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 N5101142024000119-1
二、合同名称: 清流镇(含利济场)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01142024000119
四、项目名称: 清流镇(含利济场)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
地 址: 新都区学院路1498号
联系方式:83972130
供应商(乙方):成都弘益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新禾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大道马超西路段177号
联系方式:136884461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清流镇(含利济场)清扫保洁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669080.080000元
合同金额: 166.90800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1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6-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2024年合同:清流镇清扫保洁服务.pdf

2024年合同:清流镇清扫保洁服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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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镇(含利济场)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4年月13日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供应商(乙方):成都弘益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成都新禾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清流镇(含利济场)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5101142024000119)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为保障成都市新都区清流镇(含利济场)的环境卫生,甲方选择乙方提供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新都区清流镇(含利济场)清扫保洁服务。第二条合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1年合同,合同期限自2024年6月16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止。项目履约验收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验收不通过的,项目服务期终止,甲方不再续签合同。第三条服务范围及内容1、服务范围:序号道路及小区名称环卫主车道面积(m环卫人行道面积(m)环卫坝子面积(m)汇总面积(m)环卫绿地面积(m)果屑箱(个)公厕(个)垃圾房(个)垃圾池(个)垃圾桶(个)道路等级1清渔街16437.561153327970.56351312西街5587.833538940.8910113南街3260391.23651.224清石街387696048362200125北街2388238841136东街3558355837中巷子948.6948.638南行路84008400239九福路4500450085001310书香苑小区道路2300230017211书香苑小区道路29402940212书香苑小区绿道、广场58005800212书香苑小区绿道、广场5800580013政府广场300014利济场济兴北街11253110672232071215利济场济兴南街75317531150627216利济场顺河西街13062130628217利济场顺河中街445544557142合计合计90496.9634835.25800131132.161461074211152、服务单价: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服务量单价限价备注11级道路清扫保洁m36911.360.9元/m/月综合考虑,含加密洒水服务费用22级道路清扫保洁.m²74426.20.7元/m/月综合考虑,含加密洒水服务费用33级道路清扫保洁m²19794.60.5元/m/月综合考虑,含加密洒水服务费用4绿化带保洁m²146100.1元/m/月5垃圾房消杀保洁个12730元/月/座6公厕管理座22730元/月/座非24小时开放7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不含大件垃圾收运)吨5475吨/年75元/吨暂估服务量,以实际清运量称重据实结算3、服务内容(1)完成服务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包括机动车道清扫及冲洗除尘、非机动车道清扫及冲洗除尘、人行道清扫及冲洗除尘、道路其他部位涉及的清扫及冲洗除尘,果屑箱清掏维护保洁,城市交安隔离护栏设施和涉及的其他城市家具保洁,快速保洁;(2)完成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房管理;(3)完成服务范围内的“牛皮癣”清除;(4)完成服务范围内的绿化带保洁;(5)完成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不含大件垃圾收运);(6)完成服务范围内的加密洒水作业;(7)完成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厕所管理(非24小时开放);(8)提供环卫应急保障。第四条服务标准及要求1、作业标准按照《新都区直管区环卫作业标准》执行,详见合同附件2。考核内容和要求按照《新都区城市区域环境卫生作业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详见合同附件3。2、服务人员配置要求:管理岗位:项目经理1人、其他管理人员1人、文员1人。驾驶岗位:(驾驶新能源车辆和机动车辆、快保车、清运三轮、电动三轮车):12人。其他岗位:清扫保洁人员18人、清运辅工3人、垃圾房消杀保洁员1人、公共厕所管理员2人。