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和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4196893362024401
二、合同名称: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管理服务(协助)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QWZFCG24018(NBITC-202410405GC)
四、项目名称: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管理服务(协助)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联系方式:89280324
供应商(乙方):宁波杭州湾新区杭培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博轩路22号
联系方式:1370674477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管理服务(协助)
数量:1.00
单价(元):3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一年,经采购人同意,可续订下一年合同,最多续订两年服务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38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0606162137.pdf

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管理服务(协助)合同甲方:(采购人)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乙方:(成交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杭培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管理服务(协助)采购项且(项目名称)磋商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对商贸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性检查、指导工作(1)协助采购人做好商务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工作,协助督促重点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协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协助企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2)协助采购人对商务领域内重点企业(包括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商业场所、限上餐饮企业、加油站、再生资源企业等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开展安全法律及政策宣传、监督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做好技术指导,全年检查各类商贸企业安全生产350家次以上(其中商务领域大型商超、大型餐饮、加油站、再生资源企业等重点企业数量不应少于175家次),并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台账整理、建档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和时间由采购人提供。2、开展商务领域行业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1)配合采购人为商务领域行业不定期开展行业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2)协助采购人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不定期对重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加油站再生资源企业等商贸企业和乡镇(社工委)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开展培训次数不少于5次。(3)利用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及其他途径的获取数据,对商务领域企业进行摸底,建立商务领域企业通讯录。(4)根据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变化,为餐饮、商超、加油站等商务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手册编制修订工作。3、协助开展商务领域企业其他管理工作(1)根据采购人需求,协助、指导新区重点商务领域企业的垃圾分类、文明城市创建等管理工作,对企业进行相关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指导,监督企业做好相关管理工作,每月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次。(2)配合采购人对新区商务领域企业做好垃圾分类、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建设的宣传工作;积极协助采购人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3)协助采购人对零售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单用途商业预支付卡的管理工作,配合采购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支付卡的风险提醒宣传工作,防范预付卡安全隐患。(4)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反诈宣传、平安建设、反恐维稳、扫黑除恶督(排)查等工作。二、服务期和项目实施地点1、服务期: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经甲方同意,可续订下一年合同,最多续订两年。2、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前湾新区。三、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380,000元。2、合同金额包括完成本次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管理服务(协助)所需的人力成本、材料设备费、办公费用、管理费、税金以及风险、责任,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上级相关部门的技术要求或新区管辖范围的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变动费用等所有费用,即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四、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合同总价的40%向乙方支付预付款。2、年度服务完成,甲方考核完毕后,按照考核付款比例及违约情况支付剩余的费用(如计算后的支付金额低于预付款金额,乙方需退回多支付的金额)。付款比例详见下表:考核得分90分以上80~89分70~79分60~69分60分以下付款比例全额付款八折付款六折付款四折付款二折付款3、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提供全额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五、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为履约保证金金额,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预付款前提交。所有服务工作结束后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应承担的赔偿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六、违约责任1、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因其工作失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的价值照价赔偿,如无法计算实际价值的,按照最高不超过当月服务费的5%赔偿。2、乙方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甲方需要,或与响应承诺不一致的,经甲方多次指出后仍未有改进的,视为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应根据未履行部分金额的10%向甲方赔偿,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3、乙方未确保响应承诺的人员到位,或人员素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与响应承诺不一致的,每人每天扣5000元,7个工作日后乙方仍未确保响应承诺的人员到位的,甲方可视作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应根据未履行部分金额的10%向甲方赔偿,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动或更换人员的,每人次扣30000元。5、甲方要求乙方变动或更换人员,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变动或更换的,每人次扣10000元。6、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以甲方支付当日计,每逾期支付一天,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不计复利)支付利息。七、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服务,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争议的解决方法任何一方因违反合同的规定而引起责任纠纷和损害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各执二份,一份报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管办存档。3、相关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酒新区杭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地址:地址:宁波前湾新区博轩路22号电话电话:0574-63009678传真传真:0574-6300934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前湾新区支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395430010400151192024年4月26日2024年4月26日9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生产和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