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台山市赤溪镇人民政府2024)
台山市赤溪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台山市赤溪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7810070756382305050417
项目业主:
台山市赤溪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佰信蓝图(山西)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台山市赤溪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4407810070756382305050417
合同总金额:
¥234,696.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5月1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5月13日至2023年06月30日
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台山市赤溪镇辖区内2022年1月1日(调查标准时点)前建成的约16764栋自建房调查。该项目地点为台山市赤溪镇。 (二)服务要求:供应商根据国家以及省厅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服务工作,并在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
合同附件
附件2:台山市赤溪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项目合同书.pdf
台山市赤溪镇人民政府 2024-06-07
合同编号:台山市赤溪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项目7A0合同书.项目名称:台山市赤溪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项目委托方(甲方):台山市赤溪镇人民政府受托方(乙方):佰信蓝图(山西)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江门市台山市签订日期:2023年5月13日根据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需求,甲方台山市赤溪镇人民政府委托乙方佰信蓝图(山西)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台山市赤溪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项目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作依据根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工作方案》、《广东省自建房安全专项NT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计划》14等文件精神,实施本次台山市赤溪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项目。第二条工作内容1.项目实施范围台山市赤溪镇自建房(包含经营性及非经营属性的全部房屋)建筑,包括但不限于2个社区和10个行政村委会现有数据库中房屋建筑数量约为16764栋(以实际排查图斑数量为准)纳入本项目范围的房屋建筑数量。2.项目技术要求1.《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2.《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3.《城镇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试行)》(建质质函(2015)70号)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的通知》(2022年6月2日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城乡自建房安全与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的通知》(2022年5月27日)第1页6.《******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与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的通知》(建办村函(2021)484号)8.广东省住房与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年5月31日)9.广东省住房与建设厅《广东省召开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议》(2022年6月24日)。10.广东住建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2022年7月13日)。11.《台山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12.《台山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3.项目组织实施(1)甲方在乙方进行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时进行配合。(2)乙方负责赤溪镇自建房进行内外业排查工作,并且对全辖区排查成果进行检查等。(3)实施方法1)收集资料数据及相关部门基础信息资料,分析整理,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料数据,辅助质检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连续性。房屋建筑基本数据信息主要包括已有的不动产数据、农房一体数据和农村危房排查等数据。2)“内业”数据分析由乙方利用收集的各种数据,更新工作底图,第2页并且把遗漏的属性信息赋值到对应房屋数据,按照《全国房屋建筑排查成果数据汇交规范》的要求,生产更新后的工作底图,更新到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排查系统。3)组织协调(a)赤溪镇:主管单位配合,开展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将贯彻分工负责原则,社会动员原则和贯穿始终原则,做好质检宣传工作,同时做好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助配合。(b)社区/行政村:协助第三方技术单位收集相关资料,宣传动员村民配合普查。1)全面排查乙方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要求构建排查队伍,排查员利用外业排查软件APP,开展房屋建筑的基本情况、建设情况、管理情况、排查情况等信息核实和补充排查,在APP外业排查软件移动端填报排查信息,形成满足管理要求的房屋建筑排查成果。2)成果编制乙方通过数据共享和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初步成果的实地质检工作,形成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系列成果:(a)数据成果台山市赤溪镇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数据集(b)文字报告类成果台山市赤溪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项目工作报告(4)实施要点第3页台山市房屋承载体图斑排查已经完成,已经顺应继承对自建房属性字段更新。利用房地一体数据(城镇地籍、农房、土地确权和发证)、地理国情排查、地形图、高清影像等全覆盖类数据,依据权威性、时效性和数据根据数据权威性、精度等要素,排出数据参考的优先级。国土非空间数据、业务数据整理主要内容有登记信息和登记信息历史与现状整理,登记信息抽取、映射、补录,信息转入相应数据表。跟自建房图斑通过GIS软件进行叠加分析挂接处理。利用房屋排查代码等字段建立空间与非空间、属性数据的相关联,最终形成数据空间与非数据空间数据之间的关联,完善自建房排查属性字段信息。(5)排查要点:建房地址产权人基本情况房屋用途房土地性质屋设计方式建造方式结构类型建设情况设计方式建造方式结构类型改造情况管理情况安全鉴定情况改造情况管理情况安全鉴定情况改造情况管理情况安全鉴定情况信息初步调查第4页场地安全排查:根据相关评估结果和建议,核查场地是否为地质灾害易发区,结合场地周边环境调查情况进行安全排查。地基基础安全排查:根据房屋近期沉降、倾斜观测资料和不均匀沉降引起房屋结构反应的检查结果,进行安全排查。上部结构安全排查:根据房屋上部结构各组成部分的房屋安全详细排查结构构件现状,进行安全排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管理措施,如人员撤离、停止使用、封控警示等。后期如需继续使用、应由专业技术机构和人员按国家现行标准进行安全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须由专业技术机构和人员按国家现行排查结论及处理措施标准进行安全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未发现安全隐患: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5)排查方法流程排查采用全面排查的方法,房屋建筑以标准时点实际存在的每一栋单体建筑为单位进行登记。排查登记采用内外业结合的作业方式开展。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的业务数据资源,通过内业整合方式,将可复用数据整合至软件系统,随后排查人员现场补充排查、当场填报,最后内业整理完成。排查工作全程采用信息化工作模式。排查人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平板电第5页脑或智能手机)登记排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传输。