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茶文化宣传阵地建设 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惠东县宝口镇人民政府2024)
宝口镇茶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采购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宝口镇茶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采购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3230072022382404090149
项目业主:
惠东县宝口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宝口镇茶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采购工程监理服务
合同编号:
4413230072022382404090149
合同总金额:
¥92,2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4月1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打造宝口镇茶文化展览厅、茶文化室、茶文化宣传栏、壁画等,总投资380万元,此次采购工程监理服务
合同附件
合同.pdf
惠东县宝口镇人民政府 2024-06-11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项目名称:宝口镇茶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惠东县宝口镇人民政府工程宏骏土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O酒签订地点:惠东县宝口镇人民政府签订时间:20年月19日1#idc error#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惠东县宝口镇人民政府监理人(全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宝口镇茶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2.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打造宝口镇茶文化展览厅、茶文化室、茶文化宣传栏、壁画等,总投资380万元。(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3.专用条件;4.通用条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张正林,身份证号码:******************,注册号:53004602。3五、签约酬金含税签约酬金(大写):人民币玖万贰仟贰佰元整(¥92200.00)包括:1.监理酬金::人民币玖万贰仟贰佰元整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O(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0(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若有发生,另行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由委托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若有发生,另行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由委托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五、期限1.监理期限:D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若有另行约定六、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4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日.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委托人:惠东县宝口镇人民监理人:宏骏卫程管理有限公司(盖草(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31(签字)的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支行账号:账号:5919070721106015第二部分委托监理合同通用条件本招标文件的合同通用条件采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第三部分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合同专用条件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和本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对合同标准条件的某些条款进行的完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的规定发生抵触,应以合同专用条件的规定为准。第一条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国家建设部门、工商部门、技术部门的法规、规章、文件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监理依据:1、监理合同;2、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3、施工图设计文件;4、工程量清单及说明;5、现行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7、其它必要的文件。第二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1.工程范围:设计图纸文件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监理工作,包含宝口镇茶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详见施工图纸。6工作范围:a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b.质量、进度、安全、合同管理等。2.服务目标:(1)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等级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标准。(2)工程工期目标:按照施工合同规定工期完成施工。(3)工程投资目标: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计量支付关,力争合同投资不超过中标合同总价。(4)施工安全目标: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切实有效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7事故。(5)监理工程服务目标:全面优质地履行监理合同,监理工作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3.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编制本工程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其《监理实施细则》,按规定经批准后用于本工程;(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3)参与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组织设计;(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审查施工环保措施;(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工地例会;(6)发布开工令,批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7)审查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与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约定是否符合及是否到位。7(8)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并报项目所在地质监站备案;(9)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必要时报业主;(10)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性能与数量;(11)审核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12)审查并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1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14)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15)发布停(复)工令;(16)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17)审查初签中期支付证书;(18)发布变更令(重大、重要变更应事先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19)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20)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作证;(21)编制监理工作周报、月报、季报和年报;(2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交工申请报告,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23)签认交工证书;(24)督促、检查承包人按规定要求编制竣工文件和结算文件;(25)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26)签发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8(27)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28)施工环境保护监理;(29)施工安全监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实行安全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3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其他监理工作;(31)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以及业主委托的其他服务。监理单位应按照公认的监理职业准则、施工合同条款、《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本项目工程监理的有关要求承担全部监理工作。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有权独立履行监理服务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以及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力。但监理单位应当遵守施工合同条款第4条“监理人”的规:定,在行使规定的特定职权前应先取得委托人的专门批准。第三条外部条件包括:三通一平已完成。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包括:1、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2、投标文件;3、施工图设计文件;4、合同指定使用的特殊技术规范、检验评定标准、操作规程;95、其他必要资料上述文件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7天内提供。国家、行业、地方统一颁布的技术规范、检验评定标准、操作规程,由监理人自行准备,费用自理,委托人不予提供。第四条委托人应在3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重大事项在5天内作出书面答复。第五条委委托人的常驻代表另行书面通知。第六条监理人自行解决办公用房、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用餐等问题,委托人不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经济补偿,监理人因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在监理费用报价中。第七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不提供工作人员或服务人员,监理人自行雇佣,此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监理报酬钟。第八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不计附加工作的报酬。第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1、监理报酬的计算(1)监理报酬经双方协商确认按含税人民币92200元(大写玖万贰仟贰佰元整)计取。(2)若因业主拆迁等原因,导致工程停滞,监理单位可提出监理人员调整计划,并报业主批准后对部分监理人员进行调整,以减少停工损失,监理报酬按照实际出勤人数及天数计算;若因政策性调整,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或规模显著减小,则监理报酬按照10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委托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3)监理报酬包含合同期内市场人工、材料等各种价格波动造成的成本变化,包括市场物价的不稳定因素,各项调价因素,气候等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技术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资源、劳动力、交通条件等),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以及其他难以预测的费用,以及工作时间的延长、节假日加班所涉及的风险费用,委托人不再因前述原因增加费用。2、监理费用支付(1)工程监理费用支付比例根据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按比例支付且预付款支付比例不超过30%,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前支付比例不超过70%(除行业另行有所规定外),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且监理资料(含工程结算资料)全部移交委托人后,支付比例不超过97%,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支付。监理人申请支付监理报酬前应向委托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发票。若因监理人未及时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发票或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理服务而导致委托人付款迟延,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迟延付款的责任。(2)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第十条违约责任1.监理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书面督促后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监理人退还预付的监理报酬以及要求监理人承担合同监理报酬30%的违约金2.对因监理人原因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3.赔偿金及违约金的支付的方式:从监理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监理人支付如委托人因监理人的违约行为主张权益而支出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交通费、执行费)的,相关11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第十一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第十二条奖励办法: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补充条款: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茶文化宣传阵地建设 工程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惠东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