合计:39人3、机具车辆配置要求:机动车辆:洗扫车(总质量≥16吨)1辆、洒水车(总质量W12T)1辆、路面养护车(总质量W2T)1辆、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12吨、燃油车辆)1辆;新能源车辆:餐厨垃圾收运车(总质量≤9T)1辆;电动车辆:电动快速保洁车5辆(其中电动分类保洁车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50%);电动垃圾清运车2辆;合计:12辆。第五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年服务费用总金额为:(大写:壹佰陆拾陆万玖仟零捌拾元零捌分)(¥1669080.08元)。—4一折算月服务费用总金额:(大写:壹拾叁万玖仟零玖拾元)(¥139090.00元)。其中:联合体牵头人成都弘益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占67%)。年费用为:壹佰壹拾壹万捌仟贰佰捌拾叁元陆角伍分(¥1118283.65元);月费用为:玖万叁仟壹佰玖拾元叁角(¥93190.30元)。联合体成员成都新禾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占比33%)。年费用为:伍拾伍万零柒佰玖拾陆元肆角叁分(¥550796.43元),月费用为:(肆万伍仟捌佰玖拾玖元柒角)(¥45899.70元)。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的人工、机具、设施、设备、电费、保险费、垃圾清(转)运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乙方自行承担服务期间工资上涨及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的涨价风险。2、支付方式:甲方每月按照考核结果拨付乙方上月实得服务费(月服务费一考核扣款),不足一个月的,按月费用除以当月天数计算每日费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关凭证材料,甲方在收到发票及相关凭证材料后15日内支付服务费。发票税率按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执行,甲方有权在核实票据真实合法后,再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须对票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全责。乙方未提供发票及相关凭证材料造成甲方迟延支付相关费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履约验收1、验收标准:甲、乙双方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和承诺以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2、验收方法:月服务完成且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10日内,由甲方组织开展月考核验收。下中一年度合同续签前,甲方对乙方上年度服务情况进行项目履约验收。验收方式为单位内部验收。验收内容为乙方应当履行的全部服务内容。5—3、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执行。第七条权利无瑕疵条款乙方承诺保证服务期内不以本项目合同项下对应的应收账款为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乙方依法定程序申请“政采贷”信用融资贷款的除外),不存在项目抵押、质押或司法限制(查封、冻结)等权利瑕疵,否则视乙方合同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代发项目员工工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等),概由乙方全部承担。第八条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如因乙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引发的侵权赔偿,由乙方自行独立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损失。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对项目服务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项目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机具数量,有权定期检查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有权依据《新都区城市区域环境卫生作业考核实施细则》(详见附件3)对乙方提供的环卫作业服务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当考核结果未达到考核标准的,有权按规定扣减乙方服务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新都区城市区域环境卫生作业考核实施细则》内容进行调整修改,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对不符合项目规定的配置人员要求乙方及时更换。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有权对乙方合同履行期间的不诚信、违法违约等行为予以曝光通报。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全面负责项目服务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按照项目服务内容、标准和要求全面履行合同-6—义务。2、全面负责项目用工管理责任,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乙方作业人员应着全市统一环卫作业服装装备。3、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4、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应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服从甲方工作调整。6、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配备必要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项目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项目生产安全,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杜绝事故发生。