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提升建设 水泵 背负式洒水机 移动蓄水池 单兵防护装备 防火宣传资料采购合同公告(壤塘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
一、合同编号: N5132302024000002-1
二、合同名称: 壤塘县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物资采购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32302024000002
四、项目名称: 壤塘县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物资采购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壤塘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壤塘县岗木达镇罗吾壤中街182号
联系方式:0837-2378260
供应商(乙方):四川水浪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三路289号附1-26号
联系方式:136599380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水泵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3.0000套
主要标的单价:49530.000000元
合同金额: 108.83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2-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6-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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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采购人(甲方):壤塘县林业和草原局供应商(乙方):四川水浪消防器材有限公司Htmt2024年1月区当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签订地点:壤塘县签订日期:2024年月且采购人(甲方):壤塘县林业和草局地址:壤塘县壤柯镇罗吾塘中街182号供应商(乙方):四川水浪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三路289号附1-2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壤塘县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物资采购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水泵水泵:泰全能应急装置:鑫光众晟水泵:ZL-SFBS26/53应急装置:BXZ660513套49530643890.、.背负式洒水机林友LY-6MSW-915个288043200移动蓄水池春霖1T13个239031070单兵防护装备(含:防火头盔、阻燃头套、护目镜、阻燃手套、扑火靴、腰带、防护服、头灯、行军包)防火头:九派阻燃头套:诚久江盾护目镜:东安阻燃手套:九派扑火靴:诚谨腰带:九派防护服:九派头灯:鑫光众晟行军包:九派防火头盔:JP-SL/TK阻燃头套:RMT-MA护目镜:DAHJ阻燃手套:JP-ST/A扑火靴:RJX-CJJY-060腰带:JP-S/YD防护服:JP-SL/D头灯:BXZ7620行军包:JP-SL/B68套3980270640防火宣传资料九派JP-XCZL1批9950099500二、货物要求1.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配件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配件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质保期:一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2)质量保修范围: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时·1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到场,240小时内元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5次维修仍达到2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4其他要求:无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捌仟叁佰元整元,即RMB¥1088300元;本次采购项目包括完成项目所需的报价产品、运输、税金、售后服务、保险等一切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2.付款条件说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即人民币小写:435320,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伍仟叁佰贰拾元整;设备交货并安装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7.00%,即人民币小写:620331,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零叁佰叁拾壹元整。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不计息支付,人民币小写:32649,人民币大写:叁万贰仟陆佰肆拾玖元整。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4.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5.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资金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按照要求将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到约定账户。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内部程序、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甲方无故拒绝或者延迟付款的,乙方可以依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乙万交货期,为合同金订生效后的40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如遭遇不可抗力因素,交货期限顺延),随即在7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五、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提供履约保函。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随即在7日内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收期限相应顺延。2、货物安装完成后7日内,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4、如货物经乙方5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提出整改、退换货物等合理要求。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递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对有情况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货款10%的违约金。(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乙方违约责任7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或服务期间停止服务或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服务,没有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每延迟1天收取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达三天及以上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除不予拨付资金和退还履约保证金外,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造成损失的赔偿等全部经济责任以及其他可能的责任。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若因通讯未恢复无法按时在前述时间内向对方通报的,则需在通讯恢复后次日向对方通报)。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相应证明。确定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免于承担赔偿责任。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双方可就合同是否延期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进行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因货特的质量题发生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乙方交付的本合同项下的设施设备存在包括且不限于质量、安装、运行等方面的问题,造成甲方和第三方经济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赔偿、补偿等。3、甲乙双方就采购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仲裁费应由败诉方承担。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川水浪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甲方:坝塘县林业和草原局乙方:(授权代表)霞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犬(地址:壤塘县壤柯镇罗吾塘中街18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三路289号附1-26号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开户银行:都羊犀支行账号:账号:128913390210601签约日期:2024年2月2日签约日期: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能力提升建设 水泵 背负式洒水机 移动蓄水池 单兵防护装备 防火宣传资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