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会监督协助服务 财会监督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01172024000085-1

二、合同名称:郫都区财政局2024年财会监督协助服务

三、项目编号:N5101172024000085

四、项目名称:郫都区财政局2024年财会监督协助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望丛中路998号
联系方式:028-87888897
供应商(乙方):四川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吉泰五路118号3栋
联系方式:151084548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4年财会监督服务
1(项)
¥696,000.00
¥696,000.00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金额: 69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12月21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郫都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政府采购服务合同.pdf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
2024年06月11日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2024年财会监督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服务合同签订地点: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签订时间:2024年6月4日采购包号:N5101172024000085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供应商(乙方):四川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甲方经竟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乙方为甲方购买社会专业服务的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以及甲方《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名称严肃财经纪律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项目、巡视巡查工作中的财会监督、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财会监督服务工作。第二条服务期限依据财政局计划安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0日历日内。第三条服务地点依据服务项目计划安排,服务地点为在郫都区内的部门(单位)第四条服务内容1、严肃财经纪律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项目参与对区级A部门(单位)、B部门(单位)、C部门(单位)、D部门(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及严肃财经纪律检查;检查部门(单位)预估4个,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检查项目。2、巡视巡察工作中的财会监督工作内容:参与对区级A部门(单位)、B部门(单位)、C部门(单位)D部门(单位)巡视巡察工作中开展的财会监督检查,供应商需对采购人指派项目进行检查。3、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省市上下联动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参与对郫都区A部门、B部门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参与省市上下联动的监督检查。具体检查名单在供应商成交后,由采购人提供。4、以上项目皆为现场检查项目。第五条服务要求服务项目安排,确保检查质量。根据检查组要求提供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人员参与检查项目,配合检查组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巡视巡察工作中的财会监督、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同时需配合完成检查组要求的其他工作任务。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工作是在检查组的统一分工安排下,独立实施或配合实施检查事项检查、起草工作底稿、完成检查报告,并确保检查工作质量。遵守回避规定,严守工作秘密。乙方明确承诺应当按照审计相关法规规定及甲方要求,执行回避制度。乙方参与人员接受过有关单位委托,承办过受托检查事项所涉及的财务及决算报表检查等业务的,与被检查单位或检查事项有其他经济利益和业务往来关系,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参与人员应保守被审项目和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对外公开、公布。认真执行财会监督检查及廉政纪律。乙方参与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廉政纪律、审计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规定。乙方参与人员赴项目现场开展工作应自行往返,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支出;服务现场工作期间的食宿、交通及办公等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严肃财经纪律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项目收费标准:按27500.00元/个部门(单位)。注:根据实际检查部门(单位)数量及成交单价据实结算。2、巡视巡察工作中的财会监督收费标准:一类:注册会计师1380.00元/人/天;二类:中级及以上会计师、中级及以上审计师880.00元/人/天;三类:初级及以上会计师、初级及以上审计师680.00元/人/天。注:巡视巡察工作中的财会监督所需的人员数量及种类以实际巡察工作组确定,根据实际人员单价及工作天数据实结算。若乙方实际派出人员种类高于甲方要求,按甲方要求人员种类进行结算。3、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收费标准:一类:注册会计师1380.00元/人/天;二类:中级及以上会计师、中级及以上审计师880.00元/人/天;三类:初级及以上会计师、初级及以上审计师680.00元/人/天。注: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根据实际派出人员单价及工作天数据实结算。若乙方实际派出人员种类高于甲方要求,按甲方要求人员种类进行结算。4、最终结算价格不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采购限价69.6万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支付凭证资料后支付采购预算的40%款项;项目实施完毕并验收合格,根据实际工作内容据实结算,乙方向甲方提供支付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据实支付剩余全部款项。2、甲方原则上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符合其要求的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23、具体支付细节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服务权利。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的权利。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乙方对安排的参检人员在参与上述检查工作中的安全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因乙方前述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以及甲方为维护合法权益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407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乙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圳:地址:成都吉泰五路118号3栋F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公花广行账亏.账号:51001420293152501201电话:电.028-15578914真:传真:1签约日期:2024年6月4日签日期:2024午6月4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圳:地址:成都吉泰五路118号3栋F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公花广行账亏.账号:51001420293152501201电话:电.028-15578914真:传真:1签约日期:2024年6月4日签日期:2024午6月4日战T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会监督协助服务 财会监督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