项目服务期内如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及时、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损失赔偿费用,概由乙方自行承担。7、合同履行期间应为作业车辆购买交强险和三者商业险,按要求定时检查、保养作业车辆,确保车辆安全使用,不带病作业。8、不得将本项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9、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有关规定进行项目作业及管理,针对本项目进行单独建帐、单独核算,无条件接受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政府审计部门等对项目作业质量、作业安全、现场作业人员及机具配备情况、资金运行情况、人员工资及社保缴交情况等进行专项稽查审核和监督管理。10、合同履行期间自行解决涉及停车、充电、垃圾中转点等问题。11、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并执行合同及附件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正常履行。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中标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全额赔偿损失。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资管理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环卫工人劳动7薪资报酬。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应自行承担工资上调部分费用,并按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向环卫工人发放工资,在政策规定时限内调整到位。若乙方未及时调整到位或未按政策调整标准支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的,视乙方违约,除按本条第1款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发生拖欠员工工资、恶意调岗解约等用工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劳动争议,导致项目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甲方有权视乙方的违约情形决定对乙方提供服务的项目实施托管,有权在托管期间向第三方采购相同或类似服务,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在乙方项目应收款项中予以直接扣除。5、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对甲方下达的书面限期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或经两次整改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按本条第1款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6、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遭受的经济损失、代违约方赔偿(或支付)第三方的全部款项,以及因合理维权所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本项目合同履行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作业内容及费用的调整1、甲方有权根据项目作业实际需求,单方调整增加或者减少乙方的作业服务范围及内容,乙方应积极响应、合理配置人员与机具,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作业。相关费用由采购人以单价优先原则计算总价,据实支付。2、对项目招标完成后新纳入甲方管理范围的作业服务内容,甲、乙双方有权追加服务,依据新移交作业内容,签证确定新增服务范围,并按项目招投标结果所对应的服务内容确定合同单价后,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中标价的10%。-8-第十五条项目经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任命专人专职负责本项目工作。如因乙方公司人员调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做好人员工作交接安排。如因乙方人员调整未及时通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可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同级财政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附件1、中标通知书2、联合体协议3、《新都区直管区环卫作业标准》4、《新都区城市区域环境卫生作业考核实施细则》(以下无正文)9甲方:(盖章)法中代表人(授权代表)施庆开户银行:财、号电话:签约日期:20246月13日经办人乙在成都益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投权代表)DI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大道马超西路段177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支行账号:128029277000电话:13688446141签约日期:年月日经办人:张伟联合体成员:成都新禾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清源路90号楼5007号开户银行:成都银行新都支行账号:1001300001201736电话:15928783338-签约日期:年月日经办人:的的一10--人行道、护栏基座、人行天桥、广场无积泥、积尘、积水、残留垃圾、油渍污垢、口香糖等,现本色。绿化带及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⑦其他特殊天气作业时间和频次以通知为准。