行账号:675410090000006597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219经公电话:17693116166二IR邮编:730030经办人(签字):0签字日期:20年月T日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219经公电话:17693116166二IR邮编:730030经办人(签字):0签字日期:20年月T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考古勘探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甘肃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