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合同公告(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连云港市文物局)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700-SQYX-C2024-0006001
二、合同名称:连云港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700-SQYX-C2024-0006
四、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
联系方式:13851267072
供应商(乙方):山顶树上文化发展(北京)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DREAM2049国际文创产业园C01栋西配楼西门二层202 室
联系方式:151100392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连云港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宣传片拍摄制作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拍摄制作一部彰显连云港历史文化名城优势和价值特色的宣传短片(约10分钟)。详见采购文件。
联系方式:15110039289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45000.00元
合同金额:54.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9月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6-12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12 15:15: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连云港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合同.pdf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连云港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成交人:山顶树上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11政府采购合同甲方: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乙方:山顶树上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见证方:江苏势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05月28日连云港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00-SQYX-C2024-0006)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一、采购标的1.1服务内容:拍摄制作一部彰显连云港历史文化名城优势和价值特色的宣传短片(约10分钟)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提交成片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1.3补充条款:乙方须与文本编制单位密切联系,保证所制作宣传片必须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文本完全贴合,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重新制作宣传片,直至甲方认可为止。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伍拾肆万伍仟元整(¥545000.00)人民币。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0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N5S1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服务期8.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提交成片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1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提交成片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9.2交付方式:提供所有拍摄素材移动硬盘提交采购人。9.3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十、合同款支付10.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形成样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全部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注:甲方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约定的乙方账户,以发票开具日期计算。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产品和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十一、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0l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强12.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12.2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质保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非2的58印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验收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或服务依据采购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一起提交甲方。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采购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四、合同内容的交付14.1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提交甲方。14.3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14.4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已送达。0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鑫约金。3源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争议解决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持贰份,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4甲方: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乙方:山顶树上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地址:北京市朝阳区DREAM2049国际文创产业园CO1栋西配楼西门二层202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1元4委托代理人:1电话:0518-85681286电话:15110039289传真:0518-85688101传真:签订日期:222年6月12日中项见证方:江苏势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znt签订日期:年6月2日浴评招09070675附件1:项目需求响应承诺函项目需求响应承诺函(请按“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我司承诺完全满足且响应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全部内容,详见下表:序号项目需求内容项目需求响应情况1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完全响应2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700-SQYX-C2024-0006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5万元完全响应3二、采购内容说明: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完全响应4项目概述为保护城市文脉,传承历史文化,全面展示连云港市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特色、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以及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等工作亮点,全方位凸显连云港申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优势及实例,拍摄制作“连云港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宣传片”。完全响应5商务条款1.项目要求:宣传短片需采用4K高清电影机设备拍摄,后期制作采用广播级专业非线性编辑设备,可变换1080P、720P完全响应5等版本,短片时长约10分钟,语言为中文配音+中文字幕,成果符合住建部、国家文物局对国家历史文标准,满足在电视播出、网络发布等多来台传播的质量要求。点2.拍摄范围:覆盖连云港城区及所有区县符合主题的内容。3.拍摄团队:具有成熟的影像服务团队,并有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进行工作对接,团队服务方案应缜密细致、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能保证联系及时。4.版权归属:版权归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有,未经允许供应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5.成果交付:提供所有拍摄素材移动硬盘提交采购人。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提交成片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形成样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全部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注:甲方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约定的乙方账户,以发票开具日期计算。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9.货币:本次采购文件所涉及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10.本项目包含的各项内容均须上门服务,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11.验收:由项目需求单位组织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12.乙方无偿对宣传短片进行维护至连云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评估工作结束(具体以住建部、国家文物局来连开展实地评估时间为准)。13.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无。完全响应6五、其他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完全响应东1050622837特别提醒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总价包干。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信成交供应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顶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代理人(签字或章):礼刘日期:2024年05月印文8附件2: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一、赠送2-3分钟套剪短视频版1支在本次项目的拍摄素材基础上,我方可提供1支2-3分钟内的短片精减制作服务,主题及内容根据甲方需求而进行二次创作,便于甲方其他使用场合投放,如历史文化类推介会、线上短视频平台等。二、提供1年内的影片修改服务在成片交付后,我方承诺1年内可根据客户的需求新增内容提供1次补拍服务。并在保证影片整体结构不做颠覆性修改的前提下,可进行3次的替换镜头、修改字幕数据、版本完善升级的服务。三、赠送拍摄素材管理服务我司为各服务项目安排专项团队执行创作拍摄,并进行专项素材管理,包含过程中收集的所有文字资料、图表、图片、音像资料、实物文稿等,架设单独的脱机素材库,进行有序分类,实现本次拍摄素材的技术性永久保存(5年起,最高10年)。此项服务对于历史文化影像的记录与保存有着深刻的价值与意义,可供后续服务中随时调用。四、提供客户服务团队的不间断服务在项目交付后,我方客户经理可提供不间断服务,如不同版本影片推介及推广渠道的应用与建议、素材分类调度、影片的二次创作建议,以及甲方其他需求,提供及时的完整的咨询服务。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片拍摄制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