(三)生活垃圾收运(1)作业时间生活垃圾转运作业原则上在06:00-23:00进行,并避开交通高峰时段(07:30-9:00,17:30--19:00)。确需其它时段作业的应避免扰民。-(2)作业方式①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采用专用容器套袋收集,分类投放,定人定时分类收集,分类密闭运输。(3)作业要求及标准①城镇居民住宅小区、单位、营业场所、公共场所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实行定人定时收运,原则上早、中、晚各1次,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季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适时调整增加或减少收运频次;临街店铺生活垃圾实行定人定时循环收运,原则上每日不少于2次;②生活垃圾收运应做到密闭转运,日产日清。收运作业时规范操作,不得破袋翻拣、野蛮装卸,收集压缩装置严格按照使用规范操作,避免人为损坏;转运装填完成后,应当及时清理转运现场,确保清洁无味。垃圾运输车辆整洁干净,厢体外无吊挂垃圾、无滴漏,接水槽干净、无积存垃圾,集水箱中渗沥液应在压缩站(点)规范排放。③果屑箱及临街店铺作业方式:机动收运作业频次:环卫作业公司对临街果屑箱和店铺产生的垃圾实行分类上门收运。每日7:30至21:00时前采取定人、定车(电动三轮收集车)、定线路巡回收集(每2小时巡回收运1次);21:00时后对重要路段(点)采取定人、定车(电动三轮收集车)、定线路(点位)机动收集;必须实行袋装化收集。作业标准:街面无袋装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不落地转运检查标准:随机抽查200米街道、无袋装生活垃圾堆放、无散露生活垃圾;道路沿线及绿化带、树池内严禁堆放袋装生活垃圾及作业垃圾。④居民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作业方式:统一车辆转运作业频次:每日定时上门收运,根据生活垃圾日产生量,适时调整增加收运频次。作业标准:实行定人、定时、定段,收运完毕后做到清洗见本色、归位(隐蔽)整齐。检查标准:无暴桶、无散落垃圾、日产日清。厨余垃圾作业方式:厨余垃圾车(即电动分类保洁车)收集作业频次:实行定车、定时上门收集。作业标准:实行定人、定时、定段,收集完毕后做到周边见本色、归位(隐蔽)整齐。检查标准:无暴桶、无污渍、按时收集。(四)垃圾容器(1)作业时间及频次①一、二级道路(区域)果屑箱应当每日内部清掏、外部保洁,清掏和保洁每日不少于4次,即07:00-09:00、12:00-14:00、17:00-19:00、21:00-23:00。公交站台、小饮食店、繁华商业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应增加清掏、保洁频次。②三级道路(区域)果屑箱每日清掏和保洁不少于3次,即07:00-09:00、12:00-14:00、18:00-20:00;并根据箱体内垃圾存量随时清掏、保洁。③垃圾房内的垃圾收运每日不少于2次:即06:00-08:00、16:00-20:00,并根据桶内垃圾存量随时收运。(2)作业方式①果屑箱的内桶应套装专用垃圾袋,清掏时扎口连袋收运,禁止将零散垃圾直接倒入收集车内。②连袋清掏垃圾后内桶重新套装专用垃圾袋,须将重新套好垃圾袋的内桶复位并关闭箱门,再对箱体及地面进行保洁。(3)作业标准果屑箱、垃圾桶内的垃圾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投放口周边整洁,无垃圾悬挂;箱(桶)体周围地面无撒落存留垃圾、无陈旧油污,箱(桶)体无破损、无锈迹、无污垢、无污渍,外观干净整洁。(五)垃圾收集、转运站(点)(1)作业时间站(点)的开放时间应根据服务半径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作业的时间确定。原则上为每日06:00-23:00,其他时间确需作业的要避免扰民。(2)作业方式站(点)垃圾随时随压(运),并密闭储存,站(点)内无散露积存垃圾。每次压缩流程和转运作业完成后,应对操作场地、压缩箱体、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洗、消杀、除臭。涉农垃圾收集点无污水排放设施的,每日使用湿拖布、毛巾清洁地面和立面不少于1次。(3)作业标准站(点)内及周边地整洁清爽,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墙面无明显污迹、积尘,无明显异味。(4)作业产生纠纷因作业产生纠纷,中标人应当妥善处理,并及时向业主单位报告,纠纷发生的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六)公厕管理(1)作业时间及频次公共厕所应当专人专职清扫保洁,每日06:00-23:00随时清扫保洁。定时做好消杀和除臭工作,并做好记录。(2)作业方式公共厕所保洁应当使用清洁工具随时清除蜘蛛网及墙面积尘、污迹;使用于净毛巾擦洗门窗、洗手器具、小便站位隔板、大便蹲位门及隔断板、瓷砖墙面,使用塑料扫帚清除地面及蹲台废弃物;使用干净湿拖把(不滴水)清洁地面、卫生洁具,使用厕所清洁剂等清洁大、小便器,废纸容器内的废弃物即满即清。定期对厕所化粪池和排溢口通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无阻塞;对设施、设备毁坏、破损及时报修,保证给排水、照明、器具等功能完好。清扫保洁工具使用完毕后应规范存放工具间。(3)作业标准①环卫公厕管理应达到“四净三无二通一明”要求。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②环卫公共厕所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异味。厕所内地面洁净,无积水,无烟头,无纸屑,无痰迹和其他杂物。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断板洁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无乱涂乱画。卫生洁具整洁,无积存物,无粪便痕迹,无积尿积水,管道畅通无堵塞。管理间(工具间)清洁工具、物品摆放整洁有序,无杂物,无闲杂人员,不得挪作它用。③环卫公共厕所外墙、屋顶及责任区域内整洁,无杂物堆积,墙面光洁完好,无污浊,无渗漏,窗栅、门窗玻璃无破损。贮粪池盖密闭,无污物满溢,周围无粪便,无积水蚊蝇,无杂草。外部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建设红线或实际管理范围内无垃圾、粪便、污水、杂草、废土以及乱堆杂物现象。④环卫公共厕所导向标识完好规范;厕所保洁标准、开放时间、责任单位、监督电话等标识设置在厕所墙面醒目位置。环卫公共厕所照明灯具、标志、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窖井盖、给排水管道、照明线路等设施应定时检修,无缺损渗漏、无积灰、污物;无障碍通道畅通。