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 飞防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大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



大安市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二标段

合同编号
BCCG20240184DA-2

合同名称
大安市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二标段

项目编号
BCCG20240184DA

项目名称
大安市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

采购人(甲方)
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乙方)
吉林省龙德无人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大安市

项目所属行业

合同金额
349200.0元

合同签署日期
2024年06月05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05日

代理机构
吉林省亿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合同上传样本下载

附件:
飞防作业合同.pdf

2Y大安市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二标段飞防作业项目合同张A传。爱大安市农业农村厂五吉林省龙德无人机利报务有限公司大安市农业农村局飞防作源交易平台以编XGJS-[2024]05-02的招标文件进行竞争性谈判,评标委员会评定吉林省龙德无人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平等、自息、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一、作业项目大安市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二标段二、项目编号YCJS-[2024]05-02三、作业地点大安区(市/县)海坨乡大安区(市/县)四棵树乡;四、作业面积45000亩;五、作业标准:飞防设备高度速度喷幅荷载亩喷量雾化无人机3m8m/s7m40升W1000ml300um有效喷幅根据实际地况为准。六、作业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5日如因雨、大风、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按照要求天数内完成作业,甲、乙双方协商作业合理期延后,乙方给出作业方案。七、合同价款共计:45000亩总价:¥349.200.00元大写:叁拾肆万玖仟贰佰元整。八、作业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作业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2.无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或作业条件特殊的,应经双方协商共同约定作业质量:3.双方对作业质量存在争议需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格鉴定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用由主张方垫付,责任方承担。九、验收方式:乙方完成无人机飞防作业后的三个自然日为验收期,如接受飞防服务的甲方在此期间未向乙方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的飞防任务完成。十、结算方式甲方于任务完成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总价:¥349.200.00元(大写:叁拾肆万玖仟贰佰元整)的服务款。账户名称:吉林省龙德无人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账户号码:0710754011015200011096开户银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浦大街支行法定代表人:李国栋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2410055155101乙方联络人:李丽丽17767787005十一、甲方权责:1.甲方提供本次飞防作业药剂配方配量;2.对乙方工作地检查并提出作业需求,及时指出错误;3.为乙方提供存储无人机设备、药剂场地并负责安全:4.为了保证乙方顺利开展作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源供应;十二、乙方权责:1.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面积及甲方提供配方/配比提供飞防服务,组织、协调飞防对转运车辆、设施设备、配件、充电器材、发电器材、作业人员等作业部署安排。2.乙方要按合同要求准时到甲方指定的作业点开展作业服务,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3.乙方应按照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质量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业标准,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4.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提供各项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作业安全,作业期间安全由乙方负责,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十三、违约责任1.任何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2.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延期或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按作业进度结算实际产生费用。十四、其他事宜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定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同本合同。2.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1本合同书;3.2中标通知书;3.3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3.4供方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3.5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3.6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4.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执2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单方面更改无效。5.本协议自签约日起生效。需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供方:吉林省龙德无人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地址: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长农公路公里吉林省三星特种泵制造有限公司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层202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原淑霞电话:电话:18943155313开户银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浦大街支行帐号:0710754011015200011096需方:供方:吉林省龙德无人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地址: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长农公路公里吉林省三星特种泵制造有限公司二层202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原淑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18943155313开户银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浦大街支行帐号:0710754011015200011096签订日期24年6月5日签订日期:20年6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 飞防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