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 大豆种采购合同公告(盐亭县农业农村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07232024000032-1

二、合同名称:盐亭县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07232024000032

四、项目名称:盐亭县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盐亭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云溪镇梓江新区农林大厦
联系方式:13990108178
供应商(乙方):绵阳国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盐亭梓江锦城6-1-1
联系方式:133509880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包一贡夏豆14
17(吨)
¥22,700.00
¥385,900.00
符合国家标准GB4404.2-2010。种子纯度≧98%,净度≧99%,水份≦12%,发芽率≧85%。

合同金额: 385,9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伍仟玖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绵阳国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pdf
盐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06月13日

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7232024000032(二次)项目名称:盐亨县3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项目》履约地点:大兴、等全7乡镇(街道)签订地点:县农业农局办公楼采购人(甲方,亭具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绵阳国迈新能源支木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中年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盐亭县农业农村局《盐亭云财政局《盐亭县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项日芳(盐农[2024]12号)等法规文件和盐亭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公开发布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确认书》(采购项目编号:N5107232024000032内容,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中的货物特指“贡夏豆14”和“贡夏豆15”大豆种)。合同内容如下:一、标的信息采购标的数量单价金额规格型号“贡夏豆14”大豆种17吨2.27万元/吨38.59万元5公斤/袋“贡夏豆15大豆种18吨2.27万元/吨40.86万元5公斤/袋1合计35吨2.27万元/吨79.45万元(大写:柒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二、货物要求货物名称大豆种子质量标准规格“贡夏豆14”大豆种“质夏豆15”大豆种纯度≥98%,净度≥99%,芽率≥85%,水分≤12%。5公斤/袋。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质量合格的货物,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植物检疫证书》,芽率、净度和水份检验报告。3、甲乙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后。四、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2、付款进度:(1)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预付款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全部货物按时送达,并经抽检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相关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23、支付方式:待财政资金拨付到县农业农村局专户后,县农业农村局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乙方。五、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0日后开始供货,5天内供完。2、交货地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由乙方送到甲方指定的项目乡镇,运费由乙方承担。3、交货方式:交货后3天内抽样验收。六、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2350七、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有关要求,参照2024年大豆种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参数,成交人与采购人同时参与验收。2、验收方法。采购人应当在中标人交货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货物的验收,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超过10个工作日后,视为验收合格。如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要求,采购人不予验收,中标人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应履行招标文件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乙方应履行投标文件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十、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0.1/天的违约金;(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4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15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5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3上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6)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中标结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换(退)成符合中标结果的货物;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实际应用中,若因所供货物质量假劣、数量不准或标注不清等问题给货物用户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赔偿用户损失,并试其情节轻重追究乙方有关法律责任。十一、不可抗事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当事人可采取其他办法依法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5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两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一份。甲方:盐亭县农业农村局(盖章)乙方:绵阳国迈新能源技术月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值(黄传盖委托代理人:委扦代理:nzp股室负责人地址:盐亭县云溪镇指南新区地址:川省绵阳市盐亭风灵街道(原云溪镇)石龙大道宏博·梓江锦城6-1-1#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35098808开户银行:盐亭县农村信用社开户银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营业部合作社盐亭联社账号:26110210000017703账号:26110120000035107银行行号:402659200016银行行号:402659200016签订日期:2024年5月31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 大豆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