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乡村文化基地评定 农耕文化主题馆评定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日常监测 特色采购合同公告(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乡村振兴局)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500-CCCC-C2024-0006002
二、合同名称: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苏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第三方评价及特色康居乡村(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500-CCCC-C2024-0006
四、项目名称:苏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第三方评价及特色康居乡村(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苏州市团结桥巷2号
联系方式:18862153192
供应商(乙方):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鸿桥路801-709
联系方式:158061983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15806198360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96000.00元
合同金额:39.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27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11 17:02: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合同(二标).pdf
政府采购合同采购编号:JSZC-320500-CCCC-C2024-0006号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苏州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500MB16652311地址:苏州市东吴北路团结桥巷2号联系人:张炯电话:0512-65138191乙方(供货方):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748733191J地址:无锡市鸿桥路801-709联系人:王晖电话:18626371695根据采购编号为JSZC-320500-CCCC-C2024-0006的苏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第三方评价及特色康居乡村(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采购包2: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乙方为成交单位。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本合同附件(如有);1.3成交通知书;1.4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1.5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1.6乙方在磋商响应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以上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内容存在歧义或上述文1/9政府采购合同采购编号:JSZC-320500-CCCC-C2024-0006号件之间存在冲突,以排列序位在前的文件为准,同一序位的文件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二、合同内容序号分项名称数量总价(元)12024年度特色康居乡村第三方考核评价约400个8400022024年度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考核评价约10个350003对2023年及以前认定的特色康居乡村按10%比例“回头看”抽检440个880004对2023年及以前认定的特色康居示范区“回头看”抽检4个60005参与全市不少于20个市级美丽乡村健身公园、20个农民体育基地、30个乡村文化基地评定70个700006参与全市不少于10个美丽乡村健身步道、10个农耕文化主题馆评定20个200007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日常监测4次768008完成2024年苏州市特色康居(宜居)乡村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1份16200合计合计合计396000备注说明:1、以上数量按双方最终确定的实际考核数量为准,双方不能确定实际数量的,以甲方验收时确认的数量为准。2、总价包干,乙方承诺已经综合考虑单价及总价,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以上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6%,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双方同意本合同含税总价保持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备注说明:1、以上数量按双方最终确定的实际考核数量为准,双方不能确定实际数量的,以甲方验收时确认的数量为准。2、总价包干,乙方承诺已经综合考虑单价及总价,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以上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6%,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双方同意本合同含税总价保持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备注说明:1、以上数量按双方最终确定的实际考核数量为准,双方不能确定实际数量的,以甲方验收时确认的数量为准。2、总价包干,乙方承诺已经综合考虑单价及总价,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以上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6%,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双方同意本合同含税总价保持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备注说明:1、以上数量按双方最终确定的实际考核数量为准,双方不能确定实际数量的,以甲方验收时确认的数量为准。2、总价包干,乙方承诺已经综合考虑单价及总价,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以上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6%,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双方同意本合同含税总价保持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2三、合同总金额及支付方式2/9政府采购合同采购编号:JSZC-320500-CCCC-C2024-0006号3.1合同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陆仟元整(¥396000.00)。上述金额包括采购内容所需的考核费、人工费、设备费、差旅食宿费、文印费、资料费、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及合同包含的所有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其他辅助费用及代理服务费。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2付款期限: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自乙方派驻人员驻点苏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小写:¥198000.00);乙方完成全年考核任务的90%(除年终考核之外的其他工作成果及底稿,双方对考核任务完成进度存在争议的,按照甲方确定的为准)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捌仟肆佰元整(小写:¥158400.00);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年终考核报告及相应工作底稿并经甲方确认无误、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大写:叁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39600.00)。甲方每次支付前,gl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的增值税发票。3.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065750104000126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阳光支行3.4乙方提请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3.5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3.5.1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所需材料;3.5.2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最后一次付款时提供)。四、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评价全部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为止。3/9政府采购合同采购编号:JSZC-320500-CCCC-C2024-0006号4.2项目地点: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以及乙方因履行合同义务所需的其他地点。五、验收5.1应按照磋商文件、乙方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5.1.1考核区域: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中高新区。5.1.2考评标准和依据5.1.2.1乙方承诺其严格参照以下文件进行评定、验收、复核等工作:《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苏委发(2024)6号)《苏州市特色田园乡村评价命名办法(修订)》《苏州市特色康居(宜居)乡村认定工作细则(修订)》《苏州市特色康居示范区建设指南(试行)》《苏州市特色康居乡村评价标准》5.1.2.2乙方应当出具评定结论、验收报告、复核报告、调查报告等书面工作成果,并附带提交相应的工作底稿(包括但不限于图片、音频、视频、数据、统计表、调研表、会谈记录、走访记录等)。乙方仅仅提交相应结论或报告而不附带提交工作底稿的,或者提交的工作底稿不能支持证明相应结论或报告的,视为乙方工作成果验收不合格。5.1.2.3甲方按照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的合规性、成效性,以及工作底稿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针对性等方面作为标准进行验收。5.1.3考评时间要求2024年5月,乙方应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确定甲方认可的书面检核验收方案。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修改书面评估方案,以甲方确定的评估方案为核查验收标准。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方有权利根据核查验收的进度或实际情况对评估方案进行补充修改,乙方应当配合2024年5-12月期间,乙方全程按照合同文件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开展对2023年及以前认定的特色康居乡村和特色康居示范区“回头看”抽检。2024年5月-12月期间,乙方全程按照合同文件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启动项目,考核组与项目单位对接,了解项目背景,立项目的,项目单位提供相关政策文4/9政府采购合同采购编号:JSZC-320500-CCCC-C2024-0006号件、预算数据和项目实施情况等信息、文件资料,按计划对各市、区提交的验收申请对项目。2024年5月-12月期间,乙方全程按照合同文件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参与苏州市美丽乡村健身公园、苏州市农民体育基地,苏州市乡村文化基地、美丽乡村健身步道、农耕文化主题馆评定。2024年5月-2024年12月期间,乙方全程按照合同文件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暗访检查。变组织实施,乙方通过现场踏勘、走访调查、查阅资料、会议座谈等形式进行考核评价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工作底稿。