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采购合同公告(凭祥市农业农村局2024)



一、合同编号:12N73518954520246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凭祥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上石镇油隘村)合同                          
三、项目编号:CZZC2024-C2-810180-GXJL                         
四、项目名称:2024年凭祥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上石镇油隘村)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凭祥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凭祥市南大路7号                        
   联系方式:0771-8535130                         
   供应商(乙方):广西丰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建设路8号(中国人民银行崇左市中心支行)职工之家                         
   联系方式:1397864765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凭祥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上石镇油隘村)    数量:1.00     单价(元):3991092.57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改建灌溉渠道 26 条,长5169m;清淤疏浚灌排渠1条,长70m;改建排水沟1条,长823m;改建拦水坝10座。田间道路工程:改建机耕路6条,长1643m;改建生产路4条,长484m。项目区公示牌1块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施工工期:150日历天。项目经理:李晶华执业证书信息:桂245070804465  

    2.合同金额(元):3991092.57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审2024年凭祥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上石镇油隘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pdf

2024年凭祥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上石镇油隘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编号:CZZC2024-C2-810180-GXJL发包人:凭祥市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广西丰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甲方):凭祥市农业农村局承包人(乙方):广西丰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凭祥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上石镇油隘村)。2.工程地点:凭祥市。3.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自治区国债资金4.工程内容:灌溉与排水工程改建灌溉渠道26条,长5169m;清淤疏浚灌排渠1条,长70m;改建排水沟1条,长823m;改建拦水坝10座。田间道路工程:改建机耕路6条,长1643m;改建生产路4条,长484m。项目区公示牌1块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5.工程承包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改建灌溉渠道26条,长5169m;清淤疏浚灌排渠1条,长70m;改建排水沟1条,长823m;改建拦水坝10座。田间道路工程:改建机耕路6条,长1643m;改建生产路4条,长484m。项目区公示牌1块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料;(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二、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根据具体情况书面通知乙方开工之日起计算150天)。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同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玖万壹仟零玖拾贰元伍角柒分(¥3991092.57元)含税价格;其中:(1)安全文明暂估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第2页(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李晶华;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桂245070804465;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桂建安B(2021)0003727;联系电话:0771-7945267;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非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如承包人非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即对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施工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对于已经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发包人有权仅支付一半工程款。第3页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违约条款协议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除本协议已有约定外,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十、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项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6月11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凭祥市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十六、其他约定本合同通用条款与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执行。第4页发包人:凭祥市农业农村局(公章)承包人:广西丰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51481735189545W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400MA5MUADJ5H地址:凭祥市南大路7号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建设路8号(中国人民银行崇左市中心支行)职工之家邮政编码:532600邮政编码:5322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梁鸿飞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电话:0771-7945267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建行凭祥中区分理处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江州支行账号:45050159845300000021账号:660000019777700015第5页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在合同订立后及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会议纪要、签证、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无。1.1.3.10临时占地包括:无。第6页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自治区有关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施工设计图纸中要求的标准规定及现行的国家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评验标准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图纸;(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适用于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后及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会议纪要、签证、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项目开工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两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第7页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合同范围内的全套施工设计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资计划、月进度计量资料、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竣工图等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和投资计划应在开工前7天提交;月进度计量资料为每月25日前;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提交应在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施工组织设计、投资计划、月进度计量资料为一式贰份;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为一式叁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月进度计量资料为监理人提出意见并报送发包人后5个工作日内,工程结算资料经监理人已核对无误并报送发包人后3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送审计部门。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现场至少有一套以上施工设计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非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的相关人员、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人员不可进入现场。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红线及施工围挡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发包人向承包人进行的施工现场交底。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第8页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使用上述文件用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复制、使用上述文件用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错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格:(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按类似项目的投标报价换算综合单价;若存在多个类似项目的,取最有利于发包人的报价;有类似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采用定额计价法,无适用或类似项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报监理人审查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的,按照投标人投标综合单价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按现行计算规则的实际工程量进行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第9页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工程正式开工前7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及解决材料堆放问题;工程用地的提供、征地拆迁协调、完善工程的报建报监手续等。