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教师全员轮训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惠东县教师发展中心2024)
公告内容:
惠东县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惠东县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及2023年惠东县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ZHS2023HD01035
二、合同名称
2023年惠东县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及2023年惠东县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HZHS2023HD01035
四、项目名称
2023年惠东县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及2023年惠东县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惠东县教师发展中心
地址:惠东县平山泰园一路31号
联系方式:0752-8839811
供应商(乙方):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联系方式:150012335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2023年惠东县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服务
300,000(学时)
3.20
960,000.00
合同金额: 960,000.00元,大写金额:玖拾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doc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惠东县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06月13日
培训项目协议书甲方:惠东县教师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依据“2023年惠东县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及2023年惠东县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ZHS2023HD01035)、乙方的中标通知及投标承诺,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并实施2023年惠东县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一、合同价格1.按3.2元/人/学时标准执行,共60学时,合计192元/人,培训人数5000人,培训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培训费用按实际参训人数计算,由甲方统一支付给乙方。2.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培训项目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二、服务期限依据2023年惠东县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及2023年惠东县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服务采购项目要求,服务期限时间为2024年1月-2024年7月。三、培训对象和培训方式1.培训对象: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及2021年、2022年、2023年新入职新教师。2.培训方式:网络研修,培训依托在线培训学习平台,通过必修与选修相结合、规定任务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3.培训学时:60学时四、培训内容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和需求,分类设置培训课程,包括选修课程和必修课程两类。必修课程应围绕研修主题,聚焦共性需求,解决重难点问题。选修课程应聚焦课堂教学前沿问题、核心问题和焦点问题,着重提升教学实践能力与核心素养课堂教学能力,教师专业发展,并有效整合典型案例。课程资源应涵盖师德、心理健康、班级管理、新课标、核心素养教学、信息技术应用、教育科研等方面内容,能够满足参训教师的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五、双方各自权责(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负责开展培训项目相关通知文件的起草与下发,参训名单审核报送。2.指定专人与乙方共同完成培训方案设计。3.协助乙方做好培训期间各学校开展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4.协助乙方进行符合培训要求的项目验收工作。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计划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6.本合同未约定内容,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决。(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与甲方共同协商制定培训方案,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2.指导学员报名、选课等。3.提供网络培训课程及平台,组织项目团队开展远程培训活动,指导教师更好完成培训任务。4.提供网络培训过程中所需的技术咨询服务及相关信息化管理与分析技术服务,包括信息发布、考勤管理、作业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等。5.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做好培训文档整理、项目验收工作。6.培训验收结束后,为参训教师登记学时。7.本合同未约定内容,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决。六、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培训结束前2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40%的费用,培训结束验收后支付剩余的20%费用。由惠东县教师发展中心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乙方应按要求需提供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成交通知书;(2)政府采购合同;(3)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4)验收报告或培训项目相关材料。本项目培训学时及培训人数为预估数,结算时根据实际参训人数按教师选择参训的学时结算。乙方开具正式发票。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开户行:中国银行珠海拱北支行帐号:740673357920开户行行号:1045850391233.乙方凭以下有效材料与甲方结算:合同;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含税);项目验收报告;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和经济责任。2.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八、税费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其它事项1.协议的生效期限和终止: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培训费用结算和培训所有工作完成止。2.双方合作协议属商业机密,任何协议的复印件、影印件、传真件等均无法律效力。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可向惠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4.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及个人信息秘密(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个人信息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把上述秘密向本协议约定外的第三方透露,否则违约方负一切法律责任。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双方各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惠东县教师发展中心代表签字:2024年月日乙方(公章):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代表签字:2024年月日培训项目协议书甲方:惠东县教师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依据“2023年惠东县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及2023年惠东县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ZHS2023HD01035)、乙方的中标通知及投标承诺,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并实施2023年惠东县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一、合同价格1.按3.2元/人/学时标准执行,共60学时,合计192元/人,培训人数5000人,培训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培训费用按实际参训人数计算,由甲方统一支付给乙方。2.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培训项目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二、服务期限依据2023年惠东县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及2023年惠东县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服务采购项目要求,服务期限时间为2024年1月-2024年7月。三、培训对象和培训方式1.培训对象: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初中语文、数学、英1语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及2021年、2022年、2023年新入职新教师。2.培训方式:网络研修,培训依托在线培训学习平台,通过必修与选修相结合、规定任务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3.培训学时:60学时四、培训内容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和需求,分类设置培训课程,包括选修课程和必修课程两类。必修课程应围绕研修主题,聚焦共性需求,解决重难点问题。选修课程应聚焦课堂教学前沿问题、核心问题和焦点问题,着重提升教学实践能力与核心素养课堂教学能力,教师专业发展,并有效整合典型案例。课程资源应涵盖师德、心理健康、班级管理、新课标、核心素养教学、信息技术应用、教育科研等方面内容,能够满足参训教师的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五、双方各自权责(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负责开展培训项目相关通知文件的起草与下发,参训名单审核报送。2.指定专人与乙方共同完成培训方案设计。3.协助乙方做好培训期间各学校开展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4.协助乙方进行符合培训要求的项目验收工作。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计划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6.本合同未约定内容,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决。2(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与甲方共同协商制定培训方案,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2.指导学员报名、选课等。3.提供网络培训课程及平台,组织项目团队开展远程培训活动,指导教师更好完成培训任务。4.提供网络培训过程中所需的技术咨询服务及相关信息化管理与分析技术服务,包括信息发布、考勤管理、作业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等。5.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做好培训文档整理、项目验收工作。6.培训验收结束后,为参训教师登记学时。7.本合同未约定内容,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决。六、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培训结束前2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40%的费用,培训结束验收后支付剩余的20%费用。由惠东县教师发展中心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乙方应按要求需提供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成交通知书;(2)政府采购合同;(3)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4)验收报告或培训项目相关材料。本项目培训学时及培训人数为预估数,结算时根据实际参训人数按教师选择参训的学时结算。3乙方开具正式发票。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开户行:中国银行珠海拱北支行帐号:740673357920开户行行号:1045850391233.乙方凭以下有效材料与甲方结算:01合同;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含税);项目验收报告;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和经济责任。2.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八、税费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其它事项1.协议的生效期限和终止: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培训费用结算和培训所有工作完成止。2.双方合作协议属商业机密,任何协议的复印件、影印件、传真件等均无法律效力。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可向惠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4.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及个人信息秘密(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个人信息秘密)予以保密。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把上述秘密向本协议约定外的第三方透露,否则违约方负一切法律责任。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双方各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惠东县教师发展中心劳招代表签字:2024年2月2日乙方(公章):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开国代表签字:2024年2月28日5#idc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师全员轮训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惠东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