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平整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11N81750532L20245401

二、合同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春季集中开工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KCKFQ2024-WT011
四、项目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春季集中开工项目土地平整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库车县幸福路65号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8899203055
供应商(乙方):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东城街道英阿瓦提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公馆)A座607室
联系方式:1377976836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春季集中开工项目土地平整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361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春季集中开工项目土地平整(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项目经理:刘松执业证书信息:/

2.合同金额(元):361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年春季集中开工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合同.pdf

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春季集中开工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合同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2024年5月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春季集中开工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合同甲方: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乙方: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场地平整工作质量及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春季集中开工项目土地平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2.工程地点: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条质量标准1.平整招标范围内的甲方指定的面积、并对缺方进行拉运。2.按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第三条工期1.施工总工期:15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2.乙方在拿到中标通知书2日历天内,乙方必须进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第四条工程款支付1.合同总价款为3610000元(大写:叁佰陆拾壹万元整)-2-签订合同后支付总价款的60%,项目完工后支付总价款的20%,待结算后支付剩余项目款。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及义务1.协助乙方施工前对周边房屋进行观测记录。2、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乙方平整过程中的安全及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违章者,甲方有权作出处罚或停工处理。第八条乙方责任及义务1.安全责任(1)乙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平整事宜,并及时向甲方代表通报工程平整有关情况。(2)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平整、安全、环保及交通等有关部门所有平整及清运审批、备案手续。按照甲方平整范围和时间,组织人员进场施工。(3)负责制定场地平整工程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按安全程序施工并指派现场安全检查员。(4)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5)接受甲方提出的安全处理意见,并及时改正。(6)违反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3-(7)出现断水、断电及扰民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8)严格按照合同和国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施工。如因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当或工作有疏忽而导致乙方雇请的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或造成其他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9)中标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2.环保责任(1)制定平整施工方案与清运方案,提出具体地防止扬尘,降噪音等环保措施,明确平整工地具体的环保要求和环保责任人。乙方在施工中做好现场扬尘、噪音污染及渣土清运等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定执行。(2)工地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立标牌,标明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单位、环保负责人、完成时限等内容。(3)工地外围应当设置封闭硬质围挡,防止物料、渣土遗撒,并及时清理工地外围道路遗散的渣土,适当洒水,防止扬尘。(4)工地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文件,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平整过程中应随时洒水,避免大量扬尘。对施工垃圾,必须设置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5)渣土清运时现场出口道路要求用草帘被或大铁板铺设,工地渣土应设专门人员管理,定期洒水和清扫,并配备必要的洒水、排水设施。(6)渣土清运车辆应按规定装载,遮盖严密,沿途不得遗-4-撒。工地出口应当设置专人清理车身及车轮泥土,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7)在清运过程中,若违反环保规定而遇到处罚的责任由乙方负责。(8)乙方必须按时发放工人工资,接受业主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3.文明施工(1)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及消防准备工作。(2)乙方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识,戴安全帽。(3)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内、外清洁卫生,交通道路畅通。(4)乙方应保证在用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畅通。(5)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平整备案手续。(6)在工地周边应当设置2米以上硬质密闭围挡。(7)本工程需做好民居房屋安全防护措施及因平整时产生的震动,可能对周边房屋有影响,开工前必须对周边房屋进行观测记录,保存原始资料。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损坏民居房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九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地形情况对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利华纺织厂区土地平整建设项目其中朔莫石化土地平整建设项目、经三路西侧土地平整建设项目原要求平整的范围及标高进行合理调整,甲方以乙方实际平整的范围及标高进行验收。第十条违约责任-5-1.本工程由甲方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工程不予以验收,乙方须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由此导致工期延误还须按工期延误赔偿标准向甲方支付赔偿费。2.施工期内甲方将对乙方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验,如发现乙方服务未到位,甲方向乙方发出限期维护通知书,乙方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成,若乙方未在限期内进行维护或者未完成维护工作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管养或者维修单位施工,所支出的费用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履约担保金中扣减。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第十二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贰份,乙方肆份。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十四条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月1日签订。第十五条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库车市签订。第十六条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6-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经办人:经办人:1399976866.签订日期:20245.1签订日期:2024.5.1-7-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经办人:经办人:1399976866.签订日期:2024.5.1签订日期:20245.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平整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