在不具备实时网络传输条件的偏远地区可使用离线版软件登记信息。排查人员赴现场排查前,应利用软件系统全面熟悉所负责排查区域的工作底图,然后进行现场排查和填报工作,确保排查登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排查流程依照《广东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实施。6)排查数据处理开展排查工作应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发的房屋建筑排查工作底图和软件系统。工作底图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备并加载至软件系统内下发。软件系统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两级进行部署,市级用户基于相应的用户权限远程访问。排查数据处理依照《广东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实施。7)排查质量控制房屋建筑排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排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排查数据的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本市排查数据质量进行管控和审核。排查质量控制依照《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通知》实施。8)数据汇交和质量审核排查产生的数据通过统一的软件系统逐级汇交,各级在线上汇交数据的同时,线下提交本级工作报告、数据质量检查报告。初步排查数据质量审核工作遵循分级管理、分类审核的原则,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加强数据汇交和质量审核技术能力,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排查成果数据汇交和质量审核依照相关规定实施。4.项目质量控制:(1)质量控制原则排查成果的质量控制要贯穿整个排查过程,质检第6页人员外业核查进行时,要有质检员进行内业检核和现场检核,及时发现问题并且反馈给质检人员;外业核查完成后,形成台山市赤溪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数据集,经台山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行抽样现场核查,质量合格后,逐级提交,进行县、市、省3级抽查、督查。第三条成果质量验收1)对台山市赤溪镇自建房屋安全排查成果进行100%审核。2)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镇街为单元,按不低于经营性自建房总数5%、不低于居住用自建房总数2.5%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总量中有10%的房屋与实际情况不符,必须重新开展排查。2)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不低于经营性自建房总数1%、不低于居住用自建房总数0.5%的比例进行抽查3)省级督查,对各地展开排查摸底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第四条合同期限按照台山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服务项目要求节点完成合同所有工作。如台山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整体时间节点有所调整,本合同的工作时限随之调整。(1)2023年6月30日前,成果汇交;(2)具体时间以通过国家验收时间为准。第7页第五条服务费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排查自建房建筑约为16764栋,服务费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每栋单价为14元。合同控制价上限为234696元整(大写:贰拾叁万肆仟陆佰玖拾陆元整),排查完成后按照实际排查房屋栋数结算(注:若实际排查宗数大于16764宗,则以234696元作为封顶结算价)。2.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3.本项目费用分三期支付,其中签订合同后以收到财政划拨专项资金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30%作为首付款,收到财政划大X拨专项资金6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60%作为二期支付款,余下款项收到财政划拨专项资金12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注:分期结算款项不计算利息)4.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如果上级财政拨付资金不足支付合同总额资金,则由甲方自筹不足部分资金,并在项目成果汇交后一年内支付,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3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5.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并交付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的,与甲方付款金额相符的增值税发票。第六条双方义务1.甲方责任1)甲方应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作业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计算并支付费用。第8页3)甲方定时组织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定期对乙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2.乙方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以及出具的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要求。2)乙方应根据甲方明确的任务,委派足够的项目团队开展工作,以确保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交成果文件。3)乙方需在项目实施期间,按相关要求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4)乙方应接受甲方对生产过程的随时监督与检查。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6)如因乙方项目实施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需对应承担东相应赔偿责任。30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乙方生产的全部成果资料(包括中间资料),其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0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按照国家有关数据安全保密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七条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所有技术、服务不得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八条保密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第9页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取的所有数据、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失导致资料泄密,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继续对技术成果、本项目获取的所有资料承担保密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4I当依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甲方不能无故单方终止合同,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应当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如因乙方原因,无法按既定指标要求完成排查任务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个自然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第10页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甲方联系人:许廷润0750-5277358乙方联系人:吴海玲0351-23070794.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二选一):1)提交江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下无正文)119第11页甲方:台山市赤溪镇人民政府地址:电话:法定代人(成投权人):有来日期:2023年5月13日乙方:佰信蓝图(山西)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阳曲园区府东街东段68号园区总部基地2206-6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日期:2023年5月13日第1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