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考核评价体系分合规性和成效性两部分,分别占20分和80分。合规性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决策分为:项目立项合规、调研论证充分、建设目标明确、村民决议及公示。项目管理分为: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组织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特色康居示范区成效性包括总体要求、村庄规划、产业发展、风貌塑造、生态宜居、公共设施、乡风文明、长效管理等。5.1.4考核评价报告要求1对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考核打分情况,乙方应现场告知被评价单位,被评价单位需盖章确认。最终评价结果由乙方于评价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以文字报告附带工作底稿形式提交甲方。考核评价工作完成后,乙方对被评价的康居特色村撰写综合性分析报告并附带提交相应工作底稿,供苏州市美丽村庄建设办公室参考决策。乙方对其工作底稿及考评结果、分析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5.1.5人员要求:5.1.5.1本项目负责人胡志锋,具备较高的管理协调能力和参与相关项目的工作经验;5.1.5.2工作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8人,具有类似项目相关经验,负责具体核查工作的实施。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工作人员需要向甲方提供项目经历、相关资质证书以及基本身份信息。5.1.5.3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须派员至少1人驻点甲方指定的地点,依据甲方要求的工作时间或指示履行本合同义务,派驻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乙方自理。5/9政府采购合同采购编号:JSZC-320500-CCCC-C2024-0006号5.1.5.4每次参加评定,人员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5.1.5.5甲方认为乙方派驻或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派驻人员、工作人员不合格或工作不称职的,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乙方连续两次更换人员不合格或工作不称职的,L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即人民币大【写:柒万玖仟贰佰元整(小写:¥79200.00),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5.1.5.6乙方承诺,所有派驻或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均为乙方正式员工且具有履行本合同的必要资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服装等费用成本均由乙方负责。在工作过程中路若发生:疾病、人身伤害及工伤事故等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5.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V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1。15.3本项目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两次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即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捌仟捌佰元整(小写:¥118800.00)。5.4若双方对任意阶段的验收结果有分歧,乙方均不得以此为由单方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同意由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得拒绝。对于验收结果的分歧部分,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六、履约保证金无。口有,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七、知识产权7.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项目成果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存在虚假报告的情形;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7.2乙方按照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本合同项下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或以任何形式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乙方违反前述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6/9政府采购合同采购编号:JSZC-320500-CCCC-C2024-0006号7.3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资料、信息和技术秘密及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价格、合作条件等书面形式或口头信息,除该方作出相反的书面说明外,未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4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期限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若乙方未能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30%的违约金,并有权视情节轻重单方解除合同。八、违约责任8.1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8.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项目成果的,应自约定之日起按本合同总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8.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项目成果,或成果质量较差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重新提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连续两次整改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即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捌仟捌佰元整(小写:¥118800.00),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8.4乙方提供服务期间,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应对其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8.5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即人民币大写:柒万玖仟贰佰元整(小写:¥79200.00),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8.6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以及其他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给甲方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未支付款项中予以扣除,未支付款项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补足。8.7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719政府采购合同采购编号:JSZC-320500-CCCC-C2024-0006号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8.8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九、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乙方违约或乙方追究甲方违约但不成立,甲方为解决纠纷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险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十、不可抗力10.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另一方有权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未完成但甲方已支付的合同对价部分。10.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W十一、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11.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1.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3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1.3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8/9政府采购合同采购编号:JSZC-320500-CCCC-C2024-0006号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需向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2.2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执壹份,具有同等法津效力。12.3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一切合同事项上的对接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时签署书面文件。双方所确认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法津文书送达地址(本合同首部所载明的地址),如发生变更,应当于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送达不能等一切不利后果。12.4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解决,且应根据协商结果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津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之间如存在冲突,应以最新签订的为准。(以下无正文)1甲方:(印章)1乙方:(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A(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748733191J地址:地址:无锡市鸿桥路801-709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14000电话:电话:0510-81021970传真:传真:0510-8102799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wxztavip.163.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阳光支行账号:账号:10657501040001268签约日期:20245.22024.5.27签约日期:甲方:(印章)乙方:(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748733191J地址:地址:无锡市鸿桥路801-709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14000电话:电话:0510-81021970传真:传真:0510-8102799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wxztavip.163.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阳光支行账号:账号:106575010400012682024.5.27签约日期:20245.2签约日期: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村文化基地评定 农耕文化主题馆评定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日常监测 特色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