(七)加密作业(1)加密作业工作包括:管辖范围内机械化加密洒水降尘作业;管辖范围内机械化加密洗扫作业。(2)核心区域(含背街小巷)加密作业频次:常态开展核心区域(含背街小巷)的机械化加密洒水降尘作业1次/天(或机械化加密洗扫作业1次/天),同时还应根据采购人调度进行机械化加密作业。作业时车辆速度≤20千米/小时。(3)污染天气加密作业频次:污染天气出现时,开展机械化加密洒水降尘作业1次/天(或机械化加密洗扫作业1次/天)。作业时车辆速度≤20千米/小时。(八)环卫应急保障遇采购人通知的重大迎检活动或出现影响环境卫生的异常天气及各种突发事件,应开展应急保障工作。附件:3新都区城市区域环境卫生作业考核实施细则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环卫保洁精细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成都市城市环卫保洁精细化作业规则(试行)》、《城市管理工作监督考评办法(试行)》、《成都市公厕监督考核办法》和《新都区直管区环卫作业标准》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一、考核对象本考核办法及细则适用于新都区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并与成都市新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签订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采购合同的各环卫作业公司。二、考核内容(一)综合管理考核主要内容:1、环卫保洁管理机制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管理人员是否明确、环卫保洁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日常监管检查是否到位、应对异常天气、突发事件的清扫保洁应对措施、应急预案及处置情况完善。2、按照《新都区直管区环卫作业标准》要求,环卫作业公司合同履约情况包括:作业机具、作业人员投入,作业时间、作业频次、环卫通讯设备、GPS及可视系统按规定执行。3、环卫作业公司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包括:用工合同完善,工人工资按月定时足额发放,定期缴纳社保医保或商业保险的购买。4、安全生产情况包括:(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定期对环卫工人,驾驶员进行安全意识培训,做好消防演练及应急预案。(2)根据全市统一环卫作业服装装备着装,佩戴肩灯,反光背心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落实防暑降温、疫情防控等措施。(3)车辆作业安全:①驾驶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作业,禁止疲劳驾驶、超速驾驶、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夜间噪音扰民。②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车内配备灭火器,三脚架。③车身车容保持整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车密闭运输,不得超载。④车辆作业时应开启警示灯,规范停车在明显位置摆放警示标志、三角形锥形桶,避免对路人及行车造成安全隐患,对环卫设施造成二次污染。车辆、司乘人员购买保险。(4)环卫公厕安全管理:①公厕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确保有效,无私拉乱接电线、插座老化现象。②功能房禁止挪用,禁止在公厕内使用大于一千瓦功率电器。③特殊原因关闭、环卫设施损坏需及时上报。(5)发生安全事故需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5、服务项目作业台账、作业影像资料、工作日志的备存、GPS资料、临时资料报送、储存及临时指令回复等情况。6、会议守则:参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公司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替换,如需替换需做书面申请。(二)卫生质量考核主要内容:1、街道清扫保洁质量。包括:无堆积物,无杂草、落叶,无果皮、纸屑、塑料袋、烟头、砖瓦石块、痰迹等垃圾废弃物(含树池、花坛、绿化带),管理痕迹是否明显。2、垃圾分类收运质量。包括:可回收物、大件垃圾、有害垃圾,果屑箱、垃圾桶、垃圾房(棚、池)等收集点及周边,袋装垃圾收集清运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暴露、积存垃圾,如杂物、建渣、大件垃圾;收集车辆外观是否整洁。环卫公司不得私自收取垃圾清运费用,未经新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同意不得擅自跨区域收运垃圾。3、垃圾房(棚、池)及设施设备管理质量。包括垃圾房(棚、池)立面、地面是否整洁无脏污;垃圾房(棚、池)设施设备是否干净、设置及摆放是否规范等;垃圾房(棚、池)是否按要求消杀、除臭,管理台账是否齐备;垃圾房(棚、池)周边无污水横溢现象。4、道路冲洗、洒水(喷雾)降尘作业质量。包括:路面灰带,路面渣土及其它类型污染,路面积水、淤泥,清理是否及时、彻底,禁止使用弯管冲洗作业等情况。5、人行道、路沿石、城市交安隔离护栏设施、果屑箱、非机动车停放栏、雨篦子等城市家具清洗保洁质量。6、“牛皮癣”清除质量。包括:建(构)筑物立面、地面不干胶、张贴、涂画等各种类型。7、直管公厕管理质量。包括:定期做好消杀除臭工作及记录、地面、立面、蹲位干净整洁,无乱张贴、乱涂画,无蝇蛆、积垢、尿迹,无残留粪便、蛛网、积灰、烟蒂、痰迹、废纸垃圾等问题;公厕内外无乱堆放杂物,拖把等清洁用具摆放有序,按要求配备两纸一液等问题。公厕无特殊原因需按规定时间开放,12小时公厕需在6点至23点保持开放,不得推迟开放、提前关闭,24小时公厕需全天保持开放。8、环卫人员工作规范情况。包括:环卫工具、设施是否存在乱摆乱放不归位等情况;作业人员是否脱岗、扎堆、交接班未无缝衔接等情况;作业是否遵守作业制度、其他类型(如将垃圾、落叶扫入窨井、河道、雨水篦子、绿化带内,焚烧垃圾、落叶等)。三、督查督办(一)因环卫作业公司自身管理不善,造成工作失误,新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有权以书面形式发出督查通报要求整改,超过整改时限未完成,一次扣1000元。同一问题第二次发出督查通报整改未完成,一次扣5000元。直至整改完成为止。(二)监督管理平台:信访件(经核实),香城细管(随手拍)、数字化平台,上级部门督办发现的问题纳入月度考评。