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普通型LED庭院灯-J灯具采购合同公告(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400-JSZG-T2024-0036001
二、合同名称:普通型LED庭院灯-J灯具采购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400-JSZG-T2024-0036
四、项目名称:普通型LED庭院灯-J灯具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6号

联系方式:0519-85119561
供应商(乙方):常州中信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奚巷村
联系方式:138061182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普通型LED庭院灯-J灯具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清单
联系方式:13806118275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6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天
采购方式:cgfs00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16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11 11:14: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CC-2024-07 普通型LED庭院灯-J灯具.pdf

合同名称:普通型LED庭院灯-J灯具签订地点: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6号签订时间:2024年5月16日合同编号:CC-2024-07(2024C-CG-023)甲方: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乙方:常州中信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中标人)一、乙方按甲方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名称:普通型LED庭院灯-J灯具2、工程地点:常州3、承包范围:庭院灯灯具(详见附表)4、合同价款:70万元大写:柒拾万元整(详见附表)乙方有义务在合同执行量达到95%时提醒甲方,超过合同执行量的材料有权退货。5、供货时间:接到甲方订单通知后20天内供完二、合同文件:下列材料采购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本招标文件JSZC-320400-JSZG-T2024-0036及相关的谈判记录资料;2、乙方提交的申报文件及相关资料;3、经甲、乙方确认的补充协议及来往函件。三、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本合同适用的标准和规范: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四、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是指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人工、检测(含委托第三方完成的所有检测费用)、协调、乙方在验收合格前及保修期内货物所发生的维修费、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费用、应交纳的各项税款(关税、增值税及其它税费)。五、质量保证:1、乙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谈判达成的协议进行货物的采购及检验,并对其质量负责。2、乙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其品牌、型号、规格等必须与投标报价单一致,并提供产品说明书,相关检测证明及相关参数、要求,不得以次充好。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时,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标准、规范要求按批次进行现场取样检验,由具备国家检测资质的单位根据要求进行检测,无论合格与否检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4、质保期内,出现灯具损坏等质量问题的,由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相关维修费用(含人工、机械、管理等费用),乙方应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且不得低于每笔订单同款灯具总量的2%,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未按前述期限内完成的,甲方有权另行采购、维修,相关费用(产品采购费用、更换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有权直接从剩余应付货款、质保金中扣除。质保期内,灯具在正常工作12000h内,灯具坏灯率超过合同供货总量的1%的或供货阶段坏灯总量超过已下单订单总量1%的;12000h~25000h内灯具坏灯率超过合同供货总量的3%的或供货阶段坏灯总量超过已下单订单总量3%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就超出部分的坏灯向乙方主张退款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该坏灯采购价款总和的2倍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按未交货部分总价的20%承担违约金。坏灯评判原则:按照相关规定,整灯不亮、不亮芯片达到整灯芯片数的三分之一的都可判断为坏灯,灯具使用期间低于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相应时间段参数的也视为坏灯。六、供货期:1、乙方自订单收到起最迟20天应完成供货,供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签收日期为甲方签收日期。2、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如乙方不能够按照招标文件提供产品,甲方有权扣除合同中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并将自行采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将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3、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交货期内将全部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产品质量应达到甲方要求,不合格产品或不一致产品不予验收、不予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期交货或延期交工,每拖后一天按合同价的1%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自行采购;甲方自行采购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加的采购成本及给甲方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延误工期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将以邮寄形式邮寄到乙方所在地,时间从到达乙方时生效。七、验收:1.供需双方、监理共同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货物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2.乙方送货后,乙方确定的灯具将视情况抽样检测,由甲方送至国家级灯具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行采购合格产品或解除合同,工期不顺延,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检测费用及其他一切损失。灯具抽检结果必须满足技术文件相关指标要求。合同期内固定抽检一次,除固定抽检次数外,招标人有权随时进行抽检,若抽检合格,则由招标人承担检测费用,若抽检不合格,则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3.乙方在项目成交后应立即组织生产所需的各项材料,以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供货,甲方将不定期到厂商检查产品供货情况及质量情况。4乙方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及时交出货物,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5.验收资料:招标文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检测报告需在供货前将原件提交甲方处核准。八、结算及付款期限:1、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除本合同及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予以调整外,材料单价不得调整。2、招标文件中没有的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变更调整增加的,由乙方参照本次投标报价编制、申报单价,报监理和审计部门,由甲方最终确定结算价格。3、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叁万伍仟元整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任何违约情形的,甲方在货物全部到达现场验收合格并满足质保期内要求后二十八(28)天后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无息)。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货物运达到货地点且经甲方验货后,乙方提供到金额为货物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60天(日历天数),甲方支付总价的50%;货到12个月甲方支付总价的25%;货到24个月甲方支付总价的20%,质保期(五年)结束后甲方支付总价的5%。A九、材料的运输、装卸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1、乙方需将材料运输至甲方仓库入库检验(包含装卸)。在运输、装卸等环节,必须做好成品保护,确保货物完好无损;乙方需明确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名单。在甲方施工期间提供调试、配合服务工作,人员数量和调试进度应符合现场需求,否则由此产生的误工等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项服务乙方的响应时间为24小时。2.报价包含运输至甲方仓库入库检验的相关费用(包含装卸费用)。在运输、装卸等环节,必须做好成品保护,确保货物完好无损。所有措施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十、保修及售后服务:1、详见乙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2、庭院灯灯头(含LED灯具)质保5年以上。灯具灯体材质表面采用耐腐蚀、抗破坏处理手段,处理工艺达10年使用寿命。压克力材料部分保证5年不发黄。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确认后开始算。3、质保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确保安全施工,如发生意外人身损害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甲方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取得专利权人的授权。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如果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专有技术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者受到可能存在的抵押权、担保权在内的物权权利瑕疵的起诉,或者被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的,乙方应负责处理纠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若由此导致甲方涉入诉讼、行政处罚、索赔或其他司法程序的,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继续赔偿直至弥补甲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罚款、保全费、鉴定费、调查费、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的损害赔偿金额,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名誉损失等)。甲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向乙方索赔。3、本合同涉及的违约金系在充分考虑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的影响、损失(工期、重新招标采购等)情况下确定的数额,不存在过高情形。4、乙方保证并承诺:乙方及时备货、具备仓储能力,有能力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发货;甲方要求发货的(包括分期),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交付。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仓储、备货能力进行检查,若发现乙方不具备仓储能力或明显未备货的,甲方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将以邮寄形式邮寄到乙方所在地,时间从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明确招标公告中载明的预算总价并非甲方采购金额的承诺,具体采购的数量应根据甲方实际订单为准;乙方进一步确认,合同履行期内可能存在需求量变化导致本合同实际采购总xb金额与招标公告载明的预算总价存在较大差异。86、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7、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甲方:乙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看饼或委托代理人24.8.16或委托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P0230916银行帐号:银行饭量A电话:话餐但电5934715附表:报价清单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元/套)备注1普通型LED庭院灯-J灯具中信ZX201460芯片品牌:CREE科锐驱动电源品牌:东菱芯片品牌:CREE科锐驱动电源品牌:东菱芯片品牌:CREE科锐驱动电源品牌:东菱芯片品牌:CREE科锐驱动电源品牌:东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普通型LED庭院灯-J灯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