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房建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安徽滁合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2024)
S14滁州至合肥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房建工程(二次)的澄清答疑公告2
项目编号:2024DFAGZ01106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S14滁州至合肥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房建工程(二次)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P6页“3.3 项目经理要求”→“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含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材料信息需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等栏目。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我公司有一建筑工程业绩,为建设单位直接发包项目,有中标通知书但是没有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且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我公司在该业绩开工前办理了施工许可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该业绩真实可查。现请问能否将“①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修改为:“①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或行业主管部分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恳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考虑近年营商环境艰难,给中小民营企业多一些参与竞争的机会。
回复为:本项目为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招标形式为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所要求业绩为与本项目同类业绩,本条不修改原招标文件。
问题2、我公司有****项目业绩,该业绩实际是属于一个业绩(整栋小区),因甲方要求,分别办理了 3 个施工许可证,合同金额为****2#楼、3#号楼 2700 万元,****G1#楼、4#楼,6#楼、10#楼金额为 2500 万元,****8#、14#、15#、G3#及东区地下室金额为 5700 万元,最终为一个结算单,结算金额为 111297843.86 元,本项目虽是三个备案合同和三个施工许可证,实则为一个项目,此业绩是否能满足该项目投标业绩要求
回复:根据问题描述,分别三个备案合同且合同金额均未达到7000万元,该业绩无法认可。
澄清1: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第二信封至指定位置。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安徽滁合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政务中心东5楼
联系人:王林
联系方式:18955011322
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关勤勤
联系方式:15385506369
日期:2024年06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建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