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9。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3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另行约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李晶华;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桂245070804465;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桂建安B(2021)0003727;联系电话:0771-7945267;第10页(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下达开工通知的;(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3)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4)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5)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须向承包人支付应付合同价的万分之四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付款金额的5‰。(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4)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第26页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3)条内容情形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履行修复义务,发生的费用从未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支付给第三方或发包人有权扣除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履行修补义务,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支付给第三方,第三方履行修补义务发生的费用超过质量保证金金额的,超过部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补足。(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计量支付的工程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违约金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的通知书(不再陈述违约理由)。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违约金,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违约金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全部损失或者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的其他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6)合同签订且具备法定开工条件后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该施工阶段应有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27页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6)级以上的地震;2、(10)级以上的持续(3)天的大风;3、(暴雨)级以上的持续(3)天的大雨;4、(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高温天气;5、(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严寒天气;6、(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协议。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为本方相关的工人办理(购买)法定的工伤保险或者购买足额的雇主责任保险,保障乙方相关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如乙方违反该约定则构成违约,在工程施工等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的,由乙方自行交涉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自行决定。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第28页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20.4.1因履行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凭祥市人民法院起诉。20.4.2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构成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交通费、差旅费、公告费、鉴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20.4.3本合同载明的双方通讯地址(地址)可作为送达法律、双方对账单、诉讼文书、各方往来信函等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等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邮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等被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3: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5:履约担保格式第29页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广西丰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凭祥市农业农村局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2024年凭祥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上石镇油隘村)(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5;3.装修工程为年1;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2;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2;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1;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12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7天(按合同约定期限),经双方验收并书面确认承包人无任何违约行为,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履行保修义务,发生的费用从预留的质第30页量保证金中扣除支付给第三方,第三方履行保修义务发生的费用超过预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的,超过部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补足。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经双方验收并书面确认承包人无任何违约行为,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凭祥市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公章):广西丰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凭祥市南大路7号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建设路8号(中国人民银行崇左市中心支行)职工之家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0771-7945267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建行凭祥中区分理处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江州支行账号:45050159845300000021账号:660000019777700015邮政编码:532600邮政编码:第31页附件2: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第32页附件3: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1装载机ZL122山东近三年1正常/2稳定土拌合机WG21K1徐州近三年130良好/3挖掘机日立35013江西近三年120良好/4平地机PY160B1天津近三年120良好/5推土机T120AX3天津近三年120良好/6振动压路机YZ22G1徐州近三年140良好/7钢轮压路机PLDMYL-60B3徐州近三年90良好/8轮胎压路机YL251洛阳近三年118良好/9自卸汽车10t6天津近三年92良好/10洒水车T12OF42北京近三年25良好/11粒料拌和站WDB1镇江近三年175良好/12发电机CF1201天津近三年120良好/13电动葫芦吊D1003四川省建筑机械厂近三年20正常/14潜水泵QS10-54/3-33青海近三年3正常/15砼搅拌机JZ3504成都机械厂近三年15正常/16插入式振动器HZ-5012成都电动工具厂近三年1.1正常/17平板式振动器B-11A4成都电动工具厂近三年1.5正常/18钢筋切割机QJ40-22重庆建筑机械厂近三年2.8正常/19钢筋弯曲机WJ40-12重庆建筑机械近三年3.0正常/20钢筋调直机GTJ4-81重庆建筑机械近三年5.5正常/21交流电焊机BZ3-3002成都电焊机近三年23.4正常/22园盘踞M3Y-2002都江机床厂近三年5.5正常/23打夯机HW602上海发电机厂近三年2.2正常/24柴油发电机1都江机床厂近三年160正常/25压刨MB9042成都近三年6.3正常/26切割机LBG400㎜1中国郑州近三年1正常/27切割机LG355㎜1韩国近三年0.7正常/28电动调试泵DSY-35WPA1中国四川近三年3正常/29电动弯管机DNG2000-3型1中国四川近三年0.55正常/30斗车/80/近三年/正常/31型材切割机/1成都近三年/正常/第33页附件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计划进场时间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李晶华项目经理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黄金凤技术负责人工程师造价管理质量管理侯东妹质量员助工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黄鸿敏材料员工程师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张立早安全员工程师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徐维勇施工员助工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第34页附件5: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已于年月日发放中标通知书,明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为(工程名称)的中标人。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备注: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格式和文本可以自拟,但是必须包含以上条款所列全部内容)第3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