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 地质灾害及地形测绘事项实施区域评估采购合同公告(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24)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项目第二标包合同

公告内容文档

一、合同编号:LZC2021-Bg104-B

二、合同名称: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项目第二标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LZC2021-Bg104

四、项目名称: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鲁山县人民路与新兴路交叉口(农村信用联社大楼东配楼)

联系人:郉首雁

联系方式:0375-5078318

2.供应商(乙方):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矿产调查院

企业规模:大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67号

联系人:苗青

联系方式:135235198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488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180日历天,履约地点: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区域内。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地质灾害、地形测绘
对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内地质灾害及地形测绘事项实施区域评估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18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成果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2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6月11日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项目2标段合同书.pdf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项目地质灾害、地形测绘合同书委托方(甲方):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受托方(乙方):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矿产调查院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LZC2021-Bg104(采购编号)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导则要求,编制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项目区域评估报告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测量成果。范围: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区域范围内。成果要求:提交成果资料符合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其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需通过专家评审并签署意见。2、技术服务提交的技术成果纸质版地灾报告成果4套及全套电子版本。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鲁山县1、技术服务地点:2、技术服务期限:180日历天3、在成果报告出版前及时向甲方汇报,征询甲方意见并根据甲方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后出版,负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成果报告修改工作。4、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文档资料。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规划文本、说明书及图件,以及与本次各项评估工作相关的自然概况、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技术背景资料。2、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数据等可靠、详实、准确,能够满足各项评估工作的需要。3、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协助乙方排除不利因素,加快工作的进度。4、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款项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肆拾捌万捌仟元整(¥488000.00元)2、技术服务费支付方式(分两次支付)(1)在乙方提交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第一次需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195200.00元)(2)在乙方提交的区域评估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7个工作日内,移交成果于甲方之后,甲方第二次需支付合同总额的60%,即人民币贰拾玖万贰仟捌佰元整(¥292800.00元)。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乙双方相关入员对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应予以保密。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乙方编制的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项目评估报告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通过专家技术审查。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则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项目评估技术文件完成时间顺延,顺延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2、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违约和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已经发生的工作量支出费用。3、乙方提供服务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4、乙方提供服务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造成侵权的,所有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5、乙方应如期向甲方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成果,如遇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需顺延,则由双方协商决定。6、本合同委托项目禁止再委托或转包、分包,一经发现,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第八条技术成果归属本合同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归双方共有。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再次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第九条合同变更经双方认可确定,当出现以下重大变更情况时,双方需签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1、评估范围和面积发生重大变化;2、评估区功能定位发生重大变更;3、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第十条合同解除双方确定,当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可以解除本合同。1、当出现重大变更,而甲方不积极协调解决时。2、乙方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时。3、当该规划区限制条件解决不了等其他条件时。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公平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提请鲁山县仲裁委员会或诉至鲁山县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以下无正文)乙方(盖章):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管甲方(盖理查院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字)市消雁。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了项目联系项目联系人:苗青13523519839D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相济路开户行:支行帐号:帐号:41001610012059966666通讯地址: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67号1电话:电话:0371-85395851签订日期:2022年2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 地质灾害及地形测绘事项实施区域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