信访件对同一点位反复投诉两次以上(含2次),经核实属于环卫作业公司责任的,一件扣1000元。香城细管(随手拍)、智信数字化平台出现未处置件(24小时以上)一件扣2000元、超时件一件扣1000元、返工件一件扣1000元。对内部交叉、有争议的相邻区域实行“首问”处置制,先受理案件的公司负责结案。互相推诿、扯皮而影响案件处置的公司受到同等处罚。(三)应急保障:在重大迎检活动,异常天气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环卫作业公司应急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当月管护费的一次扣5000元,拒不服从新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安排的扣当月管护费的20%。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瞒报、漏报、虚报的,媒体曝光的,一次扣5000元,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扣除当月管护费的20%。四、考核的方式与时间镇街(园区)采取环境维护科监督考核和各镇街(园区)监督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按照考核分值6:4的比例汇总得出当月各环卫作业公司考核成绩。(一)例行考核1、考核模式:例行考核由环境维护科采取现场考核加云端考核的模式进行。现场考核由环境维护科和环卫作业公司派代表共同参加,结合各环卫作业公司标段道路等级、作业难度、地理位置等因素,随机抽选各环卫作业公司2条主要街道、1条背街小巷作为集中考核路段;按照考核标准,查看各环卫作业公司管理机制资料。云端考核由环境维护科采用调阅车辆GPS、监控等手段对各环卫作业公司作业质量及频次进行考核。2、考核频次:每月4次。3、考核要求:考核小组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对存在的问题均须拍照、截图取证;考核完毕后,及时建立日常巡查考核问题台账;考核资料由环境维护科汇总存档,可供环卫作业公司调阅,作为其内部考核依据。(二)监督管理考核监督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市城管委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部件;全区统一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部件;全局、全中心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部件;环卫督办件,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环境卫生问题等情况。落实有关督办整改、环卫保洁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五、加分、扣分的评定(一)考核加分1、加分项目:数字化平台案件代处置。建渣代处理每件加0.2分,普通垃圾代处理每件加0.02分。每月环卫代处置案件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2、加分项目:重要接待、迎检活动中,管理质量良好,视情况酌情加分。重要接待保障受到市领导表扬的,加4分/次;重要接待保障受到区级领导表扬的,加3分/次;重要接待保障受到局级领导表扬的,加2分/次。重要迎检在成都市中心城区排名在平均成绩以上的加2分/次;排名第一的,加5分/次。每月重要接待、迎检活动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二)考核扣分扣分项目:被市级领导指示批评或会议点评批评的,扣4分/次;被区级领导指示批评或会议点评批评的,扣3分/次;被局级领导批示批评或会议点名批评的,扣2分/次。重要迎检在成都市中心城区排名在平均成绩以下的,扣2分/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扣5分/次。每月累计扣分最高不超过8分。六、考核计分方式每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加上加分,减去扣分后,为各环卫作业公司当月实得考核得分(100分=环境维护科60分+镇街或园区40分)。七、考核结果的运用(一)考核采用累计制扣分。(二)环卫作业经费与考核成绩挂钩。环卫作业公司当月考核成绩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标准的,全额拨付当月作业经费;当月考核成绩95-90分(含90分),扣减环卫作业公司当月拨付作业经费{扣减经费标准=(95-当月考核成绩)×1000元};当月考核成绩90-85分(含85分),扣减环卫作业公司当月拨付作业经费扣减经费标准U=(90一当月考核成绩)×2000元+5000元};南当月考核成绩85-80分(含80分),扣减环卫作业公司当月拨付作业经费{扣减经费标准=(85-当月考核成绩)×3000元+15000元};当月考核成绩80分以下,扣减环卫作业公司当月拨付作业经费扣减经费标准=(80一当月考核成绩)×5000元+30000元};(三)成都市新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根据每月考核得分汇总情况拨付作业经费,上年考核结果将作为下年度续签合同的考评依据,若在同一个合同年度内考核得分连续两个月或全年累计三个月在80分以下,或者单次月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新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八、其他事项:新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精细管理运维中心)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修改《成都市新都区城市区域环境卫生作业考核实施细则》,各环卫作业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九、本考核细则用于替代原《新都区主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考核实施细则》,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原《新都区主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考核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扫保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