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11N47000592220248002
二、合同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0625-24215243
四、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温附一新院
联系方式:0577-55578153
供应商(乙方):浙江浪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温建商务大厦901室
联系方式:1775772931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职工疗休养服务A包
数量:1.00
单价(元):450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组织疗休养人员活动(如主题讲座、养生锻炼活动等)、参观游览(4A级及以上景点)等,行程安排需符合疗休养特色主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做到动静结合,贴近需求。服务要求:每团必须安排至少一名全陪导游和一名地接导游全程服务,全程陪同服务时间:疗休养时间不得限制(投标报价全年通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标准:行程可辐射周边地域,但不得有自费的景点或活动,无商业广告及各类产品推销。疗休养活动全程不得安排购物点。
2.合同金额(元):4503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疗休养A备案.pdf
2024疗休养A备案.pdf
合同甲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乙方:浙江浪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结果(项目名称:职工疗休养服务(标项1):采购编号:0625-24215243),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的服务内容达成以下合同细则:一、服务内容序号服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1职工疗休养服务项1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当合同服务期满或服务总费用累计达到预算总金额450.3万元时,即视为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双方的合同将自动终止。三、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区域。四、合同价款合同总额为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叁仟元整(小写:¥4503000元整);标准按一天不高于600元/人开展活动,费用含服务费、交通费、伙食费、景点门票费、人身意外险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团游总采购金额不超过225.3万元,自驾游总采购金额不超过225万元。五、验收1、合同每期付款前进行验收,根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2、每期验收前乙方将盖有乙方有效公章的验收周期内的所有工作资料提交给甲方。工作资料将作为甲方对服务内容验收的依据。3、验收过程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六、付款方式1、按月结算,服务验收合格并收到月结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批次款项。买方根据实际需求分批出行,医院对总采购量不做承诺,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消费明细*各线路价格构成明细对应单价结算,总采购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结算前,乙方需提供疗休养职工签字确认的满意度调查表。2、开票信息为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纳税人识别号:12330000470005922L;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电话:0577-55578072;开户银行:建行温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3001623535050011522。七、违约责任1、乙方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取消当次旅游服务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当次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当次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当次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乙方应当在取消出游通知到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2、乙方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约定不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同额违约金。3、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乙方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乙方向旅游者支付当次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4、乙方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乙方需支付当次旅游费用总额100%的违约金。5、甲方疗休养职工投诉,经核实为乙方原因引起,每人次扣除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甲方损失。投诉情况查实达3次及以上,买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6、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和乙方对违约标准未作出合同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亦可参照适用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办发(2011)44号)7、乙方对甲方的数据进行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把属于买方的数据信息等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应保护甲方信息,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甲方损失。八、争议解决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次采购过程中形成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签订地址: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4、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5月15日。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附件一:服务要求附件二:报价明细表附件三:满意度调查表附件四:服务团队附件五:增值服务及优惠承诺乙方:浙江浪漫国际旅游有限甲方:温属第一医院(公章(公章)海果具4签字代装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合同甲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乙方:浙江浪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结果(项目名称:职工疗休养服务(标项1):采购编号:0625-24215243),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的服务内容达成以下合同细则:一、服务内容序号服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1职工疗休养服务项1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当合同服务期满或服务总费用累计达到预算总金额450.3万元时,即视为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双方的合同将自动终止。三、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区域。四、合同价款合同总额为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叁仟元整(小写:¥4503000元整);标准按一天不高于600元/人开展活动,费用含服务费、交通费、伙食费、景点门票费、人身意外险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团游总采购金额不超过225.3万元,自驾游总采购金额不超过225万元。五、验收1、合同每期付款前进行验收,根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2、每期验收前乙方将盖有乙方有效公章的验收周期内的所有工作资料提交给甲方。工作资料将作为甲方对服务内容验收的依据。3、验收过程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六、付款方式1、按月结算,服务验收合格并收到月结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批次款项。买方根据实际需求分批出行,医院对总采购量不做承诺,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消费明细*各线路价格构成明细对应单价结算,总采购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结算前,乙方需提供疗休养职工签字确认的满意度调查表。2、开票信息为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纳税人识别号:12330000470005922L;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电话:0577-55578072;开户银行:建行温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3001623535050011522。七、违约责任1、乙方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取消当次旅游服务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当次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当次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当次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乙方应当在取消出游通知到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2、乙方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约定不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同额违约金。3、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乙方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乙方向旅游者支付当次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4、乙方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乙方需支付当次旅游费用总额100%的违约金。5、甲方疗休养职工投诉,经核实为乙方原因引起,每人次扣除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甲方损失。投诉情况查实达3次及以上,买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6、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和乙方对违约标准未作出合同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亦可参照适用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办发(2011)44号)7、乙方对甲方的数据进行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把属于买方的数据信息等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应保护甲方信息,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甲方损失。八、争议解决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次采购过程中形成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签订地址: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4、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5月15日。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附件一:服务要求附件二:报价明细表附件三:满意度调查表附件四:服务团队附件五:增值服务及优惠承诺乙方:浙江浪漫国际旅游有限甲方:温属第一医院(公章(公章)海果具4签字代装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职工疗休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